糖果回赠日
作者:台风接待室      更新:2023-01-04 20:18      字数:5742
单簇假睫毛是女人的克星。
“你上次还说贝雷帽才是女人的克星。”夏鸣星几乎是立刻就在我的朋友圈底下评论,好像他是我的手机宠物,生下来就长在屏幕里。
我看到评论,还没来得及回,下一秒他的微信又叮咚一声传过来:“晚上才见面,姐姐下午就开始打扮了?”
……忘记屏蔽了,真是要命。

如果说单簇假睫毛是所有女人的克星,那夏鸣星就是我一个人的克星。我和夏鸣星认识了大半辈子,彼此熟得像左手看右手,所以他在外人面前尚且装得人模狗样的,在我面前就抛弃了人模只剩狗样,还是预备要拆家的那种,肚子里憋着坏,脸上却扮着乖。
要我说,这人此生最大的爱好只有两个,一个是欺负我,另一个是假装被我欺负。
夏鸣星听了,扁扁嘴巴:“怎么这么说我,我要伤心了。”
喏,我说什么来着。

可是有时候太熟了也不是好事。去年十二月,夏鸣星约我出来吃饭,高级餐厅烛光摇曳,他订了一大束玫瑰捧在怀里,神色紧张,表情严肃,咬着嘴唇站在我面前。
我猜到他要表白,把刀叉放下,佯装不解,抬头看他,手指却于桌下绞在一起,好缓解一些内心涌起的慌乱。
他扭捏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耳尖微红,眼神也到处乱飞,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整话,倒是把我的名字含在嘴里喊了两三遍,像托着个溜滑的水晶球,生怕掉下来碎了似的。
他这副模样实在可爱,手足无措,小学生一样,粉的脸颊陷在红的玫瑰里,让人忍不住想捏捏他的脸和耳朵。

“姐姐!”他拧着眉头,瞪了我一眼,“哪有人这种时候笑场的!”
“啊?”我敛了神色,拼命把嘴角压下去,“我笑了吗?”
“你笑没笑自己不知道吗?”他把玫瑰往我怀里一塞,气鼓鼓地坐下来吃饭,“都搞砸了。”
“搞砸了什么?没有搞砸啊。”我说,语气谆谆善诱,像小时候给他讲数学题,掰开了拆解分析。
“我问你,你是不是要表白?”
他点点头。
“表白的目的是不是要我同意?”
他又点点头。
“那不就得了,”我说,伸长手臂,从他盘子里叉了一块切好的牛排,一边吃一边冲他眨眨眼,“我同意了。”

太熟的弊端就在于此,所有浪漫和情调都被时间揉碎擀平,掺在生活的柴米油盐里。我和夏鸣星,一对交往不过三个月的新鲜情侣,过得好像即将迈入金婚的老夫老妻。
无性的那种。

我的意思绝对不是说我是一个心怀鬼胎整天觊觎他年轻肉体的怪姐姐,只是作为成年人情侣,我和他的肢体接触仍停留在牵手和拥抱,未免还是进度缓慢了些。他还是一颗被人欺负到躲起来哭的糯米小汤圆的时候就拉过我的手,但他长到一米八,我踮起脚都不能平视的时候依旧只知道和我牵手,甚至还不是十指紧扣,是小孩子一样,抓住我的一根大拇指,慢悠悠在街上走。
“——不是一米八,是一米八零点五。"夏鸣星挺直了背,抬起下巴说,“而且我还能长呢。”

“长那么高有什么好的,"我说,“光长个子不长脑子。”
“你这是污蔑,”他这才伸出手指,一根根卡进我的指缝里,把我握紧了,“我脑子可好使了,不然怎么把你追到手。”
就知道自吹自擂,我撇撇嘴,侧过脸去看他。今天天气很好,有阳光,但不晃眼,而是暖融融的,晒得人也变懒了,步速缓下来,鞋底踢踢踏踏,蹭着地面。他牵着我的手,手心的温度也像阳光一样,沿着皮肤蔓延往上,而我走在他身边,掌心同他相贴,突然觉得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也不错。

感应到我的目光似的,他也垂下眼睛看我,瞳仁像块亮晶晶的绿宝石,竟是比那云层后面的太阳更晃人眼些。他停下来,转了半步,正对着我,唇角往上扬。我咽咽口水,脑子里胡思乱想,天气好、心情好、时机好、氛围也很好,按照通常的偶像剧情节,男主角是不是应该在这个时候,低头亲吻他的女主角?

“要不要去喝奶茶?”他的目光抬起来,越过我的头顶,看向我的身后,笑意愈发明显,“对面新开了一家奶茶店!”
……我简直要怀疑他是故意的了!
“夏鸣星,”我恨恨瞪他一眼,把他的手甩开,一字一顿重复一遍,“只长个子,不长脑子。”
“我又惹你生气啦?”他夸张地苦着脸,“可怜的小汤圆触怒了暴躁的大小姐,为了讨好她只能掏出全身上下最后的二十块钱请她喝奶茶……”
“不许装可怜!”

夏鸣星就是这样,虽然有时候看上去好像是个完全的大人了,但更多的时候我总觉得他还是个小孩。他偶尔约我吃饭,挑很贵的西餐厅,穿着正装打了领结来我家楼下接我,像童话故事里等待着公主的英俊王子。但他通常会在我下楼后的五秒钟内破功,弯着眼睛冲我傻乐,从身后掏出他在路上买的糖炒栗子或是粉红棉花糖。一边抱怨法餐填不饱肚子,一边和我一人一口,争取在进餐厅之前赶紧吃完。
他邀请我去看他的演出,给我留了最好的位置,幕布揭开,一束追光打下来,他在光的正中央,长身玉立,低低吟唱。随着他的歌声,舞台周围的射灯和环境灯以他为圆心一层层点亮,像在水底投下一颗石子,轻巧地激起重重叠叠的波澜。他在漫天华彩中微微鞠躬谢幕,换来无数掌声和欢呼。可幕布拉下之后最夺目的大明星Jesse一下又变回黏糊糊的小汤圆,妆都来不及卸,就打电话让我去后台,亮晶晶的眼影下面是亮晶晶的眼睛:“姐姐,我帅不帅?”

我不想夸他的,可是做姐姐的不能骗人。
所以我说:“长得帅了不起吗?”
他嘿嘿笑:“那还是姐姐比较了不起,能有我这么帅的男朋友。”
人都说打蛇随棍上,而我伸出手掐他软软的汤圆脸蛋,沾了一手黏糊糊的芝麻糖浆。

音乐剧结束是晚上九点,再等他卸了妆换好衣服,我们从剧院出来的时候已经快要十一点了。夜色沉沉,路上人车渐稀,倒是比白天静谧许多。
往常我每次看完他的演出,他都会送我回家,剧院离我家很近,离他家却有一段距离,所以我们通常一起走到我家楼下,等我上楼后他再打车自己回家。可今天却不一样,他站在剧院门口,不往前走,歪着头问我:“一定要回家吗?去我家好不好?”
他怎么突然开窍了?但是不是有点太突然了?再说明天是周一,还得早起……
“你不愿意啊,”他见我一直不说话,肩膀一下子垮下来,“那我送你回家吧。”

“我说我不愿意了吗?”我忙道,话比脑子快,过了几秒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咬着嘴唇红了脸,生怕被他嘲笑在这种事上迫不及待。
好在夏鸣星并未发现我的窘迫,而是欢呼雀跃地点开打车软件叫了车:“太好了,”他笑弯了眼睛,“我新买了盘双人游戏,可惜最近忙着排练。一直没机会玩,今天咱们俩就决战到天亮!”
……谋杀木头疙瘩犯不犯法?

最后我们俩也没打上那盘双人游戏,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我第二天还要上班,陪一名讨人厌小朋友打游戏这件事的重要程度显然不及我的两千块全勤奖。而自由职业者夏鸣星不理解大厂员工的血泪,嘟嘟囔囔委委屈屈,从汤圆变成鼓着嘴的灌汤小笼包:“姐姐睡床,我打地铺。”
“不然呢?”我盖好我的小被子——他的小被子,背对着他闭上眼睛。我才不想看他,看得到睡不到,简直人生酷刑!

“我睡不着。”夏鸣星在我身后说,声音软绵绵,像塞满了鹅绒的蓬松枕头。
小时候他也是这样,有时候他爸妈不在家,他一个人睡害怕,就跑来我房间打地铺。但他又认床得很,抱着我给他的小熊玩偶,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这时候我通常会打开床头柜,摸出一块牛奶糖丢给他,告诉他我睡不着就会吃一块糖,把糖果含在舌根,等化了就睡着了。
其实我只是随口一说,我会在床头柜放牛奶糖根本不是因为失眠,是因为贪吃,哪怕是睡觉之前也忍不住要偷尝一个,为此还蛀了两颗大牙。但夏鸣星还是个小孩子,对我这个姐姐的话深信不疑,把牛奶糖当成治疗失眠的灵丹妙药,塞进嘴里,虔诚躺下,大概是安慰剂作用,倒真的很快睡着了。

我翻了个身,问他:“你家里有没有牛奶糖?吃一块就好睡了。”
“没有,晚上不能吃糖,对牙齿不好。”他说,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看起来好像只大号金毛犬,蹲在我床边,视线与我平齐。
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养生了?
“我想吃一点其他的代替一下。”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低下头,飞快地亲我一口,然后又飞快地钻回自己的被窝里,头和脸全都埋进去,只剩两撮翘起来的橙色头发搭在枕头上,像两只毛茸茸的小狗耳朵。
他的声音从被子里闷闷传出来:“我睡着了,姐姐晚安。”

我被这么突然袭击,先前积攒的睡意全都烟消云散,抠着床单睁着眼睛,在他的床上蜷成一只熟透的虾米。
臭汤圆……
我摸摸被他亲过的嘴唇,小声回他一句:“晚安。”

我本来以为那天之后我们的关系会水到渠成,但夏鸣星在短暂地开窍之后又重回了原来的木头疙瘩状态,跟我约会像小学生牵手去春游,只差一个双肩包一顶小黄帽,就要被街口红袖章阿姨护送过马路了。
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我想。

今天是我和夏鸣星交往的第一百天,也是所谓的白色情人节。我其实对这些五花八门的节日纪念日不太感兴趣,但夏鸣星非常热衷于制造仪式感。小时候过生日,大家都是农历公历挑一个过,只有他要各过一遍,蛋糕吃两个蜡烛吹两遍,连生日愿望都是双倍分量。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姐姐连续不打汤圆屁股三十天纪念日”、“汤圆连续三十天不惹姐姐生气纪念日”之类稀奇古怪的日子。我甚至怀疑他根本不是想庆祝纪念日,只是想借着庆祝纪念日的名义吃大人平时不让他吃的垃圾食品。
“哪有,”他说,装作生气的样子,“我是想找理由多和你见面。”

他的眼神如此纯情,以至于我开始反思是不是我太过于急色,竟然对着一个二十一岁一米八零肩宽腿长八块腹肌的小朋友产生非分之想。夏鸣星和我约在餐酒吧,和之前的许多次约会一样,吃吃饭聊聊天,再喝一点鸡尾酒。好像我们的相处模式一直是这样,做朋友时是这样,做恋人时也是这样,平常的周末是这样,白色情人节、百天纪念日,再有仪式感再特别的时候,也只能做到这样。
夏鸣星坐在我对面,很帅气,很可爱,视线一直落在我身上,我能感觉到他满到快要溢出来的爱意。我撑起笑容,和他碰杯,一切都很好,很完美,像一杯低度数的鸡尾酒,口感温和甜美,却只让人微醺,喝再多也不醉。
我突然感到有一些沮丧。

夏鸣星买了单,穿上外套,说要送我回家。
“怎么感觉你不高兴?”他凑过来,对我左看右看,眉头皱起来,“我又惹你不高兴了吗?”
“没有……”我说,拖着脚步跟着他出门,他只是一个没开窍的小朋友,像一颗没熟的青橘子,笨笨地挂在树梢上,我对他生不起气来,也拿他没什么办法。

为了今天的约会,我特意穿了一双很能修饰腿型的高跟鞋。我不常穿这种尖头细跟的款式,走了几步才发现它虽然好看却磨脚得很,没两下我的脚后跟就被磨得发红,让我感觉自己像是童话故事里走在刀尖上的小美人鱼,而夏鸣星就是那个一无所知的笨蛋王子。
他甚至还在眉飞色舞地给我讲他前不久去意大利巡演的见闻。开满鲜花的佛罗伦萨小镇,街头是穿着华丽、手捧鲜花、正在拍婚纱照的甜蜜新人,巷尾是浓情蜜意、踮脚拥吻、几乎要融化在一起的浪漫情侣。
“连空气里都是爱情的味道!”他神采飞扬地问我,“你什么时候休年假呀?想和你一起再去一趟。”

我却懒得搭理他,只瞪他一眼:“我才不跟你去。”
“为什么?"他回过头问我,直到这时候才注意到我一瘸一拐的步态,忙扶着我坐下,“你的脚怎么了?”
“磨破了,这双鞋第一次穿,不合脚。”我觉得有些委屈,低低地道,任他脱了我的鞋,给我检查伤口。

夏鸣星握住我的脚踝,仔细确认只是破皮之后才重又笑起来:“原来姐姐是灰姑娘。”
他站起身,微微弯腰,示意我攀到他背上来。
“上来吧,王子背你回家。”

“你算什么王子,”我伏在他背上,哼了一声,“你最多算是白马。”
“好好好,我是白马,”他笑,反倒把我当成小孩子来哄,“我是大小姐的专属坐骑,随叫随到,使命必达。”
“不行,”我又说,“你是白马的话,那我和谁谈恋爱呀?”

他笑得更大声:“你是不是喝醉了?”
“你才喝醉了,”我一只手拎着高跟鞋,另一只手去捏他的耳朵,把他的头转向左边,“我家在这里啦,你走哪儿去了。”
他哦了一声,并不转身,而是像辆卡丁车一样倒退着走回路口,再拐了个弯上楼。我觉得有意思,把他的耳朵当方向盘,每上一层要拐弯的时候就扭一下。他也不生气,只笑我还和小时候一样,总也长不大似的。
到底是谁长不大,笨蛋。

到了家门口,我摸出钥匙,伸长胳膊开了门。他进去,把我放在沙发上,拿了碘酒、棉签和创可贴帮我处理伤口。一切弄好之后他起身要走,我拉住他的手:“今天是白色情人节。”
他诧异地看着我,片刻后想起什么似的:“对哦,”他拿起茶几上的巧克力礼盒,“大小姐特意为我准备的爱心手工巧克力,差点忘了。”
“……哎呀!”我几乎要哭了,拽着他的胳膊不撒手,“我喝醉了!”
“刚刚不是说没醉?”
这人怎么这样!

我气急败坏:“这个酒后劲大,我现在醉了还不行吗?”
“好好好……”他无奈道,“那我去给你买解酒药?”
谁要你的解酒药!
我拉着他的胳膊,一使力,把他拉到我眼前来:“我喝醉了,但我不要解酒药。”
他皱起眉,一脸无辜:“那你要什么?"
“要吃糖,”我视死如归地闭起眼睛,“但我家没有糖,所以用别的东西代替也可以。”

接下来的空气几乎沉默到静止,我闭着眼,如坐针毡地熬了不知道多久。明明好像只有几秒,我却感觉过了很久很久,才听到他偷偷笑的声音。
“原来姐姐有坏心思,”他俯身,啄了我一口,“那么请问这位食客,您点的汤圆是不是比糖还甜?”

我的脸已经红到快要炸开,但既然到了这一步,我还是攥紧了他的衣角,心一横道:“只尝到了汤圆皮,哪知道里面的馅甜不甜?”
他听了,大笑起来,笑得几乎脱了力,把头埋在我颈窝。我的侧颈被他呼出的气息激得发痒,头也被他身上的香气和淡淡的酒气熏得发昏,我想我可能真的醉了。

他好不容易笑完了,这才抬起头看我,眼睛离我很近,鼻尖碰着鼻尖。他的眼神依旧干净而无辜,只是比起之前更多了些戏谑。

他用脸颊蹭蹭我的脸,像一只乖顺的金毛,正在对主人撒娇:“其实我也很想吃巧克力,姐姐今天特意给我做的,我都还没尝一口。”
他把我的头发撩到耳后,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肌肤。我望着他的眼睛,这才后知后觉感觉到一丝危险,好像他正蓄势待发,而我却被他当成猎物锁定。
“可是晚上吃巧克力对牙齿不好。”他自顾自地说,俯下身,用犬齿咬我的嘴唇。
在这方面他仿佛无师自通,我轻易被他吻得七荤八素,唇舌勾缠在一起,没多久就喘不上气,脑子也晕乎乎,只知道揪着布制的沙发套,好像真变成一块奶白色的巧克力,整个人融化在他怀里。
我终于意识到,他好像并不是我以为的那个天真稚拙的笨蛋小朋友,也根本不是什么毛绒绒的大型犬,他是满肚子坏水的夏鸣星,是演技高超的成年灰狼。
他把我按倒在沙发,嘴唇一点点往下,动作凶狠,表情却无辜,不愧是最优秀的音乐剧演员,即使到了图穷匕见的这一步,也要用最无害、最理直气壮的语气,坚持把他的台词说完。
“那我就吃姐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