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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猫   作者:沈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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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猫

【0】
     延寿街有只猫貌似活了很久。有老一辈的人说,大概在上世纪中就在胡同里看到过它。
     “猫都有灵。”说这话的老翁躺在藤条编织的太师椅上,他一头雪鬓霜鬟,当是到了耄耋之年,右手执着一把蒲扇纳凉,这只蒲扇看上去也有些年头了,就连带扑起的风面对这炎炎夏日都有些力不从心。
     “那这只猫应该是它的后代喽?”一双幼童趴在老翁的膝上,“怎么没有好心人将它领养回去?”
    老人挪动着浑浊的眼珠,视线沉沉落在了青砖墙角,那里一截猫尾摇曳生姿。不多时露出一张深棕的猫脸,那是一只土生土长的狸花猫。一双竖瞳宛如夏日飞萤,闭合间颇有些轻罗小扇扑流萤的意味。许是听到这对祖孙的私语,那猫冲着三人叫了一声后,三两步踩着破碎的瓦砾,消失在胡同尽头。
    京城的夏日向来是与恬静搭不上边的,夜空中回响着聒噪的蝉鸣,远处前门大街露出繁华一隅,老翁缓缓阖上眼,不知是在说与谁听:
     “猫有九命,去留自有因果,”
【1】
    简隋英好像被一只猫赖上了。
    他最近打算在二环置购一套新房产,但前段时间他新投了一个项目,手头短时间没有周转的资金,思来想去,他打算把延寿街那边的一套四合院出售了。简隋英白天轮转各个会议,加上北京夏日酷暑炎炎,便和中介商量晚上再去看房。
    他到的时候太阳将将落山,西边还残着一抹余晖。当整个北京陷入暮色时,这座城市的活力才展露出冰山一角,远处的商业街灯红酒绿,热闹非凡,就连夏日难耐的逼仄闷热都被驱散了不少。延寿街不比南锣鼓巷,商业气息并不浓重,外来的游客不算多,大多是饭后的老人沿着青石板路散步消食,或是北京大爷三两坐着唠嗑。仿佛只有这里还残存着一点百年前旧北平时的市井,人世的纷乱,人间的温情。
    简隋英名下的四合院恰巧是这条巷子的头一户。一棵大柳树倚在院墙上,一半的柳枝都越了界飘进院内,枝叶擦着破损的瓦砾沙沙作响,树下有个白头老翁倚着太师椅,大抵是在纳凉,看到有人来了,右手执着的蒲扇象征性的扑腾了两下,两个幼童趴在老翁膝上,其中一个举着张照片,奶声奶气的问道:“爷爷,这只猫真的活了很久嘛?”
    简隋英认识这对祖孙,他们在延寿街生活了很久,听说祖上是做摄像这行的。
    他没忍住好奇瞥了一眼。那是一张黑白照片,上面的男人穿着一套中山装,鼻梁高挺,眼窝深邃,倒是与他长得有七八分像。男人怀里抱着一只猫,看得出来猫通体漆黑,只有肚腹边缘勾勒着几条白色墨痕,猫咪不安分的呲牙怼着摄像机,四只爪子倒是乖巧的收在男人怀里。
     “猫有九命。”恍惚间,简隋英听到那老翁叹了口气,“去留自有因果。”
    顺着老翁的视线,简隋英看到自家四合院的院墙上立着一只猫,几乎快于夜色融为一体,顶着他的目光,那只猫冲他叫了一声。它的一双猫眼熠熠生辉,像是夜色里突然燃起来的萤火。
    他心里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就好像自己和它曾经有过一面之缘,在回忆里,在饭桌上,在人世间。
     “简先生?”简隋英被拉回思绪,原来是中介风尘仆仆从市区赶来,此刻站在四合院门口。
    他下意识看了一眼墙顶,那只猫已经踩着青石瓦砾消失在暮色里。
     “这边看您资料上留的地址是这里。”
     “您好。”他做了个“请”的手势,“这边。”
    签完合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这个中介比较好说话,给出的价格简隋英也能接受,最后双方以一个亿的价格达成了共识。
    从院子里出来时,那对祖孙已经不在了,那只猫也不见了踪影,简隋英内心隐隐闪过一丝失望,但他很快调整好情绪,觉得是自己有些小题大做了。
    延寿街巷子狭小,车辆不便通行,他便把车停在了不远处宽敞的公路旁。昏黄的灯光下,大奔的logo闪烁着银色的光泽。四合院卖了个可观的价钱,中介也承诺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把钱打到账户上。简隋英今天心情着实不错,借着月色他随口哼了几句小曲。
    好心情终结在一分钟后——他走近才看到有只猫蹲坐在自家大奔的引擎盖上,安静的就像是一尊雕塑。他愣住了,下一秒那只猫一跃而下,踩着标准的猫步走到近乎石化的简隋英旁,蓬松的猫尾几乎是挑逗般擦过他的小腿,后者被刺激的打了个激灵,这才回过神来将这只猫好好的打量了一番。它全身呈深棕色,许是刚刚没入黑暗,才让人看上去像一只纯种黑猫,实际上它的肚腹偏后腿处还倒挂着几道白色沟壑。
    简隋英莫名就想到了那张黑白照片上的猫。
    他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像素的问题才把那只猫照成了黑色,也许那只猫也是深棕色的。
    他对猫并没有太多研究,拿着手机百度了半天,才确认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应该是只纯种狸花猫。
     “所以——”简隋英犹豫着开了口,“你是想跟我回家吗?”
    话音刚落,他就被自己的想法和行为震惊到了。
    他这是在跟一只猫交流吗?
    他怎么会想着去跟一只猫交流呢?
    简隋英好笑的打开车门,但笑容很快凝固在脸上。因为那只猫在他开门的一刹那,像支离弦的箭似的窜了进去,甚至无师自通的坐在了副驾,并优雅的舔着爪,动作熟练的仿佛它才是这辆大奔的主人,简直通人性至极。
    简隋英不敢置信:“你是真的要跟我回去?”
    闻此言,猫咪停止了舔爪的动作,扭头看着他,一双竖瞳在昏黄灯光的衬托下显得明亮无比,像璀璨繁星,半晌它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仿佛是在抱怨他为什么还不带自己回家。
    简隋英一下子就心软了。他认命的叹了口气,转身坐进了驾驶位,一旁的狸花猫也侧过了头,端坐在副驾上舔着爪子,它的尾巴像个掸子一样不知疲倦的摩擦着真皮座椅,也许这只是个幌子,因为更多时候这条不安分的尾巴会有意无意扫过简隋英搭在方向盘的手,激起一阵酥麻,让当事人很难忽略这种奇异的触感。
     “乖啊。”简隋英腾出一只手安抚似的揉了揉猫脑袋,另一只手开火打方向盘一气呵成,大奔呼啸着驶进车道。
     “跟我回家可以。”他说的煞有介事,“但是你在家里要听话,不可以乱翻东西,也不可以拿窗帘沙发床单磨爪子。”
    猫咪倒是满不在乎的舔了舔鼻子,叫了一声算是回应。
    家里没有宠物笼,猫咪晚上睡哪儿还是个问题,简隋英想了想,回到家后找了个空余的纸箱子,里面铺了点棉花,他怕晚上睡觉硌得慌,又把自己的U型枕找出来放在棉絮上,这样由一个纸箱凑出来的猫舍也就大功告成。简隋英摸了摸鼻子,对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
    那只狸花倒是个自来熟的性子,作为不速之客初来乍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露出一点惊慌失措的样子,倒是踱着步子几个房间到处逛,高傲的像是巡视着自己领地的君主。
    简隋英最后是在自己的卧室找到它的。他是一个不喜繁琐的人,所以这栋住宅设计的极为简约,大部分公共空间选取黑色两色作为主色调,最多加入一些深灰作为调配,自己的私人房间也是简单至上,就拿他的卧室来说,一张床一个实木衣柜就是家的雏形,一扇落地窗隔绝了外界的嘈杂,整个房间鲜少有多余的装饰,一切都点到即止,刚刚好。
    而此刻,那只猫就伫立在落地窗前,像是一幅遗世的贝斯特画作。巨大的落地窗外,可以看到华灯初上的天安门广场,车流涌动的长安街。这也是简隋英把这套房子购买下来的原因之一,不仅是因为离公司近,大大避免了北京高峰期的堵车,而且还里还是北京最繁华的地段,夜晚灯火辉煌,热闹至极。
     “咪咪。”简隋英还没想好给这只猫取个什么名字,索性挑了一个老一辈人叫的最顺口的称呼,他抱起狸花,“我们去看看给你做的小窝合不合适。”
    说来也巧,临时做的猫舍刚好装得下这只狸花,简隋英又蹲下调整U型枕的角度,细心的将棉花捧向中间,垫在了猫咪温热的身躯下。
     “好了。”他直起身,“今天晚上你就将就住一下吧。”
    狸花猫侧卧在棉絮里,一双竖瞳冷冷的盯着眼前的人类。简隋英莫名从里看出了点委屈的情绪,于是弯下腰挠了挠它的下巴,承诺道:“明天再去跟你买个大笼子。”
【2】
    第二天,简隋英是被热醒的。
    半梦半醒间他感觉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擦过他的睡袍,在半裸的身上点着火。他睡得迷迷糊糊,便推了那个事物一把,许是感受他的不耐烦,那团事物倒是安静了下来,温热的身躯紧紧贴着他的额头,不消三分钟,简隋英就出了一身汗,这下他彻底清醒了。
    额上的事物轻盈的跃下了地,原来是昨天捡回来的那只狸花。它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妥,倒是踱着步围着床兜圈。
    简隋英揉了揉几乎被扒拉成鸡窝的头发,下床将猫又抱回了客厅,狸花在他怀里叫了几声,双腿一蹬跳到了沙发上,一人一猫对视良久,最后还是简隋英率先打破宁静:“你是不是饿了?”
    简隋英简单的做了个洗漱,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冻的邦硬的鸡胸肉,想了想又拿到微波炉加热解冻,最后切成丝装碗端到狸花面前:“吃吧。”
     “早上还有个会。”他在猫咪探究的目光下系好领带,临走前又薅了一把它圆润的小脑袋,“下午再去跟你挑点猫粮。”
    简隋英是个闲不住的人,工作空余时便在网上查了各式各样的猫粮。一个上午他的几个助理几乎都知道他养了只狸花猫。
     一个助理看到了打趣道:“简总养猫了吗?”
     “养了只狸花。”简隋英头也没抬,你们家的宠物吃的什么猫粮啊。”
     “这家还不错。”助理是个热心人,给他指了个品牌,“我们家的胖橘就喜欢他们家这个猫条。”
    简隋英点点头,默默记下了品牌名称,下午又专门去了一家大型宠物店。店员很热情,又给他推荐了好几种猫粮,从冻干粮到罐头应有尽有,看的他眼花缭乱。也不知道自家的那只狸花喜欢吃什么,这样想着,简隋英干脆都买了下来。一看来了个大客户,店员高兴的眉开眼笑。
     “您看还需要些什么吗?”
     “有那种给猫住的猫舍吗?
     “有的有的,您稍坐休息,我拿出来给您看。”
    这家宠物店有上下两层,一楼卖一些基本的宠物洗护用品,二楼则是一个小型的宠物医院,刚刚的店员大概是去后面仓库拿货了。今天是工作日,带宠物看病的人并不多,店内门可罗雀。
    简隋英坐的吧台旁摆着个小型猫窝,里面的一只奶牛猫应该是刚睡醒,伸了个懒腰,小猫好奇的打量着眼前这个人类,略显无辜的视线简直快要黏在他身上。这应该是宠物店自己养的猫咪,一点都不怕生,绕着脚边走了两圈,发觉对方对自己没有恶意后,小脑袋蹭着他的裤腿,身子一软顺势半躺在他的脚边,昂着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大抵是在求抚摸。简隋英觉得好笑,便挠了挠它的下巴,猫咪舒服的发出咕噜声。
    “先生,您看一下这个猫笼怎么样?”店员抱来一个米色猫笼:“猫笼大点好,猫咪有更多活动的空间。”
    简隋英起身点点头:“就这个吧。”
    店员将猫笼细心装好塞到了后备箱里,又弯下腰道:“气象局刚刚短信晚上有暴雨,先生回去注意安全。”
    他到家时,那只狸花正蹲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舔着爪子,听到动静才不紧不慢的走到名义上的主人面前,像是审视猎物一样围着简隋英走了几圈,许是闻到了什么刺激性的气味,猫爪子不轻不重的扒了一下他的裤脚,然后又几步跳回了沙发上,抬起他高贵的头颅,自上而下睨着眼前的人类。
    简隋英没觉得哪里不对劲,他把笼子搬到了沙发边:“这以后就是你的家喽。”
    他想了想,又怕底板硌到猫咪,于是把昨天摆在纸箱里的U型枕拿出来垫在笼子上。
    “好了,你进来试——”
    未说完的话如鲠在喉,因为一转身的功夫,他的狸花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赤身裸体的少年。
    靠。
    简隋英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他那么大只猫呢?
    “你……”他咽了口唾沫,“谁啊?”
    被点到名的男人抬头看着他,面容清冷。几乎是一下子就击中了简隋英的心脏。
    靠。
    他又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少年该死的合他胃口。
    “你是在说我?”少年的声音富有年轻人独有的温润,像是上好的璞玉。
    简隋英调整好心情,双手插兜,好整以暇的望着他。
    “我就是那只猫啊。”少年回想着昨天他对自己的称呼,似乎是有点羞耻,但还是犹豫着开了口,“……咪咪?”
    话音刚落,一双猫耳像雨后春笋似的倏地冒了出来。
    简隋英默默咽下到嘴边的质问,认命走进卧室:“你先把衣服穿了。”
    他递来一套睡衣:“先凑合吧。”
    下一秒,少年尴尬的将手里的内裤递了回来:“……这个有点小。”
    简隋英看着他胯间的庞然大物陷入沉思:“……”
    “我有名字。”少年耳廓泛着红,略显赧报,“我叫李玉。”
    “李玉?”简隋英斟酌着开了口,“所以你到底是猫……还是人?”
    李玉歪着头掰着指头算:“我活了很多年了。”
    “那你就是找过很多主人喽。”想到这里,简隋英莫名有点不爽。
    “没有。”李玉的眼睛很漂亮,像两颗昂贵的黑色猫眼石,现如今一脸真诚的看着简隋英,倒显得是他在无理取闹了。
    “我只有一个主人。”
    毋庸置疑,李玉长得很精致,简隋英想,这放在古代应当也是个翩翩公子。一双杏眼灿若星辰,偏偏还带上了少年人的迷茫懵懂,对视不消半刻他便落了下风,这双含情的眸子真真是望进了他的心坎里。
    最后还是简隋英率先挪开视线,他轻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我去做饭。”
    他想李玉现在变成了人,那些猫粮断然是吃不得了,于是洗了把小米,又将电饭煲调成蒸煮功能,不过一刻钟,两碗浓稠清香的小米粥便出了锅,他又从冰箱里拿了根脆黄瓜,切片浇上酸辣口的酱汁,拌匀后便是一道凉拌黄瓜的开胃小菜。这顿晚餐不算丰盛,但足以令两人饱腹。
    “先来吃饭。”简隋英将菜端上桌,转身却不见那道颀长的身影。
    人呢?
    他在心里犯起了嘀咕。几个房间都没有李玉的踪影,地上干净的连根猫毛都找不到,除却摆在沙发边的米色猫笼,这个家没有留下关于李玉的任何痕迹,就好像这两天和那个少年相处的点点滴滴只是他简隋英做的一个黄粱美梦。
    直到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那条虚掩着的门缝,简隋英内心顿时警铃大作。
    屋外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整个北京城笼罩在乌云之下。简隋英不知道李玉会跑到哪里去,他甚至出门都没有带把伞,还没来得及换下的西服吸饱了水分,黏黏的贴在身上,把他裹得密不透风。但好在李玉没有走太远,简隋英在花坛找到了那只不听话的狸花——跟他一样狼狈,柔顺的毛被雨水浇透,两只猫耳也耷拉下来,一双湿漉漉的眼睛让简隋英把之前的埋怨和怒火都吞了回去。
    “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
    他无可奈何的拎着狸花的后脖颈,下一秒,李玉扎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简隋英把湿透的西服脱了,反手拿干燥的那一面将怀里的小家伙裹得紧紧的,像是捧着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李玉抬头就能看到一串水珠从男人额上滑落,没入胸前沟壑,耳边是他的心跳一声一声,宛如擂鼓。
    简隋英腾出手揉了揉他的小脑袋,所有的愤怒都化为了一声叹息:“走了,回家。”
    简隋英觉得自己应该是要感冒了,刚回去就打了个喷嚏,于是打算去泡个热水澡·。
    李玉早就化成了人形,此刻似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倒了杯热水递给他,期期艾艾的叫了一句:“简哥。”
    简隋英故意不理他,李玉便着急的从后面抱住他,下巴抵在他的肩上,语气半是委屈半是控诉道:“可是你身上有别的猫的味道了。
    简隋英弯腰试水温的手一顿,恍然想起今天下午确实在宠物店与一只猫亲昵了好一阵,他突然就产生了一种被原配抓包的心虚和负罪感。
    “啊。”他不敢面对李玉的质疑,含糊解释道:“下午去宠物店确实是看到了几只猫。”
    水蒸气缓缓升起,渐渐模糊了两人的面容,李玉站在浴室门口一言不发,简隋英松了口气,以为这件事算是过去了,于是打着圆场道:“你先出去吧,我要……”
    “简哥。”氤氲水气里,简隋英看见李玉的嘴张张合合,还有那双如墨的眼瞳,此刻正定定的望着自己,里面包含了很多他看不懂的情绪。
    李玉说:“你不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3】
    今天的北京城阴云密布,延寿街飘着细雨,青石板路锃光瓦亮,整条胡同寥无人烟,巷口的老柳树欠着腰,风一吹簌簌落下一树夏雨。
    柳树对面那户人家的院门半敞,隐隐约约能看见一个白头老翁悠闲的躺在太师椅上。
    细雨从云端投入人间的熔炉里,又降于这方小小瓦砾,最后顺着那道窄窄的弧度没入地里。
    “爷爷。”一个女童趴在老翁的怀里,“那只猫不见了。”
    “嗯?”老翁年纪大了,一时没有缓过神,“哪只猫啊?”
    “就是这只啊。”另一个幼童也插了进来,他举着一张黑白照片,问道:“爷爷,它真的活了很久嘛?”
    那张照片上,一个男人抱着一只猫,男人五官俊朗,猫咪举止优雅。
    “乖孙。”老翁眯着眼,“你是从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幼童满不在乎:“就是祖爷爷留下的那个箱子里啊,里面有好多照片呢。”
    老翁浑浊的眼珠似乎迸出了一丝清明,他紧紧盯着那张照片,忽而喷出一口浊气:“爷爷今天……跟你们讲一个猫的传说。”
    这座大山刚刚又多了一个子民,是一只纯种的狸花猫。
    这里灵气充沛,不久狸花便开了灵智,开始记事。这是一块风水宝地,春日飞鸟,夏日降雨,秋日落叶,冬日飘雪。一江烟雨,万点征鸿掠,他在这里活了五十个年头,身量也渐渐拔高,成了一个翩翩少年郎,山里的风景到底是看够了,在某个下着朦胧烟雨的清晨,他决定出山去看看人间的风雨。
    山里的石头精劝他:“山里多好啊,那些凡人才不喜欢同我们这些精怪打交道。”
    狸花摇摇头,执拗的要下山闯荡。
    石头精见拦不住他,叹口气道:“那你总要给自己取一个名字吧。”对上狸花疑惑的眼神,他解释道,“人类喜欢给自己取代号方便称呼,就像我们叫你狸花一样。”
    他循循善诱:“所以你想给自己取什么名字?”
    “狸花。”
    “……”石头精沉默了,要不是没有手,他简直要扶额兴叹,“人类没有姓狸的。”
    “不过。”他想了想,“人类倒是有很多姓李的,不如你就姓李吧,刚好和‘狸’同音。”
    李玉点点头,石头精又道:“那你再取个名,缀在姓后面。”
    “李花。”
    “……”石头精无语至极,但他依旧好脾气道,“李花是个女孩名,不适合你。”
    “要不你叫李玉吧。人类有句话叫什么‘公子温润如玉’,而且你看我边上的玉妹妹那么好看,身上一点瑕疵都没有,你觉得怎么样?”
    山上的生灵几乎都知道,林子里有一个普通的石头精喜欢上了隔壁肤如凝脂的玉石精。
    “就叫李玉。”狸花惜字如金,“谢谢你。”
    于是这个世上多了一只叫李玉的猫妖。
    李玉遇到的第一个人类是个玉面书生。他是进京赶考的,彼时李玉才知晓山下的那条路是通往皇城的必经之道。那日他出山化了本体狸花猫,从树上一跃而下时刚好落进了那书生背着的箱笼里。囊箧里装的都是些古经读本,李玉倒是没有伤到筋骨,他挣扎着从书堆里爬了起来,前头走着的书生也察觉到动静,一回头恰与李玉来了个大眼瞪小眼——在他震惊的目光下,那猫缓缓化作了一个少年的模样。
    白玉似的人儿好奇的打量着那个明黄的箱箧,问道:“你是哪儿人,要往哪儿去?”
    那书生倒也是个胆大的,面对眼前这出大变活人也不惊慌,镇定自若道:“在下姓刘,单名一个方字,不过一介小小书生,自然是要去京城参加考试。”
    “公子若是顺路,便可与我一起。”
    李玉看着他:“你不怕我?”
    书生摇摇头:“蒲公所著的聊斋里倒是记录了很多像你这样的生灵精怪,看你面若冠玉,举止斯文,想来也不是那些害人的妖怪。”
    于是一人一猫便结伴携往京城。
    京城路途遥远,书生白日里赶路,晚上又挑灯夜读。李玉不识字,便指着那些泛黄纸页问是什么。
    “这当然是四书五经了,到时候去京城便是要考这些的。”
    李玉懵懂的点点头,书生好笑的揉了揉他的小脑袋,又挽袖沾墨在洁白的宣纸上写下“李玉”两字。
    “这便是你的名字了。”他叫李玉化成人形,“我教你写。”
    一笔一划,一撇一捺,李玉似有所悟,可当他甩开书生的手自己写时,却不似书生写的那般有筋有骨,反倒软趴趴瘫在纸上,像极了故土那只喜欢趴着晒太阳的石头精。
    书生也不恼,只是笑着说多练几遍就会了。
    李玉曾问过他为何要远赴京城去参加一场考试。
    “你终究是只妖,还是不懂人世间的痛楚的。”犹记书生说这话时垂着眸,平常弯着的嘴角也抿成了一条直线,“上至殿试,下到院试,读书是我们这些寒门唯一的出路。”
    “若是不读呢?”
    “不读就会像曾经的你一样困在十万大山里出不来。”
    书生的故乡在很偏远的一个小县城里。这点李玉是知道的。
    “况且你们妖不也有开灵智一说嘛,到我们人这儿便成了读书。”书生见李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继续道,“我家乡的知县是个大贪官,圣上拨给我们的银子是用来救济那些贫困的父老乡亲,却全都被他卷了去。”
    贫的人继续贫,挣扎在食不果腹的生死一线,富的人还在富,生活在歌舞升平的极乐人间。
    “所以你读书是为了惩罚那个贪官吗?”
    “对,就是为了惩罚那些贪官。”书生抬头看向远方,天边翻腾着一池红霞,原来是红日要出来了。
    “我读书就是想给天下人一个公正,给那些穷困潦倒的百姓们一个交代。”
    所以他的字才那么难模仿,那些方正体起初受于他前半生的隐忍压迫和孤注一掷,又被人间的风霜所打磨,才形成了如今筋骨相依的字体。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他的字里,藏着他的野心和抱负。
【4】
    到达皇城已是三个月后,书生找了个寺庙安心备考,李玉入世不过小半年,自然还想去游历一番,两人就此分道扬镳。
    书生走之前将一褡裢银子塞给他:“你今后若是要留在人世间,便以这幅人类的皮囊面世,切莫化成本相叫人瞧了去。”
    李玉不解:“为何?”
    “说你是个稚子也不为过。”书生叹了口气,“人类就如同你们精怪,也分好与坏。你运气好,出山遇见了我,但世间有太多像那贪官一般的人物,到时候知晓了你猫妖的身份,只怕是会把你卖了赚银钱。”
    李玉茫然的点点头。
    “那么李兄……”书生朝他一拱手,“就此别过了。”
    李玉送走了他生命的第一个过客。他终究还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猫咪,以为世上都是像书生那般好的人,虽也听了他的忠言未曾化出本相,但不想长的过于俊秀,还是被贼人惦记了去。
    那日李玉刚游玩回到客栈,便有一个魁梧的汉子端了壶酒不请自来,说是看他长得面熟有眼缘非要喝上一杯,李玉虽心中存疑但也拗不过,最后半推半就喝了半杯,偏偏就是这半杯出了事。李玉自知酒量不算好,平常也极少饮酒,这半杯下肚简直是要了他的命,酒液一路从喉头烧到太仓,他晕晕乎乎,眼前似有祥云飘过,挣扎片刻终是敌不过醉意,一头栽在了桌上。
    再次醒来天上已是月明星稀。李玉被装在一个大笼子里,山路颠簸,晃得他头晕眼花,肚里翻江倒海,他喉头一哽差点将前日吃食吐了出来,好不容易将秽物咽下去,这才发觉笼子里关的不止他一人,另外还有好几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也是一脸愁容。
    他开口问:“这是要去哪儿?”
    “他们说要把我们卖到南蛮给那些胡人当男妓。”一个童子哭哭啼啼的接过话茬:“阿娘说南蛮多瘴气,那些蛮人各个长得青面獠牙,只怕是吃起人来不吐骨头。”
    被抓来的人大多未及弱冠,都还是些不谙世事的半大孩子,此言一出好几个都哭出了声,悲伤的气氛在笼子里蔓延,不消多时,便惊动了那群贩子。
    “哭什么哭?”来人正是那个灌醉李玉的汉子,此刻他右手提着一根马鞭,“再哭有你们好看的!”
    他一鞭抽在笼子上,木笼受惊似的发出吱呀呻吟,几个人顿时就不出声了,犹剩一两童子还在无声呜咽。
    李玉是趁他们熟睡时悄然化成狸花离开的,他答应过那个书生不在人面前露处原形,此刻为了脱身才不得以使了这下下策。京城的风光他还没有看够,断然不可能就此离去,刚刚听那少年将南蛮之地说得如此不堪,他心里也发憷。李玉不知自己现在身处何方,此刻夜已深,一轮明月悬在天边,周围密林熙熙攘攘,不远处青山重峦叠嶂,他好像又回到了曾经生他养他的大山里,可他也知道这里不是故土。
    李玉又撑着身子走了两三个时辰,终于熬到月亮西沉,东方既白,一轮红日缓缓从云端探出了头,他这才发现昨晚自己慌乱之下拐进了一条山林间的羊肠小道,这小径杂草丛生,杳无人迹,一看便知多年来鲜少有人涉足至此。李玉昨晚本就只喝了半杯酒,尚未果腹,此刻经历了一夜的折腾,更是筋疲力尽,饥肠辘辘,又强撑着走了半个时辰,终于是坚持不住两眼一黑倒在了一块顽石旁。
    李玉是被蝉鸣声闹醒的,外面晨光乍现,几缕日光挤进窗隙,暖暖的洒在他的脸上。他翻身想下床,腿脚却使不上力,一个用劲过猛便不由自主的栽了下去,约莫是擦到了肩胛处的伤口了,李玉疼的倒吸一口凉气。
    大概是听到了里面的动静,房门被打开,冲进了一个半大的男童:“咪咪你醒了!”
    “???”
    李玉一头雾水。
    什么咪咪?
    是在说他吗?
    李玉想推开那个男童,并告诉他自己不叫咪咪,可是张嘴吐出来的却是几声猫叫,伸出来的手也是一只黑漆漆的爪子,想来是前日化猫出逃忘记变回人形了。他无语凝噎片刻,转身掐了个术法,在男童震惊的目光下化为了人。
    “你——”李玉眼疾手快捂住了他的嘴。
    “我不叫咪咪。”他很认真的解释,“我叫李玉。”
    他又道:“我松手你可不要叫?”
    男童呜咽几声,艰难的点点头。于是他松开了手,那男童如获大赦接连喘了好几口,李玉看他憋红的小脸有些于心不忍,又拍着背给他顺气。大约半盏茶的时间,男童的呼吸渐渐平稳,李玉抬头,刚好对上了他探究的眼神。
    到底是一个心智未开的孩子,恐惧来得快去的也快,见李玉没有恶意,此刻也胆大了些,他开口问道:“你就是那只狸花猫吗?”
    “自然。”
    “那你为何能变成人?”
    “天地灵气吸收多了,便开了智。”
    “何为开智?”
    李玉淡淡的瞥了他一眼,心道这毛头小子怎如此愚钝,蓦地又想到了当年书生的话,心下虽不忿,但依旧耐心解释道:“精怪开智便如同你们人类读书。”他敲了敲男童的小脑袋瓜,“你可曾读过书?上过私塾?”
    那男童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已过垂髫之年,阿爹自然是让我念过书的。”他低着头,脸有些红,“只是我没有好好听先生讲课罢了。”
    李玉与他交谈得知男童的父亲在镖局当镖师,每次押运货物都是九死一生,他的母亲只是个普通的绣娘,操劳一日也只能收获几个铜板,他小小年纪倒是很懂事,闲暇时便独自去后山捡些柴火补贴家用。前日他照例上山,恰巧在那条羊肠小道上捡到了还未化成人形的李玉,大概那日他晕倒时好巧不巧正中一块石头,那奇石边缘锋利,竟从他前肢到肩胛处生生撕开了一道裂缝,等那男童捡到李玉时,伤口早已结了血痂,深可见骨。
    “前些时不知你是人,便只拿了些治跌打损伤的药草草敷了。”那男童端来一碗褐色的汤药,“而今你若是想要好的快些,怕是内服外敷都不能停了。”
    李玉怕苦,从前住在山里就被那石头精嘲笑过,说他明明是个精怪,却比人还要金贵。此刻那碗汤药端到眼前来,他想也未想就侧过头:“不喝。”
    明明都是只活了几十年的猫妖了,此刻却像一个任性的顽童,男童有些啼笑皆非,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颗糖:“喝完药吃颗饴糖就不苦了。”
    那颗糖亮晶晶的,像个金粒子。这些人类的小玩意儿李玉还真没吃过,于是他一咬牙将那中药一饮而尽,苦涩味在喉间蔓延,他难受的差点背过气去,下一秒他的唇上覆上了一个柔软的东西,然后是颗糖——那男童倒也守信,看他苦的不行,主动将糖喂到了嘴里。
    “好吃吗?以前我喝完药阿爹便会喂我颗糖。”
    那糖很甜,还有点粘牙,不似李玉想象中的那样好吃。
    对上那双期盼的眼神,他点点头:“好吃。”
    男童又叫他脱了衣裳,一道硕长疤痕从后颈横贯到肩胛,伤口处外翻着血肉,与他洁白的脊背相比显得触目惊心。男童咬了咬唇,将草药捣碎混着药水抹在了伤处。
    “可能有点疼。”他从旁边顺来一床被褥,“忍不住就咬着。”
    他先是用纱网过滤了一遍药渣,随后均匀的将药水抹于伤口上,最后再包上绷带。
    “以前阿爹出去受伤都是我替他包扎的。”
    李玉倒不是特别怕疼,过去生活在山林里免不了伤筋动骨,比这更严重的伤他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他没有笑男童的小题大做,从这个角度他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双专注的眼和细密的睫,宛如一对呼之欲飞的蝶。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李玉虽是妖,但短时间内也不可能痊愈,顺理成章的,他留在了此处养伤。那男童白日要去学堂,李玉平日便化为本相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家里的妇人只当他是只普通的猫,也不驱赶,晚上他再化成人形,等着人来给他上药。
    一日黄昏,暮色降临,家家都点了蜡烛。李玉百无聊赖的卧在窗台上,不多时,那男童推门而入,高兴的将手里的宣纸给他看。
    “我会写你的名字了!”
    李玉抬眸,只见那白玉似的宣纸上歪歪扭扭的爬着“李玉”二字。
    “……笔给我。”
    他化了人形,狼毫沾墨,捏着笔杆一笔一划又将那两字写了一遍。不同于之前那好似龟爬的字体,李玉的字飘逸灵动,宛如山间野鹤,不似之前书生那般带有文人风骨,他的字里,隐藏着他不羁的半生。
    他笔锋一转,又在宣纸上洋洋洒洒写了三个大字。
    “李玉……简隋英。”旁边的男童好奇的念出声,“你把我们的名字放一起了。”
    屋外长夜将至,屋内烛火微晃,一道颀长身影立于屏风处风姿绰绰,李玉嘴角含笑,宛如天仙下凡。
    简隋英呼吸一滞,情不自禁道:“你真好看,我喜欢你!”
    李玉愣住了,他是只妖,平生没有人告诉他什么叫做喜欢。当年书生曾说过他倾慕的青梅被那县老爷抢了去,李玉问他什么是喜欢,他却说等你以后接触的人多了就明白了。而今经历了这么多岁月,面对眼前人直白的喜欢,李玉依旧会手足无措。
    那小小少年道:“你等我及冠,我就娶你。”
【5】
    两个月后,李玉的伤已经结痂痊愈,他也没有理由继续留在这儿了。世间偌大,还有太多地方等着他去游历闯荡。
    他是在一个飘着薄雾的清晨离开的,那日简隋英同往日一样卯时便起床洗漱准备去学糖,平常这时那只猫应当还在熟睡中,而今天他身边的被窝大敞,褥子已经冰凉。简隋英心头一紧,急忙起床,屏风前的案上静静置着一根燃了半截的蜡烛,旁边放着的宣纸上还写着他俩的名字,再看院子里,哪还有那只猫的身影。
    李玉下山时,听说齐州那边发了大水,灾民无数,朝廷也下拨了十万两白银赈灾。他在山上待久了,偶然听见皇城的事,恍若隔世。李玉本就打算南下,他曾听那书生说江南烟雨美如画,久闻不如一见,他打算将姑苏作为南下的第一个驿站。
    一路上他又听到不少关于齐州的灾情,那地与黄河伴水而生,每到汛季便多洪涝,并不在李玉游历的名单里,故此也没往心里去。江南路途遥远,离京城有几千里地,李玉从牛车换为泛舟而行,路遥知马力,这样颠簸了半个月,才堪堪到了江州的一个小县城。
    那日他在一家酒馆打尖,旁边那桌客人喝多了管不住嘴直呼京城出事了。”
    有好事的人凑过去问出什么事了。
    那人又接着道:“自然是那管钱的户部尚书。”
    众人大惊失色,忙让他说下去。
    “据说是那户部狗贼贪了皇上拨给齐州的赈灾银两呢。”
    “贪了多少啊?”
    那人比划了个数,众人又是一阵惊呼。
    “那狗官直接被人检举到了皇上面前,圣上发怒,直接把他押进了大牢,明日便是问斩的日子。”
    李玉是只猫,本就不喜掺和人间政事,如今他来江南单纯游山历水,乍听这些贪污之事只觉坏了自己的好兴致,当下扔下一锭银子便想离去。
    有人唏嘘道:“听说那户部尚书还是今年的科举状元,没想到竟选了个这样的人。”
    “那刘尚书经常微服寻访,也看不出来是会贪污的人啊。”
    李玉脚步一顿,他听到自己颤抖着问:“那尚书姓什么?”
    “刘啊。”有人疑惑道,“你这后生不知道吗?这可是今年的状元啊。”
    有人插了一句:“那狗官姓刘,单名一个方字。”
    李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家酒馆的。
    恍惚间他好像听到那书生在耳边说:“姓刘,单名一个方字,不过一介小小书生,自然是要去京城参加考试。”
    那个信誓旦旦说着要给天下人一个公正,要给世间百姓一个交代的读书人,最后也被金银驱使,成了压迫奴役那些穷苦贫民的刽子手。李玉又迷茫了,那真金白银真有那么好,引无数人为之折腰,又让那坦荡书生入了歧途?他不理解,那书生分明说过此生最厌恶欺压百姓的贪官了,可为何最后他也成为了那样的人?
    他又想起了书生教他写字时曾说过文人以笔为武器,那书上,那字里都在替无辜百姓诉说着世道的不公。
    ——“此话何意?”
    ——“古人云‘见字如面’。”
    那书生的字苍劲有力,宛如崖间柏松,立崖间而不倒,覆山雪而不折,一平一仄间颇具筋骨,可能那个时候他也想不到,自己引以为傲的文人风骨会在利益和金钱面前被击碎的连渣都不剩。
    所以人都是会变的,李玉似有所悟,这是书生给他上的最后一课。他蓦地想到那份赤忱的喜欢,那个叫简隋英的少年,以及那个誓言。
    他也会变吗?
    可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能交给时间去解释。
    往后十三年里,李玉赏过江南烟雨,见过大漠孤烟,从边远的江南湖州一路北上亲临西海,他好像踏遍了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可也没有一处河山能留住这位游子的脚步。一江烟雨一江秋,一树桃花一树春,终于在第十四个年头,他选择回到京都。
    旧日里最繁华的朱雀大街依旧人来人往,春风楼上宾客如云,这里好像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李玉记忆里的酒楼换了新址,街头的那家裁缝店也易了主,只有大街门头的说书人还在十四年如一日的絮絮叨叨说着什么:“话说十四年前的那群齐州流民一路南下占了座山成了山匪……
    可他的声音也变得苍老,给他的说书平添了一丝故事感。昔日的故人旧情就好像天边的烟火,倏地散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是那书生教他的。
    而今他要告诉另一个人,人生何处不相逢。
    李玉掐了个术法,回到了当年遇见简隋英的那条羊肠小道上,十三年过去了,这里依旧人迹罕至,那块顽石静静的卧在原处,山间的风清爽宜人,周围绿屏窸窣,天边云卷云舒,勾勒出一抹青山远黛。
    故地重游,心境斐然。
    李玉到时,简母正在家里浣洗衣物。多年未见,曾经年轻的妇人也躬下了腰,额间的白发葳蕤。见到有人来此,她忙放下捣衣杵,紧张的捏着衣角,显然有些不知所措。
    “伯母不必紧张,我来此只是想问隋英可在家?”
    简母有些迟疑:“你是……”
    李玉莞尔:“我是他旧日的同学,前些年随着家里人去南方做生意了,而今重回故土,自然是想见一面叙叙旧的。”
    “隋英不在家,他今日刚去镖局接单了。”简母也是热情,“公子走了一路,不若进屋歇息片刻。”
     “不劳烦伯母了。” 李玉有些疑惑,“隋英也做了这一行吗?”
     “他的父亲前些年接委托不巧遇上了暴雨,当时走的是山路,整个队伍都……”简母叹了口气,“我是个妇人平常也挣不到几个银子,镖局这行虽苦却也来钱快,倒是苦了隋英这么年轻就要出去养家。”
     李玉不太会安慰人,他一拱手:“伯母还请节哀顺变。”
     “不提这些伤心事。“简母擦了擦手,转身进了屋子,”公子舟车劳顿,喝杯茶再走也好啊。”
     可等她端着茶出来时,那院子山路上早已没了这年轻人的踪影。





【6】
    简隋英接了一个很奇怪的委托,那镖师将榜单扔给他时告诉他是这雇主点名道姓要求他押运这批货物的,送到指定地点后会给他一两金子,这报酬过于丰厚了,简隋英犹豫再三还是接了。这大概是他接到的最轻松的委托了,货物只有一个小箱子,普通木材做的,看上去并不昂贵,唯一匪夷所思的是,雇主并没有告诉他此次押运的目的地,倒是给了他一张路线图,让他只管按照图上走。
    真是个奇怪的人,他想。
    路线图上的目的地离京城似乎并不远,简隋英细细估算了一下,脚程快些大概两到三日便能送到。刚开始道路还算平坦,毕竟是皇城下面的小镇子,顶多是路泥泞了些,走的倒也还算轻松,但不知为何,第二日道路急转而上,简隋英看着眼前的大山陷入了沉思,在他的再三确认之下,才确定自己确实是没有走错的。想来那一两金子也是不好赚的,那山路本就崎岖,昨日又下了一夜的春雨,道路更加湿滑难行,他深一脚浅一脚直至日暮时分才堪堪走到一座修建在山腰的道观前。
    远处那轮白日缓缓下了山头,周围树影绰绰宛若缥缈鬼影,忽而上方传来一阵清脆的啼鸣,原来是倦鸟归林。简隋英看着暗下来的天色,决定在这道观借宿一晚。他上前轻叩山门,半晌里面也没有传来回应,他只当是道观荒废准备推门而入时,那朱门倏地打开,出现了一个拄着杖的白发老翁,那老翁慈眉善目,应是这座庙观的方丈。
    他手握拂尘:“老衲今早卜了一卦,卦象说今天会来一位贵客。”
    “不敢当。”简隋英微一颔首,“我今日本想上山去探望许久未见的姑母,不曾想昨日下雨山路泥泞难行,还请方丈同意我在此借住一晚,明早天亮自会离去。”
    “施主跟我来。”方丈步履蹒跚,“老衲今日刚清扫了西厢房,施主便去那住一晚上吧。”
    简隋英拱手鞠了一躬:“那便多谢方丈了。”
    他走近了才发现这座庙观并不大,越过门槛便能看到一樽青铜熔铸的香炉,里面零零散散的插着几根燃烧殆尽的妙香,许是多年未有香客供奉,几个大殿或多或少都有些破损,有的屋檐缺了个角,有的少了块地砖,但是观内地面很干净,几乎没有飘零的落叶或是积压的灰,西北墙角歪着几个扫帚簸箕,想来住持应该经常掸尘。与其他庙宇不同的是,这座寺庙主殿供奉的不是蓬发戴胜的西王母,而是一个童颜鹤发的老者,他左手执红丝,右手拿着一个薄子,嘴角笑意盎然。
    许是看出了简隋英的疑惑,方丈解释道:“这是一座月老祠,主殿供奉的是月老,后面两殿供奉的则是药王和车神,求的是身体健康和路途平安。”
    言及此,他叹了口气:“如今佛法猖狂,这月老祠距离京城路途遥远,又在山腰上,这些年香客是越来越少,庙宇也愈发破旧了。
    简隋英不甚走心的安慰了几句:“佛有佛的教徒,道有道的居士,不若道法自然,顺其本心便可。”
    绕过前门大殿,再穿过一条长廊,便是居士们居住的地方。西厢靠近朱墙,前头有大片绿植遮挡,阳光很难穿透进来,故厢房阴凉潮湿。房间内倒是干净的很,一张矮矮的床榻,靠近窗户处摆着一张竹木编织的桌子,除此之外并未其他装饰。
    赶了一天的路,简隋英也着实有些累了,他将那个木箱拿被子裹了掖在墙角,自己则合衣躺在榻上。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他听到有人在敲房门。
    简隋英立时警觉的坐起了身:“谁?”
    “施主。”外面传来方丈苍老的声音,“我来给你送些斋饭。”
    简隋英忙去开门,月光下,方丈左手端着碗小菜,右手的盘子上盛了两个馒头。
    “想来施主舟车劳顿,应当还没用膳,于是老衲擅自热了点斋菜,还望不要嫌弃。”
    他接过送来的斋饭,道谢道:“方丈客气了。”
    不想那方丈顺势握住了他的手腕,简隋英大惊,想挣脱却不料他的力气大的惊人。
    “方丈这是何意?”
    “老衲今日能算到施主会来此借宿,想必也是与你有缘,此处本是月老祠,不若正好帮施主算个姻缘,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简隋英见挣脱不开,索性摊开手让他摸个够:“那你可算出些什么?”
    “施主的红线虽有九根,却都是同一人,实属罕见。”
    他也来了兴致:“那能算到是何人?在何处吗?”
    “此人绝非常人。”方丈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朝床脚看了一眼,“至于其他,天机不可泄露。”
    说罢他一甩拂尘扬长而去:“车到山前必有路,施主日后自会知晓。”
    简隋英听得一头雾水,也没了用膳的兴致,草草扒了几口便上床躺着了。他做了好几年的镖客了,平常一个人住店或是在外露宿时还需留个心眼盯着押运的货物,所以他一般睡得并不熟。而今天,他罕见的做了一个梦。
    梦的主角是一只猫,一只棕色的狸花猫,简隋英记得他,这是他曾经经历过的一段奇遇。梦里的那只猫懒懒的趴在窗台上,蓬松的尾巴百无聊赖的逗着一只蝴蝶,见到来人,他打了个哈欠道:“怎么才回来,等你好久了。”
    这大抵是简隋英平生最清醒的时刻——那只猫早在他七岁那年,在那个飘着薄雾的清晨,将他抛弃在那方矮矮的庭院内。简隋英知道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就已经醒了,但他还是甘愿沉溺在自己一手编织的美梦里自欺欺人,他将七岁的自己埋葬在名为李玉的回忆里,眠于故梦,然后是无限相思。
    他在梦里喃喃自语:“这句话明明应该是我说才对。”
    回忆跨山海,山海入梦来。
    床脚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一个柔软的东西贴着他的脖颈爬上了他的脸,一下一下舔着他眼角的泪。他蓦地睁开眼,看到一只棕色的狸花伏在自己的胸膛上,一双漆黑的竖瞳正紧紧的盯着他。
    简隋英呼吸一滞。
    下一秒那只狸花化成了他印象里的那个男子,宛如登徒子一样轻佻的将他困于双臂之间,认真的说:“你哭了。”
    简隋英觉得自己大概还在梦里,不然他怎么可能会看到李玉,于是索性一把推开了眼前的男子,有些赌气道:“我没有。”
    “你好像不太高兴。”梦境里的李玉似乎有些小心翼翼,“你说过的,等你及冠之年要娶我的。”
    男子二十即为弱冠,今年是李玉离开七岁的小隋英的第十四个年头。当年那个小小的孩童身量逐年拔高,原本稚嫩的眉眼也变得坚挺深邃。
    简隋英一下子清醒了,梦里的那句话在耳边回响,让他情不自禁说出了口:“怎么才回来,等你好久了。”
    “我是不是回来晚了?”
    李玉突然有些后悔当年的不告而别。旧日那个连字都写不好的少年,现如今已经成长为了一棵参天大树,他似乎比同龄人更成熟稳重,可他不应该是这样的,李玉印象里的那个小小少年应该是放纵,自由,不受拘束的,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被困在名为生活的囚笼里,肩上的负担压的他喘不过气。归根到底还是简父过早离世的原因,让当年还是半大孩子的简隋英不得不扛起了养家的重担。李玉想,如果他当时肯留下,是不是至少能给少时丧父的简隋英带来一点心理上的慰藉。
    “在我十六岁之前,我梦到过你很多次,梦境内容我不大记得清了,但是每每午夜梦回我都在想,那只狸花在外会不会照顾好自己,又受伤了怎么办,这个世界上还会有第二个人像我那样无微不至的为你敷药,为你治伤吗?”
    “所以我做了镖师这一行,不仅仅是因为赚得多,我可以走遍世间的大好河山,我时常在幻想,或许哪一天我就和你重逢了呢?”
    其实并没有,十三年的流浪生涯,路上受过的伤,吃过的苦,李玉只会咬碎了往肚里咽,他喝过比那次受伤后更苦的汤药,可是这些他似乎都感觉不到了,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在他苦的愁眉苦脸时递给他一颗甜津津的糖。那个小孩被他亲自抛弃在了那方小小的庭院里。
    房间陷入死寂,两个人都默契的陷入了沉默,最后还是李玉先开了口:“我在等你长大啊。”他似乎有些委屈,“所以你之前说的还作数吗?”
    “嗯?”简隋英突然就生了逗他的心思,故意道,“什么作数?”
    李玉听着他半开玩笑的语气,提着的心才终于放下来,他以当年那个少年的口吻和语气又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简哥你真好看,我喜欢你!”
    “等你及冠,我就娶你!”
    “嗯?”李玉讨好似的亲了亲他的嘴角,“简哥你愿意吗?”
    “这是在道观!”
    “那又如何?未至绝路,不信神佛。”李玉满不在乎,“更何况这里是月老祠。”
    “我们能在这里重逢,都是月老的安排。”
    “……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会花言巧语。”简隋英半是开玩笑半是认真道, “我及冠那日你不在,如今可有什么礼物补上?”
    “已经给了啊。”李玉狡黠的眨眨眼,“你当是谁花一两金子雇的你去押运这么个木箱?”
    答案呼之欲出。
    “我化了原形藏在这木箱里,如果你按照我给你的路线图走,最后的地点是你的家。”李玉又化了原形,懒懒的趴在他的肩头,“还没明白吗我的简哥——”
    “我把自己当做及冠礼物送给了你啊。”
    简隋英的心脏漏了一拍,心上人的气息尽数喷在他的耳根处,晕开一片薄红。
    “所以简哥,你的誓言还作数吗?”
【7】
    自从简隋英把李玉带回家后,那只磨人的小猫咪天天在他耳旁吹枕边风:“简哥,镖师这一行太危险了,你每次出远门我都不放心。
    对此他回应道:“别以为我不知道,每次我接到委托出去,你都悄悄变回狸花跟在我身后。”他挠了挠狸花下巴,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往常这个时候李玉会慵懒的趴在他怀里,眯着眼享受着心上人的爱抚,喉间发出舒服的咕噜声。
    但是简隋英觉得他最近有些奇怪。不仅不反对他接委托,甚至在他下了山后一反常态没有看见那抹熟悉的棕色猫影。他又想到今早出门时,李玉言笑晏晏让他路上多加保重,简隋英总觉得他心里好像有什么事,于是草草决定回家一定要找他问个清楚。
    这单委托并不轻松,这批货物是好几个铁箱子,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沉重异常。这是个大单子,镖局不敢马虎,找了个推车拿白布裹着,箱子上还盖了一层稻谷掩人耳目,一行人身着布衣,被人询问起只道是今年的新米拖到镇上去卖。
    这次的目的地是靠近江南的的一个小镇,隶属润州,路途倒是不远,但是途径两座大山,满打满算也得三天才能返程。前两天都很顺利,直到第三天,意外横生。他们的队伍在翻越第三座大山时被一伙贼人拦了下来。领头的那个身骑骏马,左手握着把刀,一脸狞笑。
    “几位壮士是要往哪里去?”
    一位镖师站出来道:“车上装的是今年的新谷,拉到就近的镇上去卖。”他一拱手,“家里有老有小,还请好汉放行。”
    “今年的新谷?”不知道哪句话激怒了那贼人,他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我家里的老小还没吃过新谷呢。”
    简隋英心道说错了话。十四年前齐州突发洪灾,田地被淹没成一片汪洋,朝廷派下赈灾的银子又被当朝尚书吞了个一干二净,齐鲁大地饿殍遍地,死伤无数,从那以后,活下来的灾民起了异心,记恨朝廷到现在,一部分流民北上投靠了北狄,还有一部分南下占山为王,成了名副其实的贼寇。听这语气,应该就是其中的一支流民山贼了。
    果不其然,那贼人不怒反笑道:“要是十四年前有这新米,我家老小也不会被活活饿死。”
    那镖师皱着眉:“你的意思是,今日偏不让我们过去了?”
    在双方兵戎相见前,简隋英蓦地想到临行时李玉曾笑着祝他一路顺风,当时自己是怎么说的,他记不大清了,但他应该会搂着李玉的肩,告诉他一定会的。
    可是这次,他大概是要食言了。
    李玉想给简隋英一个惊喜,算了算时间,他的简哥大概会在下午申时返程。用完午膳后,他掐了个诀来到京城,虽已到午时,但朱雀大街依旧人满为患,他走到那家裁缝铺前,里面的掌柜似乎认识他,看到人来笑着迎了出去。
    “公子是来取前几天定做的嫁衣的吧?”
    李玉点点头,掌柜从里拿出两套大红的婚袍:“公子一个人来是想给新娘子一个惊喜吧。”
    “我在这里祝您和夫人百年好合,早得贵子。”
    他放下一锭银子:“谢谢。”
    李玉又去街角那家专门操办红事的铺子买了几根喜烛和红色的帷幔,走到那家熟悉的酒馆门口时,他犹豫片刻,想了想今天是大喜的日子,还是进去买了坛酒。酒馆大多都是来用午膳的食客,人声嘈杂。
    李玉听到人群里有人小声嘀咕:“润州那边出了事,听说是十四年前的那群流民山贼劫了一车朝廷拨给江南的金子,皇上发怒,专门派了官兵去围剿。”
    旁边有人不解:“既是朝廷派发,又怎会被区区几个山贼给劫去?”
    “朝廷怕打草惊蛇便挑了一个镖局给押运过去,没想到还是被劫了。”那人压低了声音,“听说那几个镖师……”
    话音蓦地被打断,一个店小二走上前道:“我们这里刚进了上好的女儿红,不如给客官拿一坛?”
    李玉莫名有些心神不宁,他颔首道:“就这个。”
    等他回到院子里时已经到了未时,他按捺下内心的不安,匆匆的将房子装饰一番,门上贴着大红的“囍”字,床上的帷幔也换成了红色的,李玉穿着喜服静静的等着那个人归家,他在想他的简哥回来看到这一幕会是怎样的神情,他大概会愣住,会半推半就的穿上那套喜服,他们会拜天地,敬高堂,然后是一夜欢好。
    可这些都只是他的幻想,一个时辰,两个时辰,直到过了申时,简隋英都没有回来。李玉再也坐不住,他走出院内,看到简母几乎昏死在地上。
    “伯母。”他忙过去扶起妇人,“发生什么事了?”
    “隋英,我的隋英……”简母哽咽着几乎说不出话来,“路上遇到了山贼,一行人全都……”
    直到很多年后,李玉抱着简隋英午夜梦回时想起这一幕都会后怕——他神情恍惚的走在路上,行人对他避之不及,他们说这个穿着喜服的年轻人大婚之日就丧了夫人。
    可李玉不信,他翻山越岭,风餐露宿,两个日夜不眠不休,他固执的想找到简隋英还活着的证据,但事与愿违,一路上他听到很多个声音,那些声音汇于一起都在说那一行人已经丧命,他们被那群山匪抛下了悬崖。可是这些李玉通通不信,他不信那样好的人会殒命在此,他明明还没有看到自己为他准备的惊喜,他怎么能这么草草离去?
    直到李玉站在那个悬崖上——山下是奔腾的江水,山上有飞鸟掠过天际,他才慢慢生出那种尸骨无存的绝望感。
    有那么一瞬间,他也想跳下去。
【8】
    李玉又回到了他幼时生活过的那片山林,山间的云,山涧的溪,林间的雀,这里的一草一木似乎同他离开时一样,他又化了原形,懒懒的歪在那块石头精身上。李玉想,他和简隋英之间明明不会走到这一步,他后悔自己贪念江南美景,他后悔错过了那个人的童年,他后悔自己这次没有紧紧跟着他,后悔自己……弄丢了他。他这短短半生似乎做错了很多事,所以上天惩罚他在外流浪数十年,归来依旧孑然一身。
    李玉好累,他想睡在风中大梦一场。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束阳光穿过枝隙照在他脸上,恍惚间他听到有人在叫他:“李玉,李玉!小狸花!”
    他缓缓睁开双眼,听到身下的石头精道:“你出去一趟怎的变化这么大?”
    李玉张了张嘴,声音干涩:“有吗?”
    “李玉,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我的故事啊?”
    他摇摇头·:“……没有。”
    “我和玉妹妹前世是一对玉面狐狸,那天我们去狩猎,她一脚跌进了山上猎户放置的陷阱里,而我当时忙着去追一只兔子,那是我上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等我最后找到她时,她已经被制成了狐裘披在了一位京城贵妇的身上。”
    “后来我死了,进了地府路过三生石时看见她转世成了一块玉石,孟婆念我情深,便问我来生想要投胎成什么,我说我想投胎成一块石头。玉石没有心,没有七情六欲,更没有前世的记忆,她不喜欢我,我不怪她,我只要这样静静的守着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我忘了她是块值钱的玉石,在你离开这座山的第五个年头,她被山下的村民挖走了,我们此生已经没有相见的可能了。”石头精苦笑一声,“有时候我真恨自己是块石头,但是李玉,你命比我好,你是一只猫,你有九条命,你还可以去找他,去找你意中人的转世。”
    他听从那石头精的谏言来到了和简隋英重逢的那座道观。
    高傲如李玉,整整三十三级台阶,他一步一叩首,还未叩响那扇破旧的大门,那朱门却先一步打开,方丈跨过门槛:“老衲等你很久了,卦象说,今天会来个有缘人。”
    李玉双手合十:“还请方丈告知——”
    还未等他说完,那老翁一扫拂尘接着道:“卦象还说,今日西北有异光降世,施主不妨去看看。”
    李玉一愣,又磕了个头:“多谢方丈告知。”
    简隋英上辈子找了他十三年,李玉想,这次换自己去找他。
    他不过小憩片刻,人间已过数年,宛如白驹过隙。西北有十三个州,从高山流水横亘到大漠孤烟,李玉的第一站是经受了洪涝之灾的齐州,将近二十年的时光将这座边塞之城打造的风光依旧,大片稻田向阳而生,黄河自吐蕃雪山滚滚而来,给两岸带来无限生机,这里的居民安居乐业,大街小巷里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行至茶马古道时,他听到身旁的商人小声道:“当今圣上为十八年前的户部尚书刘方平反了。”
    旁边一人惊诧的问:“那尚书不是贪了赈灾的十万两银子吗?”
    “据说是皇上重翻旧案时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又交给大理寺去彻查,最后真相水落石出,都是丞相一党搞的鬼。”
    另一人有些唏嘘道:“真是可惜了那尚书,多好的一个状元郎成了别的替死鬼。”
    李玉突然在这一刻释怀了,时过境迁,他几乎快忘了那书生的模样。模糊的印象里,书生提着行囊走在蜿蜒的山路上,他的声音温润如玉,穿过历史的长河再次回响在李玉的耳边。
    “我读书就是想给天下人一个公正,给那些穷困潦倒的百姓们一个交代。”
    而今——农田五谷丰登,百姓清闲富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当年书生的祈愿,如今李玉全都替他看到了。
    可是他始终没有见到那个人的身影,李玉只得继续西行。他花了整整五年时间,从山清水秀的齐州走到了大漠孤烟的嘉峪关,这里黄沙遍地常年大风,他买了顶头纱,找了家客栈准备住一晚。
    客栈里尽是打尖的商贾,其中几位与他混了个眼熟,看到李玉都戏谑道:“还没找到人呢?”
    他摇摇头。
    一个富商拍了拍李玉的肩:“不急,总能找到的。”他招了招手,“小二,来给这位公子上壶酒。”
    “来了。”
    一声清亮的童音从角落传来,李玉倏地抬起头,他看见一个眉眼清俊的少年端着壶酒走到跟前来。他的呼吸一滞,心脏像是被人抓住一样让他喘不过气来。
    “客官这里有上好的竹叶青,要来一杯吗?”
    那少年歪着头朝他笑,眉眼模样皆与他印象里那道小小身影无异。
    李玉跨越了万水千山,终于找到了记忆深处的那个人。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往后百年里,总有人能看见一只棕色的狸花,或是趴在一个商贾的膝上,或是出没于深宫。直到民国二七年,人们最后一次看见那只猫,那是在一家黑白影像馆里,一个戴着眼镜的青年才俊穿着一身中山装,笑意盈盈的对那照相馆掌柜说要拍一张全家福。
    “就你和一只猫?”
    “对,就我和李玉。”
    真是个怪人,掌柜心想,居然还给一只猫取一个人的名字。
    照相馆里还有个六七岁的男孩,大概是掌柜的儿子,此刻抓着相机不停的哭闹:“爹爹也给我拍一张嘛。”
     “去去去。”那掌柜一挥手,“小孩子家家照什么相。”
    然后那孩子闹得更厉害了,泪眼朦胧中他
    到面前蹲着那个穿着藏青色中山装的大哥哥。
     “你别哭了,等哥哥拍完照跟你讲个故事听好不好?”
    那孩子顿时来了兴趣:“什么故事啊?”
    青年摸了摸怀里的猫,弯着嘴角:“跟你讲一只猫的传说,想听吗?”
    
Fin.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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