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一
作者:伞茗      更新:2020-10-22 14:09      字数:4812
  唐·杜甫《可叹》诗:“天上浮云如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苍:灰白色。浮云象白衣裳,顷刻又变得象苍狗。比喻事物变化不定。

  对符琪向系列故事逢仙的补充,灵感来自一首同名歌,以原创小人物的视角展现故事前后的联系,以及凡人眼中的符华。

  白马长啸西风,一步一行远,羌笛暗吹杨柳烟,此地的云,都酣眠在我鞍前,似人间堆雪堆入天。?

  我本是来自长安的年轻商贩,第一次跑那么远的单子,一路南下行至此处,游过了好山好水,途中遇上山贼,那批人我有所耳闻,有几个武艺高强的头子,劫财夺命不留活口,我丢了货撒手就跑,不过和我一起的其他人大概就没那么幸运了,傻傻愣愣的杵在原地,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吧,不过也不关我的事,我喊了快逃的,仁义至尽了。

  将米酒一饮而尽,把壶里的花生倒几粒出来,拿筷子敲了几下:"害,虽不是亲兄弟,也算相识一场,若是在天有灵听我说着,你们下辈子啊,记着机灵点,今个儿哥请弟兄们喝一杯,各自上路吧。"

  说罢将酒壶一挥,洒了一地,酒香四溢,对着天地一拜,男儿有泪不轻弹,把眼底的泪花也抹了个干净,牵了自个儿的小马驹便上道去,天就快黑完了,寻个住处先。

  任天地一沙鸥,落叶无归根,驾,走你——

  秋风萧瑟,又快到雪满长安的季节,却不想只因在太虚山下遥遥望去的那一眼,便驻足了此生。

  "所以,大叔你是因为仙人才一直留在这里?"

  "准确的说,是被劫得一穷二白,这个世道,没钱,寸步难行。"

  我灌了口酒,辣味冲喉,瞥了一眼旁边的丫头,口音与我等无异,只是生得奇怪,粉腮桃面却长了一头及腰的白发,这算啥?鹤发童颜?不过我也听说过什么人会有这种相貌特征,好像叫罗刹人,这丫头看模样估计八九不离十,还在襁褓之时便被人遗弃,也是可怜,不过好在遇上了四处游历的仙人和小玄大人,捡了回去养到至今,现已金钗之年矣。

  "倒是你,丫头,不想去找你爹娘吗?"

  这姑娘摇了摇头,笑着说:"我有仙人,和小玄大人,她们就是我的亲人,不打紧的。"

  我嗤笑了一声。

  这姑娘,还是小啊,什么叫仙凡有别,等再大些就懂了吧,到时候可别来我这儿哭鼻子。

  "大叔,你喜欢仙人吧。"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刚落到喉咙管的酒被一口气逼了出来,呛得我脸红脖子粗。

  "咳咳——喂丫头片子!这话可不能乱说!"

  我站起来,比她高大半个身子,气势汹汹地靠近她,好像下一秒就要收拾她一样。她则狡黠地眨巴了下眼睛,起身抱拳,摆好架势,突出舌头做了个鬼脸,仿佛在说:你来啊,难道我会怕你。

  这丫头天生聪颖骨骼精奇,还被仙人教导了不少武艺,真动起手来吃亏的估计是我,而我只是想吓唬吓唬她,可没真想欺负小姑娘,我叹气道:

  "冤枉啊,真不是。仙人姿貌甚佳,但凡是个男子都会动心,只是……哎,算了,等你长大以后就明白了,记着,别妄想指染不可能属于你的东西。"

  一生所求不得,小丫头啊,你可知相思十戒?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小丫头晶莹剔透的湛蓝眸子看向我努动的喉头,看似懵懂,往深处想,又像将一切道理了然于心,她将食指放到下唇畔,眼眸低垂,思索了一会儿,又甜甜地笑起来:"我知道,因为我也喜欢。"

  知道了什么?喜欢了谁?

  咕,咕咕咕——

  只见一只肥硕的小赤鸢鸟盘旋在我们头顶,转了几个圈儿后,停到丫头的肩膀上,她拍了拍衣裙,一步跳到了我的前方:"仙人叫我回去吃饭了,我该走咯~"

  "快走快走,下次别来我这儿,麻烦得很。"

  我收了桌上摊在绸巾上的糕点糖果,转身就要回屋子里去。

  "大叔——虽然你脸很臭,但是你的点心很甜。"她走到门口,回眸一笑,郑重其事地向我鞠了个躬:"这些年谢谢你的照顾,记得不要老是喝酒,月儿就此别过了。"

  仙人捡到这丫头的时候,襁褓里只留得"卡斯兰娜"这一怪异繁琐的姓氏标识,据说可能是故友的一脉子孙,才得以长年伴在身侧,当夜月儿明晃,也就这么叫了,随意得不伦不类。

  我并未留心她当时的话,只是醉意醺人,爬上床睡了一觉,想着明日新开张的煎饼果子店还未尝过,要不要买回来伺候这小祖宗,不想,这一别便是永远,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再也没见过那个长着一头银发,笑起来像有云抱月而来教人心头明堂的异乡姑娘。

  后来我便戒酒了,因为我要成亲了。

  就在这太虚山脚下的街巷上,我的娘子是当地乡绅的女儿,说是要办一个镇子,我能力不错,完婚后我就是第一任镇长。

  酒宴喧嚷,我的思绪回到刚来的那天,我在这儿的客栈住了一晚,一夜未宿,半夜三更爬起来,拿把弯刀揣进怀里,偷偷顺着旧路回到被打劫的地儿,不干别的,就只是看看,离事发地越来越近了,我冒着虚汗,给自己做好心理准备,四处黑得鬼都见不着影,却听得几句咕哝,在寂静得听得到虫鸣的山谷阴森森地回荡,还能瞄到几点幽蓝色的火光,我惊得一个激灵,头皮发麻,不是吧,真撞鬼了,兄弟们我好心回来给你们收尸,可别找我麻烦啊,人声愈来愈近,我紧握着弯刀的把柄,手心都攥出汗,眼睛盯着微光飘过的小灌木丛,心底默念大悲咒。

  咚,咚咚——火光灭了,声也停了。

  "请问。"

  是一声清冷到不似人间浮尘的中底女音。

  "啊!鬼啊啊啊啊啊啊别过来——"

  我向拔出刀来,壮起胆睁开眼,寒光挡住了我的眼,本该无比阴森的场景,却因风突然吹散了遮挡月光的烟云,变得豁然开朗起来,我将刀刃往下移了两寸,一朵墨色青莲入眸,檀香萦绕,飘飘然而遗世独立,景是凡间景,人是天上人。

  她就是赤鸢仙人。

  宾客相邀,几个当年走商的弟兄拿着酒杯走到我身旁,他们没暴尸荒野,因为那天仙人刚好结束游历回山,那批强盗自是溃不成军,仓皇逃窜了,现在他们也长出了几缕白发,光阴似箭,许是我的时间早在那一日停止,他们与我仍是当年配着剑和马就敢不知天高地厚地四处闯荡的少年模样似乎还在昨天,只是差点落得有去无回,我摸了摸鼻子,眼眶一涩,干瞪着眼想发笑,当初本来少年意气想做一番大事,现在想来只剩可笑,只是还好,还有故人可叙。

  别了仙人后我们便在次日相聚了,经过这一次,没人再提继续跑单赚大钱的事了,到一家酒馆吃散伙饭,菜没怎么动,酒倒是灌了不少,有的人喝着喝着,眼泪就不争气地往下掉了,呜咽地哭了起来,喝得再疯点的扒了衣服跳上桌,对着柱子声嘶力竭地吼道:来啊!老子不怕你们——把东西还给我!

  一位哥们儿吧啦着我,醉得糊涂:"兄弟啊,你脑子灵光,跑得快,没什么……哥们不怪你,怪自己,咳咳……怪自己怎么这么没用……"

  我置若罔闻,像被抽空了气,感觉麻木,不知道说什么好,迷糊中又嗅到一股檀香,偏头望去,那不流于凡世的墨莲好似踏着流云行过,来到酒窖前,身边跟着一个小人儿,正议论着什么,原来仙人,也是会喝酒的么,和我们一样……

  不,完全不一样。

  深秋初酿的酒也比西风更烈,只见长安女儿皓腕凝霜雪,艳色生鬓边。低头望向酒盏里的自己,眉宇周正却憔悴,眼底散尽了朝气,没有白衣青裘,只是粗布老杉,一介凡夫俗子。

  趁着醉意,抓起配在腰际的弯刀,那是一柄上好的西域凉刀,是我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起身径直走到对面的当铺换了十几锭银两,够买下这酒铺的所有佳酿,再回到垆窖边,压低嗓子对着伙计说:"待会儿那位姑娘想买什么酒,给她就是,不用找零头了。"

  伙计脸色一喜,小鸡啄米似地点了下头,一路小跑到仙人身后,生怕张罗得不周到。我回到原位,吃力地驾起几个早已醉成烂泥的青年,手头还有些余钱,送他们回客栈,明日便各自奔赴西东,仙人一路选着酒,就要走到我们几个酒气熏天的汉子面前,我低下头,准备赶着这帮醉汉离开,莫脏了仙人的眼。

  "你哭了。"

  那音色着实悦耳,像一股清澈的溪流,缓缓流进我的心底,她说话的时候并未看我,好像只是顺便随口一提,像在安慰。

  "酒,多谢。"

  她说着便走远了,那个小人儿飞过,瞥了我们一眼,嘟囔道:"奇怪,那个榆木脑袋居然会什么都不说就接受别人的馈赠。"

  说罢就追着仙人的影子跟在了她身后。我呆滞在原地,好久没反应过来,这似乎是我跟她距离最近的一次,满怀的苦涩里突然生出一蛊甜,抚慰了平生。

  烛影摇红,辞完宾客,我蹒跚了几步进了洞房,满眼都是囍红,我却想将其染得暗些;拨去帷幕,听得珠帘沙沙,我却想到许多年前的潺潺仙音;掀开红盖头,一点点地卸去凤冠霞帔,新娘子眉眼温婉,面上也翻起霞红,如瀑的黑发散到身后,自是一番小家碧玉,这是我要用剩下的半辈子好生疼惜的女子,良辰好景,莺莺燕燕。

  "相公……可是有心事?"

  她很是细心,手指温柔地划过我微皱的眉头,我望向她身后的一块铜镜,见着自己半喜半悲,自知喜在得此佳人,却不知悲向何处。

  我将她环抱,低语道:"无碍,只是想起一些前尘往事罢了,娘子不必多虑,此后,愿携卿白头与共。"

  大叔,你喜欢仙人吧。

  白毛小丫头的话如预期般骤然自心头升起,我释然一笑,一口将葫芦瓢中的合欢酒饮尽,勾起自家新娘子的脸儿,吻了上去。

  一坛酒入柔肠,酒味是离别,此昧千回百转,错落在每个愁梦间。

  又过了些年,丫头寄了封布满金鳞纹的书信过来,掐指一算,据上次见面,已过十余载,我日益白头,丫头日益成人,只有仙人,数十年如一日,不改朱颜。

  她先是问了几声好,说自那日一别,她便辞去仙人与小玄大人,下山漂泊了几年,吃过不少苦头,却逐渐在江湖中发了迹,在一次帮助朝堂平定边域叛乱中受到加封,是为齐王,偶闻仙人游及要处,只是避而不见,尤恐见之失言,溃不能防,今受赐亲,思之虑之,愿结连理,得续子嗣,以身作则佑神州,守万民,愿此志绵延不绝,虽为蜉蝣,只争朝夕,纵然此身陨去,得化明月,担仙人千秋万载之责,愿为人鱼烛火,长伴君侧。

  她若心中只有这神州大地,我便为她守着。

  她若坐万古长生不死不灭,我便矢志不渝。

  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是她,看的最久的是她,大限将至最后想起的也会是她,仙凡有别,月儿怎么会不知道呢,那就让我的子孙,替我爱她,少年光阴回首即现,举杯邀月,醉在她含笑的碧眸间,到处都是桃溪春野。

  "我知道,因为我也喜欢。"

  ……

  "哈哈哈哈哈——"

  我对天长笑,小丫头,早跟你说过了,怎么就是不听呢,最好笑的是,我俩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居然能想到一块儿去。

  我将信收好,杵着杖向当年的酒巷行去,街角早已改头换面,我望了太虚山好多好多年,见惯春秋,也见惯了冬雪,暖风吹清池一夜,水波潋滟,转眼又到了新的一年,谁家旧宅里面,堂前梁上燕,若知我,当知我,不能言。

  登上高处,眺远处,行客匆匆往来似一痕墨点,当年一眼惊鸿的人儿早已不见,下一世,若我是天纵长安的翩翩少年,能否得你垂怜,万人之中第一眼?

  ……

  “符华,仙人。”

  那日初见琪亚娜,符华便觉着似曾相识,似乎在很久以前,也有人用这样的脸,这样的眼神,这样的声音呼唤自己,并且默默记下过她的各种喜好,只是那人某天说要出去闯荡江湖,就此杳无音讯,专门沿着传闻寻人,却总是晚了一步见不着人,后来听闻小姑娘长成了大姑娘,十里红妆,铺满了皇城,她在宝库里挑来挑去也选不出来合适的贺礼,最后抓了把红木梳,连夜奔波而去,等到的时候早已灯熄火灭,夜深人静,风尘仆仆衣着素净的她在雍容华贵的皇城上显得格格不入,她叹了口气,将怀中的梳子拿出来看了看,一下子愣住了,这送什么不好,偏要送梳子,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这可不能乱送,她火速将木梳收到袖中,脸颊烫了起来,离开的时候回眸望了一眼这皇城,她养了十几年从小看到大的姑娘不见归来,没入俗世,缘生缘死,再无瓜葛。

  也罢,仙人踏云而去。

  许久,暗中走出一个一身囍服的白发女子,向着仙人离去的地方望了又望,风在城外,裁去春秋几载,她笑弯了眼,如花般的面庞流淌过几滴月露,好险,刚刚差点就跟着仙人走了,只是回去又如何,对早已注定的悲剧充耳不闻,伤得最深的只会是那个放不下的人。

  那晚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很久以后,似是桥上青雨散开,仙人着一身素白,回首千千让光阴重叠。

  世事如白云苍狗,时隔千年,在同一片天空下,一吻承一诺。

作者有话说:

前期只是觉得画中仙的设定可以搞一搞言情,所以写得又酸又潦草,到后面发觉,阿符的古风人设其实有很多可以发挥的地方,一篇亲亲问问言情酸文变成了剧情权谋文再顺便谈个恋爱,设定剧情方面会慢慢铺展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