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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隋英有个漂亮表弟,住在遥远的高原上,有一天,他跋山涉水、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这片丛林里。
“哥!哥!哥!我好热!”白新羽吐着舌头,贴在地上,热的毛都炸开了,屁股撅起来,像个小毛球。
“谁他妈让你来的,都不怕半路被人拐走了。”简隋英无语极了,刚准备趴在树上打个瞌睡,就被这小子吵醒了,他这表弟从小就是个小迷糊蛋,能完好无损的跑来这里,找到他,就算是一个奇迹了。
简隋英憋着火,把小毛球叼到树下乘凉,问道:“你干嘛来找我?”
“哎呀,哥!我这不是想你了嘛……”白新羽从地上蹭过去,睁着眼睛,一脸无辜样儿,乖顺的用头蹭蹭简隋英。
哥俩儿就像小时候那样,靠在一起睡着了。
所以当李玉打猎回来的时候,一开门,就看到了这样的一幅场景。
他从没见过这只灰不溜秋的小东西,模样看着倒还清秀,碍眼的是,他贴在简隋英身上,简隋英不仅毫不在意,和他紧挨着,甚至还伸出一只爪子搂住他。
李玉手里提着一大兜小龙虾,打听到简隋英喜欢吃的东西之后,他昨天专门去找李程秀,跟着他学了一个下午。
今天起了个早,赶去河边,捞了一上午,累的时候,一想到简隋英的笑脸,李玉就心满意足。可是,在他准备回家给简隋英做饭的时候,结果却……
“简哥……”
美人儿的声音惊醒了他,简隋英一睁开眼,就见着面前站着腰细腿长的李玉,猎豹黑色的泪沟看起来湿漉漉、雾蒙蒙的,简隋英的心简直都要化了。
“唔……小李子,你回来了。”
李玉委屈极了,明明昨天,趴在简隋英身旁的还是他,今天就换了个人儿,单纯的猎豹忍住眼泪,心里又酸又涩,转身就跑。
雪豹天生容易受惊,白新羽一被吵醒,就悄悄咬住了自己毛绒绒的大尾巴,他眨着好奇的眼睛,只感觉到一阵风从面前刮过,他不禁感叹到,这里可真神奇呀,一会儿热一会儿刮风的,果然很有趣。
简隋英眼睁睁看着李玉走了,心里暗叫不好,他赶忙起身去追,偏偏被白新羽拉住尾巴不放,还一个劲儿的追问他:“哥,你干嘛去呀?”
简隋英撇下身后黏着他的小笨蛋,“撒手!老子要追媳妇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