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平安
作者:台风接待室      更新:2023-01-04 20:23      字数:22223
1.
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是在自己二十岁的生日舞会上,男人姓梁,长得憨厚,一身不太合体的中山装,因为没有邀请函被警卫拦在门口。夏鸣星正要同警卫争辩,见到我来,伸长手高兴地向我这边挥了挥,告诉我是他擅作主张带人一起,语气却并没有自己是在擅作主张的自觉。他说自己同梁君是多年好友,相交甚深,早想介绍我们认识。我听了他的话,配合地点点头,冲那男人友好地微笑。
得到我的首肯之后警卫终于放人进来,梁君冲我道谢,手里拎着隆昌祥的小袋子,说是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尚未做反应,夏鸣星便接了,一只手牵住我,另一只手替我拿着那袋子,示意我把手包也交给他保管。梁君淡淡笑了笑,直道你们二位感情真好,夏鸣星也跟着弯起唇角,半开玩笑地啐他一口:“你就别取笑我了!”于是连周围的其他人也一齐笑起来。

我来找夏鸣星,是要叫他去换礼服,所以他引了梁君去宾客席那边坐着,又很快跟我一起上了楼。今夜是我的主场,而他是我的舞伴,稍后我们负责开舞,自然要穿得正式一些。夏鸣星看起来像是刚下课,脑袋上扣一顶鸭舌帽,身上还是黑色的学生装,他一上楼就把帽子摘了,露出乱蓬蓬的一头橘发,我连忙要叫人来给他打理,他却只是笑,把各式东西在梳妆台上放好,就凑过来握我的手:“大小姐,生日快乐。”
我把手从他手中抽出来,摊平了伸到他面前,做出一个乞讨的姿势:“别光说不练,我的礼物呢?”
他笑容滞了滞,只说:“晚一点给你。”

“你该不会忘记准备吧!”我咬着唇瞪他,“二十岁,很重要的!”
“当然不会,”他说,推着我的肩膀要我不要耽搁,赶紧回房间换礼服,“女孩子收拾起来麻烦,所以你要比我更加抓紧,不好让楼下那么多人等我们。”
我被他一路推出了门,仍旧不甘心,踮起脚,揉揉他乱七八糟的头发:“指不定谁用的时间久,我的头又不是棉花糖。”

如我所料,果然是我这边比较快,收拾停当去找他的时候他还在低头打领带。我提着裙子走过去,站在他面前给他系,于是他低头的动作就从看领带变成看我。我从前专门学过,所以很快系好了,还顺手在他胸口按了按,没想到手又被他握住,头也更低,似乎是想吻我——我用了一点力才推开他,为难地指指自己的嘴唇:“涂了东西,会亲花。”
他有点懊恼:“不能补吗?”
“好麻烦!以后再说,何必急这一次,”我拖着他,要和他一起下楼,“快一点,马上就要开始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身后零落的脚步声里,我好像听见一声极轻的叹息。

直到站在舞池中央,我才想起自己的手包和梁君的礼物都被留在楼上。趁着音乐响起的时候跟夏鸣星咬耳朵,他却不是很在意的样子,贴着我的耳廓咬回来:“一会再去拿就行了,不打紧。”
“毕竟是珠宝袋子呢,”我说,“要不还是叫个人上去拿一下吧,放我房间里也行,那间房不上锁,谁都可以进去,总归不太安全。”
“不用,”他紧了紧我的腰,带着我转了个圈,用含着笑意的绿眼睛深深望着我,“和我跳舞还不专心,就这么不愿意?”

哪有……我想,为了争取让他做我的舞伴,我可是向父亲求了好久好久。

我是警察局长千娇万宠的独女,而夏鸣星身份普通,家境平凡,对我而言并不是合适的交往对象。父亲偏疼我,没有硬把我们拆散,只是不许我对外公开我们之间的关系。他总认为我和夏鸣星无法长久,恋爱谈腻了自然就会分开,也正是因为如此,平时我们一起出去吃饭逛街他倒不怎么管,但如果要夏鸣星做我二十岁生日舞会开场舞的男伴,这身份过于特殊了,父亲一开始便坚决不肯同意。是后来,架不住我软磨硬泡,再加上要是请别家那些少爷公子的,实在也没个名头,说来说去不甚好听,这才勉强应了让我带夏鸣星来,却也不让我当众介绍他的身份,怕丢了我们家的面子。说难听点,是只把他当个小白脸的。

当时我很担心夏鸣星会介意,他却反倒怕我不高兴似的,捏捏我的脸,拉着我的手去买麦芽糖,金黄的麦芽糖化在嘴里,他亮晶晶的目光也融化在风里。可惜那一小块麦芽糖我还是没能吃完,太腻了,最后全进了夏鸣星肚子,他吃好了,低着头亲我一口,麦芽糖的味道就铺天盖地占据我的所有感官。一吻结束,我红着脸喘气,他看起来却好像有一点难过。
“怎么办,姐姐,”他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什么怎么办?我,我只是不想和其他人一起跳舞,”我说,见到他的表情,有些犹疑,“你不想去吗?”
“没有!”他忙道,“我很想去,”他说着,顿了顿,扣住我的手,“想和你一起。”

开场舞跳完,我和夏鸣星退到一边去。按理说,这个时间应当交换舞伴,但我厌烦了同那些达官贵人家的公子哥儿虚与委蛇,便预备推说身体不舒服,就在舞池边的座儿上吃点东西稍作休息。父亲认为这样不妥,穿过半个厅堂低声训斥我,言语间眼刀子往夏鸣星身上飞,好像觉得我是被他教唆才变得越来越不听话。我受不了父亲这样对他,起身拉着他就要转身上楼,夏鸣星却拦住我,低声在我耳边说:“多少人看着呢,不要下了他的脸面。”

我知道他说得对,只好怄着气又坐回去。第二支舞很快就要开始,父亲显然不可能让我真的干坐着,我的目光在场上逡巡,只盼着能找到一个家世差些脾气又好的角色,陪我一同跳一支舞,不挑剔我的魂不守舍。
夏鸣星用胳膊肘拱我,示意我沿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梁君正独自坐在桌边给自己斟茶,一副丝毫不打算找人共舞的样子,和我们对上眼神后,他愣了愣,随即意会到什么似的,起身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他是会跳交谊舞的,”夏鸣星小声说,“你可以和他一起,保全你父亲的面子,也不用被迫应付那些人。”

这倒是个好主意,只不过……我转转眼珠,问他:“你不吃醋?”
他耳尖微红,咳嗽两声:“我吃什么醋!”

这时候梁君走过来,礼貌地冲我行了个礼,和稍显破落的外表不同,他的动作很标准,看上去竟是个富贵过的。我来不及细想,音乐便起了,只得把手搭在他手上,和他就这么跳起舞来。夏鸣星被我父亲瞪着,识趣地和他一起往另一边走,不杵在我身边。他临走前将目光投向我,很快又转开,深深看了梁君一眼。
“当心,”梁君温和地提醒我,我才意识到我竟然一脚踩在他的脚背上,忙不迭地要道歉,他笑了笑,轻声道,“该道歉的不是你。”

我愣了愣:“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他说,“我送您的礼物,您拆了吗?”
“真是抱歉,还没来得及……”我说,“夏鸣星把它落在楼上了,我的手包也在上面,我本来要找人去拿的,但他嫌麻烦,说等结束了再上去。”
他笑了:“看来小夏很在乎您。”
这人在和我打哑谜,我隐约察觉到什么,径直问他:“你不是来给我过生日的,对不对?”
“小姐很聪明,”他说,温和的面孔上笑容不改,“可惜世人皆陷于一个‘情’字,即使贵为小姐您也不例外。”

我还要追问,就听见一声枪响,是装了消音器的手枪,闷闷的,在音乐声中其实并不算太明显,但所有的舞步都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我转头去看枪声响起的方向,几乎是一秒钟就在惊惶失措的人群里看见我父亲的侧影,捂着胸口,目眦欲裂,不敢相信方才发生的事情一般。他身上的白衬衫被血染红了大半,黑色西服上应当也渗了不少,只是颜色太深了,看不出来。我蜡在原地,目光沿着他的视线平移,看到一把漆黑的手枪,一只微微颤抖的手,以及一双我再熟悉不过的绿眼睛。

与此同时,像是收到指令一般,人群中冒出十来个手里有枪的人,有一些是生面孔,但也有一些是我十分眼熟的:爸爸手底下刘厅长的小儿子、市政府的张参事和他在军校教书的弟弟、还有爸爸最信任的秘书,几乎和我一起长大的小方哥哥,大家都表情冷峻,手里拿着枪,面对这帮手无缚鸡之力的权贵,轻易就控制住混乱的局面,把所有人逼到举手投降。没人在乎倒在地上面色青白血流不止的父亲。我被梁君反剪住胳膊,繁复的礼服裙压得我喘不过气,仍要艰难地抬头去看夏鸣星。他的眼神让人感觉很痛苦,看我的时候像看一只被养在笼子里命不久矣的鸟雀。良久,他叹一口气,闭了闭眼,像是某种默许,于是我感到后颈被人大力击打,如他所愿地昏了过去。



2.
醒过来的时候周遭陈设都很熟悉,装潢素雅的一间卧房,陈设有些老派。床是木床,上好的橡木,不像现在人都爱用铜床铁床;书桌和衣柜用的都是山毛榉,柜门关着,上头雕了竹纹,清隽秀丽,蔚蔚然的样子;桌上有派克的金笔和一瓶用了一半的墨,还胡乱堆叠着些稿纸、报纸,以及几本戏剧理论之类的书,书已经毛了边,显然是常读的。在桌子的角落,有一个小小的相框,木制的,手工很粗糙,里面的相片被拿走了,空荡荡、孤零零,站在那里,像只张大嘴的小兽。
这是夏鸣星的家,夏鸣星的房间,至少他之前是这么告诉我的。

第一回来这里的时候还是夏天。上年夏天很不一般,即使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天气也热得不同凡响,连蝉都有气无力,叫得像哑了火似的,恹恹歇在树上。夏鸣星扛着相机和我一起在街上走,见我晒得脸通红,拐去巷子里小店买了两碗酸梅汤,说这东西最为消暑,他从小爱喝。我拿瓷勺子搅了搅,怕弄花口脂,只敢双手捧着碗,小口小口啜饮,喝到三分之一的时候他那碗已经见底,正掏钱夹准备付账。我看了一眼手边的书包、手包、相机包,觉得东西好多,学校又太远,问他知不知道附近有什么图书馆或者咖啡厅,索性把素材整理完再走。
没想到他说:“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

那时候我和他还没有恋爱,只是恰巧上了同一门公共选修课,又分到同一组去做调研,走得才稍近一些。这句话很有些冒犯,如果是父亲介绍来的那些公子哥儿,只怕我已经拂袖而去,可是夏鸣星方才还和我用盛酸梅汤的白瓷碗碰杯,因为出了些汗,黑框眼镜从高挺的鼻梁上稍稍滑落。他深蓝的牛津包放在一旁的空位,稿纸和提纲被他随手散乱地塞在里面,我看着他的眼睛,绿宝石一样干干净净,就不忍把他想得太坏。或许他真是想找个地方和我一起整理素材?

夏鸣星家是间古朴的宅院,地方不小,有正厅有偏厅,甚至还带一个小小的花园,只是那花园看上去没人打理,杂草丛生,有些荒凉的样子。
“是荒凉了些,因为这地方长期没人住,直到我回国才重新搬回来。”他似乎怕我嫌弃,一边走,一边说,一边小心抬眼,仔细观察我的反应。我听到这里笑了:“都怪你中文说得太好,又一张亚洲面孔,差点忘记你是法国交换生。”
“我可是道地的中国人,”他也笑,“在那边没有入籍,仍旧拿中华民国护照。”

“那你当初为什么出国?”我有些好奇,“既然走了,为什么又一个人回来呢?”
他愣了愣,像是没想过我会问这样的问题,抿了抿唇才说:“很小的时候家里做生意,稀里糊涂就跟着过去了,但语言文化差距太大,待了好多年却总也融不进那边,觉得还是在国内的时候过得开心。后来上了大学,听说有这样的机会,就又报了交换生项目,想着回来念两年书。”
“这样,那也蛮好。”我说,跟着他穿过偏厅,进了后头的屋子。这间房不大,肯定不如主屋住着宽敞,但他说他小时候就住这里,习惯了,不愿挪动。

“看不出来你这么念旧。”我和他在书桌边坐下,看着他从包里掏出稿纸,上头是我今天记的采访内容。他把那叠稿纸在桌上磕两下,理整齐了才递给我:“谈不上念不念旧,就是太懒了。”
“懒一点也没什么不好,”我说,“眼下时局乱,即使躺着都要被浪冲走的,站起来走着,甚至想要跑的那些人,也十有八九都是做无用功,何苦来哉?”
他没接话,低头摆弄相机,很认真的样子。于是我也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拔开钢笔帽开始专心写调研报告。写到一半的时候快门声响起,有极亮的白光闪过,我意识到那是夏鸣星在给我拍照,张口结舌,笔也停了,笔尖粘在纸上,洇出好大一个墨点。

“你拍我做什么?”过了老半天,我才问,声音不知为何放不大,憋在嗓子里似的。
“你忘了新闻课教授怎么说的?”他笑,为了配合我,声线压得很低,“相机的作用就是,记录美丽瞬间。”

再后来,他告诉我那张相片已经被他洗出来,正在找合适的相框搭配。
“我纠结了很久,是送给你,还是自己留着。”阶梯教室里,他坐在我身边,趴在桌上小声说,“但后来感觉这件事不应该由我决定。”
“什么意思?”我歪着头看他。
他窝在自己胳膊肘里笑,眼睛亮亮的:“应该是我来问你,那张相片,你是要自己留着,还是要送给我呢?”
“我才不要!”我说,一时忘了正在上课,音量不由得大了些,连讲台上的教授也停下来,扶了扶眼镜往我们这边看,我的脸红得快要点燃,他则是闷闷笑着,快速收拾好东西,拉着我的手溜出门了。

“这是我第一次逃课。”从教学楼跑到操场边,好容易站定了,我才有机会挣开他的手,理理乱掉的裙子和头发。我从他手中把自己的课本夺回来,表情不是很好:“你要逃课自己逃就好了,怎么不由分说就带上我?”
他却只是笑:“我还以为你要说,这是你第一次和人牵手。”
“我回去会挨骂的!”

“大小姐也会挨骂?”他意识到我是真的生气,睁大眼睛,后知后觉道,“抱歉。”
“算了,”我叹一口气,找了个长椅,按着裙子坐下,“道歉又不能让时间倒流。”
他挪过来,小心翼翼在我身边坐下:“渴不渴?请你喝汽水。”
“不用,”我说,“我不是怪你,不用紧张。”
他耸耸肩膀:“不是怕你怪我,是我自己良心不安,试图弥补一下。”
“好吧,但我不爱喝汽水,”我终于又笑出来,“有没有果汁?”
“有,”他说,立即起身往小商店的方向走,“等我五分钟!”

只用了三分半钟他就拿了两瓶饮料回来,一瓶是橙汁,另一瓶是橘子汽水。他把橙汁递给我,自己喝了一口汽水:“不是鲜榨果汁,将就一下。”
“谢谢。”我接过,发现他已经贴心地替我开好瓶盖,小声道了谢。
他又喝一口汽水:“我只是好奇,你这样的家世,又没有兄弟,家里怎么也能供你衣食无忧一辈子,就是不学无术也没什么所谓,怎么管你管得这么严,连少上半节选修课都不许?”
“就是因为没有兄弟,才拼命筹谋着用我呢,”我说,翻连环画似的翻着课本,书页带起一阵风,把刘海吹得乱飘,“等我念完书就得嫁人了,让我念这个大学,本来就是要给我攒个才女名声,日后也好高嫁出去,给家里添些助力,所以自然不容我胡来。今天逃这半节课倒是没什么,只是大家都看见是你拉着我跑的,怕是都等不到太阳落山,这一幕就要传到我父亲耳朵里去了。”

“这么说来,你是气我坏了你的名声。”
“也不能这么说,”我想了想,“现在是新时代,拉个手而已,也谈不上名不名声。只是想到回去要被父亲训斥,心里烦闷罢了。”
“好吧,你想得倒是很开,”他说,“我原本还想着,若你嫌我坏了你的名声,我便干脆就坡下驴,说要对你负责。”
“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啊,”他冲我笑,笑容像一轮小小的太阳,几乎让人不敢和他对视,“我喜欢你,你看不出来?”

现在回想起来,他那时说喜欢我,也不一定是真的喜欢我,只是为了让我喜欢上他,更方便接近我父亲罢了。我坐起来,发现自己还穿着那身繁复的礼服裙,硬质裙撑硌得腰很疼。原来没人帮我换衣服,也不知道该说他刻薄还是说他绅士风度。头也有点疼,回忆起之前的事情,总觉得像在做梦。我父亲死了,我后知后觉地想,下床去书桌边,拿起那个木制相框,原来夏鸣星那双手不仅会做这种讨女孩喜欢的小玩意,拿枪的时候也是丝毫不含糊的。



3.
后来的好些天,我一直没见到夏鸣星,倒是见过那位姓梁的先生。他来给我送过一回饭,提着食盒进屋里来,神色复杂难辨。我倒不觉得有什么,起身去接他手里的食盒,把桌上的书和稿纸推开,空出一小块地方来。
“小姐在看书?”他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又道,“看看书也好。”
“眼下这个光景,就别叫我小姐了。”我笑了笑,打开食盒,看见里面一例奶油蘑菇汤,配的却不是沙拉牛排而是糖醋鱼和清炒瓢儿白,很中西结合的样子。我一样一样把它们拿出来,说话的时候没有抬头:“夏鸣星做的吗?”

梁先生有些惊讶,很快回了一句“不是”,却也讲不出更多别的话。我重新坐下,执了筷子慢慢地吃,鱼是鲤鱼,刺多,吃不快,筷子头夹一点点进嘴,味道很鲜美。梁先生站在一旁看着我吃,问我:“你不想和他见一面吗?”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这个“他”是谁,想了想,答道:“他若是愿意见我,自然会来见我的,他不愿意见我,我便是在这里哭天抢地,也没什么作用。”
梁先生扯出一个尴尬的笑:“也是。”

见对方眼神躲闪,我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专心低头吃饭:“他手艺不错,之前还骗我说他不会煮饭,害我给他带了小半个学期的便当。”
梁先生仍然没接话,想来也是,我这个话题开得不好,他能接什么呢?夸赞我们鹣鲽情深?那听上去比他进门时叫我“小姐”更讽刺百倍。附和夏鸣星手艺确实不错?那简直荒谬得像在黑黢黢的公墓里点篝火放烟花了。

“他是不是总骗我?”我问,“大事小事都要骗我,最后把我骗到这里来了。”
梁先生说:“我们知道,你是无辜的。”
“我是吗?”我问,感到自己再吃不下了,于是放了筷子,擦了擦嘴,“我生在这个家里,便不可能是了。”

回答我的是梁先生长久的沉默,直到我动手开始收拾餐具,他才醒过神来一般,过来帮我的忙。我看见他的目光投向我倒扣在桌上的一本书,是本法文小说,叫歌剧魅影,国内尚没有译本,只得啃生冷的原文书。前两天有人来给我送换洗衣服,我趁机拜托他们买了一本法文辞典,这段日子对照着看,勉强能读下去。
“原来你懂法文。”
“小时候学过一点,不过忘得七七八八了,”我笑,“肯定没你们说得好。”
梁先生叹一口气,提着食盒走了,我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了计较。恐怕今晚,至多明天,夏鸣星就要来了。

天边擦黑的时候门被人推开,我抬头,果然看见夏鸣星沉着脸进门来。我第一次看到他这副样子,从前,他在我面前,向来神色都很柔和,眼睛总是弯起来,一开始叫我学姐,后来拖着声音叫姐姐,拿腔拿调喊我大小姐,偶尔也会叫我的小名,通常是在接吻之前,声音轻轻的,眼里仿佛藏了一百颗星星。

但他这次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目光由我脸上转到桌面上。我仍然在看那本歌剧魅影,左手边是辞典,右手边是书,我问他:“我是不是没有机会看你演这个了?”
他看起来好像被我掴了一耳光。

看见他的表情,我明白他没有忘记。夏鸣星曾经给我讲过自己在法国的生活,无非是跟着父母去到异国,学法文吃法餐,痛苦地渐渐磨合。好在他喜欢音乐剧,专业学的也是这个,所以会去剧场演出,打发打发时间赚些零花钱。他长得实在好看,声线也悦耳,很快便小有名气,每场演出都叫座得很。他说自己演过不少经典剧目,其中最爱演的便是这出歌剧魅影,演魅影的时候需要化特殊的妆,抹去容貌只剩唱段,故而观众来看他,不是为皮囊,是为演出本身。彼时我同他共进晚餐,主菜已经用完,正往嘴里送一小勺奶油蛋糕:“我却只见过你的皮囊。”
他坐在餐桌对面望我,像蛋糕上可口的糖霜一般,笑得很精巧漂亮:“皮囊就够你对我神魂颠倒。”

我记得,在他这句话之后,我含着甜品勺含含糊糊接了一句“什么时候能让我看演出本身?”,他却只说“下次”,现在想来,怀着异心虚与委蛇,和我做一出长达数月的戏,或许这才是演出本身。

此刻,我把书合起来,表情平和地去看夏鸣星。其实我并没有多少要怪罪他的意思,他该知道的,我从来没有真正生过他的气。他拉着我的手翘课,害我被父亲责骂,只需要一瓶果汁就可以哄好;他不提前问过我的意思就带陌生人来我的生日宴,我也没有说过什么,只是吩咐警卫不必多心;甚至现在,他杀了我的父亲,把我关在这里,我对他也生不出多少怨怼,只是很想问他一个问题。

“第一次见你,就是刻意而为。”
夏鸣星看着我,声音不再是蛋糕上的糖霜,而是像刀子,冷冷朝我掷过来:“刻意选了和你一样的选修课,刻意坐在你身边、和你一个小组,刻意向你表白、和你交往,好接近那个杀千刀的警察局长。当年就是他,为了利益和人勾结,亲手造了假案,动用手段逼死了我父亲,我和母亲也是流亡海外才捡回一条命,”他说到这里,声音有些滞涩,但依旧没有停下,反而像是怕自己停下就接不起来似的,语速愈发快、语气也愈发激烈了,“我父亲也是警察,他活在刀尖上、枪口下,三十岁就立了遗嘱,他每次出任务都抱着必死的决心,但他这辈子也没想过自己居然是死在上司手里,死在他审过几百个犯人的监狱里。”

他还在说,但我此时像中学生上数学课,只看见嘴唇张合,字句落不进耳朵。我懂了,所有的一切都是谎言,从相遇到相爱,从家世背景到人生经历。不是衣食无忧的小康家庭,不是一路顺遂的欧洲华裔,不是蜜罐里泡大的而是血水中爬起来的,所谓的罗曼蒂克恋情根本是场骗局,他给自己裹了一层厚的糖衣,好让我顺利掉进他甜蜜的陷阱。

他走过来,俯下身,眼睛离我很近。我看着他眼中蓄起的眼泪,有一种他正在撕开伤疤,把陈年的腐肉和淋漓的鲜血一齐摊在我面前的错觉。
“你在学钢琴和舞蹈的时候我在打零工养活自己,你在烦恼明天穿什么衣服的时候我想的是明天怎样才能活下去,我去剧场不是为了赚什么零花钱,那是母亲的医药费、我的学费,是我们的活命钱。”他说,离我愈发近了,温热的额头贴着我的额头,声音跟着在抖,“姐姐,我总是觉得你像一朵很美的玫瑰花,但在你脚下,滋养你的土壤里,浸着很多很多人的血。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你只是太幸福了。”

而我说:“我要问你的不是这个。”
他有些惊讶,不置可否地抿了抿唇,而我咬着嘴唇,死死盯着他的眼睛。
“你有没有爱过我?”我问,“哪怕只有一秒钟。”

他始终没有回答,而是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他的眼球泛起红的血丝,好像一群蝌蚪,聚起来盲目地冲击漂亮的绿色瞳孔。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直起身,理了理衣服,一步一步往外走。这很奇怪,也很不公平,明明我才是被欺骗、被辜负、被伤害的那一个,但他却一副比我更加萎靡不振的样子,好像反倒是我冲着他的胸口开了一枪。我看着他的背影,总觉得被关在房间里走不出去的不只是我。

门被用力带上的时候才反应过来他今天穿的居然是警察制服,也不知道这几天里发生了什么。我起身,给自己煮一壶水预备沏茶,其实夜已经很深了,这个时间喝茶容易失眠,但我总得找点事情做。如果一切按他所说,他父亲这样的好警察死了,我父亲这样的坏警察也死了,他却依旧要穿上这身制服,沿着前人注定无法善终的脚印。我想不通因为什么,也不愿想因为什么。
水壶在炉火上唱歌,水在水壶中跳舞,往常这样的事总是交给女佣,如今我自己来,就显得有些笨拙。火关掉,开水倒出来,杯里的茶叶被水流冲刷得也在跳舞。我想到歌剧魅影,想到的不是躲在暗处苟且偷生的魅影而是壮丽宏伟的巴黎歌剧院,这辈子有没有机会再看他演音乐剧?我坐在桌边,看着茶叶渐渐沉下来,沉到杯底去,原本翻沸的水被困在这小小茶杯里,也很快地冷了。



4.
我父亲头七那天,送到房间里的除了食盒还有一份报纸,头版头条就是他狼狈的葬礼。灵堂被愤怒的民众砸得七零八落,母亲拼了命才护住他的棺椁,但最终也没能顺利出殡,没能把他安葬在祖宗陵墓,而是匆匆忙忙找了块公墓,连名字也不敢写,草草埋了。我看见报纸上的大幅照片,一向端庄美丽的母亲扑倒在棺木上,披麻戴孝涕泗横流的样子,几乎以为是个不认识的人。看来我父亲确实恶贯满盈,横死之后还要被人唾骂至如此地步,这么看来我被软禁至此甚至是件好事,有意无意避了避风头,让我不必跟着母亲一起仪态尽失——这么想好像大逆不道,但我看着报纸上的他们,隔着一层雾似的,感到自己仿佛一滩搅不起波澜的死水。我的父母做了很坏的事,所以一个死了,另一个生不如死,我静静看着他们,白底印着黑色的铅字,相携而立的两个名字,情比金坚的一对夫妻。

我知道送报纸给我的人目的是什么,想看我失态、看我痛苦、看我失去理智的样子。老实说,我并不害怕自己被人抓住弱点,更没有要刻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意思,但如今的我像一块拧不出水的海绵,确实没法做出他们想要的反应。我仔仔细细读完了这则新闻,对着报纸发了一会呆,便把它放到一边,摆好碗筷开始吃饭。还好菜还没冷。今晚吃的是鲈鱼,又是鱼,不过是清蒸的,比糖醋更能体现食材本身的鲜美。而且鲈鱼刺少,吃着方便许多,配的汤也是养身体的莲藕排骨,没有中西结合的法式浓汤了。

再后来,或许是为了刻意折磨我,报纸每天一次地开始送进来,实时为我播报外面的消息。夏鸣星真的做了警察,但却不是我以为的,和我父亲一样的那种警察。原来他们革命党另有一个组织叫连山会,先前从不在明面上行动,如今夏鸣星杀了警察局长,原本安插在警局和政府的眼线也同时亮了明牌,时局瞬间大乱,连山会的存在便渐渐浮出水面。夏鸣星他们藏得很好,这组织像一棵根系庞杂的树,原先一直在地下潜伏着,待时机成熟,冒出头来,被政府察觉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已经难以铲除了。

报纸上说,带领革命党和政府谈判的人也是夏鸣星,我先前只觉得他是名乖巧优秀的小学弟,从不知他在政治上也如此有才干。据说这谈判初见成效,连山会和政府达成暂时的合作,警局那边换了一波血,都由原本连山会的成员顶上,于是夏鸣星风头一时无两。只是在仍空缺的少数几个职位上两方仍有争议,连山会那边坚持要让夏鸣星担任新的警察局长,而梁先生则继续做他的副手——看到“继续”二字,我往后翻了两页,见到另一版面的小豆腐块里提起梁先生,原来是夏鸣星在法国的旧识,二人一起回国,目的就是革命,看来这一点夏鸣星倒没有骗我,确实是相交甚深的多年好友——我笑了笑,返回去读原本那条新闻,读到政府那边的意思是夏鸣星太过年轻,阅历不足,无法担任这样重要的职位,所以打算从其他政府部门平调一个过去,而让夏鸣星做新任局长的副手,就当是连山会被警局收编了。

不用想也知道,革命党是不会同意这样的招安手段的。他们要的显然不是权力和地位,不是甘心待在旧体制下讨一口饭吃,而是尽可能铲除那些坐在高位上的蛀虫,给整个警局乃至国民政府都换一换血。所以接下来连篇累牍的报道都在讲这谈判逐渐陷入僵局,而革命党也明确地透了口风,倘若始终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他们也是不避讳开战的。
原来他们的势力已经庞大到如此地步?不过也是,想想那天的舞会,连政府那边的高层和父亲身边的亲信都早被他们策反成为核心成员,而夏鸣星本人更是……既然摆上台面的部分都如此不容小觑,那水面下还会有更多属于他们的势力便也不足为奇。

我每日午间定时等着新的报纸送来,或许是因为被关久了,被关着的这段日子里大多数时间也是一个人待着,所以倒也并无多少时局变动朝政不安的实感,反而像是在看一本实时更新的话本子,有种隔岸观火的感觉。报纸上的头版照片日日更替,夏鸣星带着革命党的人同那帮圆滑的老政客针锋相对,无论官员还是百姓都人人自危,但这诡谲多变的浪潮却始终没有落到我头上。亏得父亲的严格要求,我从小优秀,在外头向来风评很好,又亏得母亲的疼宠,我向来只是在家里读书写字,从未参与过政治方面的事情。现如今父亲死了母亲病了,我又只是个下落不明的孤女,满城的目光都聚在夏鸣星身上,我这个被他蒙蔽的所谓大小姐女友,便也没什么人在意了。

父亲死了,母亲病了,用这个形容的时候脑子里又想起夏鸣星。如今的我大抵与多年前的他处境相似,我甚至比他更好些,至少不用发愁吃穿,暂时也无性命之虞。这么想来,或许我是在替父母还欠他们家的债。今天的午餐又是鱼,鲫鱼豆腐汤,奶白色,浓浓的一大碗,之前听到一种说法,是说洋人不乐意吃这些东西,所以在外国,这些食材的价格比猪肉牛肉便宜得多,但我不愿相信夏鸣星爱做鱼是因为这个。不过他手艺不错,我全都喝光了,将食盒收拾好,等着人来取。

这一回来取食盒的,不是往常总来的那人,也不是梁先生或者夏鸣星,而是一个我从未想到过的人物。我打开房门的时候看见小方哥哥,神色紧张,只说要我快些跟他走。
“怎么回事?”我见他这副样子,心里隐隐有了预感。他是父亲曾经最亲近最信任的秘书,与我也是熟识多年,尽管他转投了革命党,算是背叛了父亲,但我仍然觉得他不是个坏人。

“你有危险。”他言简意赅,拉着我的手臂就要带我出门,我却没有配合,而是使了点力挣开,继续留在原地:“你说清楚我才肯走。”

小方哥哥叹了一口气,这才告诉我真相。今日舆论风向突然倒转,许是国民政府放出口风,又授意了各个媒体,总之夏鸣星原本是民意的代表人物,打倒腐朽制度的先锋者,今日却突然变成玩弄舆论的野心家。大家说他之所以要杀警察局长只是为了自己能取而代之,还有人挖出来他父亲当年的那一桩冤案,说他是要报私仇,并不是为了革命。他和我的关系本就没有刻意隐藏过,现如今被人翻出来,又是另一种说法:人人都知警察局长的独女若是成婚必然是桩政治联姻,局长生前也曾几次三番给女儿搜罗门第合适的乘龙快婿,虽不知他有没有定下人选,但无论如何,总归不会落到夏鸣星头上。原来他这招是一箭三雕,江山、美人、杀父之仇,一颗子弹解决所有问题。民众感到被愚弄,如今正在门口静坐示威,以为我同他是真心相爱,指责他为了一己私欲包庇罪人之女。小方哥哥怕我出事,偷偷赶过来,要带我从后门走。

原来这处宅院就是革命党的老巢,难怪当时我来这里,夏鸣星不带我去正厅主屋,而是进了偏厅侧院。他那时候邀我来这里,或许是想试探我知不知道他父亲的事,只可惜我实在一无所知,还只当真是来他家整理新闻素材。他早在那时就明白我未曾参与其中,却还要在此之后向我表白,骗我入局,把我搅进这一潭浑水中来,他可曾对我有过一丝真心?

“没时间再拖了,”小方哥哥神色焦急,“快跟我走,不然谁都护不住你。”
我仍然一步未动,只是问他:“夏鸣星知不知道这件事?”
“当然不——”他下意识要否认,对上我的眼神,还是败下阵来,又叹了一口气,“我早就说了,即使是我来也瞒不过去。”

“我不会走的,”我说,“转告夏鸣星,杀我父亲的时候没想过护我,绑我来这里的时候也没想过护我,现如今则更是不必护我了。”
“他怎么没想过?”小方哥哥皱眉,“要不是他力排众议,甚至拉我出来作证,坚称你从不曾参与到你父亲的事里来,你以为你能活到今天?”
“那我还要感谢你们吗?”我问,一拂袖,回到桌前坐下,“谢谢你们饶我一命?”
小方哥哥一时语塞,似乎是放弃了劝我,深深看了我一眼,便接过食盒出门去了。

他走的时候没有带上门,风吹进来,有些凉,我才意识到如今秋意已经浓了,风中也染上几分萧瑟的意味。我起身,站在门口看了很久,最终也没有踏出去,而是把门重新关上了。回头看到桌上整齐叠放的报纸,是昨天的,上头还印着夏鸣星意气风发的脸,而今天的报纸大抵是不会送来了。送报纸的人以为我该知道我的死对头春风得意,夏鸣星本人则以为我不该知道自己危在旦夕,没人记得我们一起上新闻选修课,第一堂课时教授就说媒体是民众的喉舌,真实准确客观才是它的最高使命。我活在谎言与骗局里,反复翻阅报纸时指尖难免沾上油墨,回想起当时坐在这里整理街访素材,誊抄时钢笔漏墨弄了一手,而夏鸣星搬一把椅子坐我身边,相机只拍我一张相片,眼睛却按动好多次快门。



5.
小方哥哥走的时候我就知道夏鸣星一定会再来,但我不知道他究竟会选在什么时候,所以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都被无限拉长。我坐在桌边看书,指尖一行行滑过去,魅影的披风悬在我的头顶,如一把软却锋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稍晚些我听见门响,那把剑便倏然坠落,我感到自己的某一部分也跟着死了。

夏鸣星仍旧穿着他那身叫人看不惯的制服,只是身上有酒气,眼神也迷离,不知道喝了多少。我记得他酒量不浅,之前学校里开圣诞舞会,许多男生端着酒杯邀我跳舞,他替我挡着,逐一喝过去,只脸颊稍稍发红,神态却自若,没有半分醉意。送我回家的路上他在汽车后座和我接吻,唇舌间酒气就险些把我熏醉,他的目光却依旧清澈得很。才不是酒后乱性,那时车子停在我家门外一百来米,司机用力咳嗽两声以示提醒,他嘴唇贴着我耳垂,声音黏糊糊淌进我耳朵里,我酒量深不可测,方才没能忍住,是因为实在太喜欢你。

如今才知道他喝醉是这副样子,看人的时候不像在看人,而像在看一只笼中的金丝雀。他好像觉得我很不可理喻,站在门口,死死盯着我,嘴唇翕动:“为什么不走呢?”
我只说:“那是我的事情。”
他走过来,拉着我的手,低下头看我:“为什么不走呢?”
我试图挣开他,但是失败了,他更紧地握住我,另一只手也抬起来,钳着我的肩膀:“为什么不走呢?”
“你喝醉了。”
下一秒,他吻住了我。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近乎粗俗地吻我,没有半点温柔和缱绻,而更像野兽捕食一般,比起亲吻更像是啮咬。我有一种马上要被他吞吃入腹的错觉,汗毛倒竖,拼命想要将他推开,但他却纹丝不动,反而加深了这个饱含酒气的吻。我意识到他从来不是我印象里那个可爱学弟,会轻易对我服软的男友,他是杀了我父亲、把我软禁在这里的人。他过去和我交往,目的从来不只是交往而已,他现在和我接吻,目的也从来不只是接吻而已。
果然,他的手攀上来,试图解开我衣服上的盘扣,我用力咬他的嘴唇,他也丝毫不觉得痛似的。我在他唇边尝到浓重的酒气和更为浓重的血腥气,撑着他的胸膛几乎欲呕,而他把我压倒在床上,手太抖了,解不开扣子,干脆一用力,把衣服整个撕破了。

事已至此,我只得接受现实,好在夏鸣星并未彻底丧尽天良,知道我是第一次,还晓得给我做前戏。察觉到我不再反抗,他伸手揉了揉我的胸,头低下去,细细地吻。我握紧拳头,感到有陌生的快感从胸口往上爬,眼泪和呻吟一同淌出来。垂下眼睛就能看见一颗橙色的脑袋,头发软软的,扫过我的皮肤,一时间几乎要以为自己其实是在哺乳,但他的制服笔挺,浆洗过后变得粗糙而坚硬,我搭着他的肩膀,碰到分明的肩线和刺绣的肩章,才意识到原来该被怜悯的是我自己。

夏鸣星抬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实在太像过去那个我的男友,痛苦、湿润、柔情似水,撑起上身,轻轻吻掉我满脸的眼泪。他探了一只手下去,用大拇指笨拙地找到前头的肉核,只按了一下,我便受不住地弓起腰,死死咬住嘴唇。或许是察觉到我的反应,他加大了动作,分了两根手指去后面,钻入湿滑的穴口:“姐姐不讨厌我,对吗?”

看着这样一张脸,我确实很难真的讨厌他。或许他比我还要更痛苦一点,不然怎么会喝这么多酒把自己灌醉,又怎么会在酒醉的深夜跑来找杀父仇人的女儿?他眼尾发红,不知是因为情欲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嘴唇也被我咬破了,有一点肿,颜色像一朵开到极盛,几乎在下一秒就要败落的玫瑰。他的皮相的确是很精致的,在学校的时候就常常有女生给他递情书,哪怕是和他交往之后,也总有人因为想多看他两眼,在上选修课的时候故意换座位到我们附近来。所以如今,当他的睫毛甚至擦过我的脸颊,我这样近地看着他,就很难不被他迷了心智。他跪起来分开我的腿,将自己的性器深深锲进我体内的时候,我仍在想:如果没有父辈那些污糟的事,这会不会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之一?
这么一想就又哭了,他以为我是疼,放缓了下身动作,细细密密地吻我。的确是疼的,只不过疼的是别的地方,我闭上眼,双手揪紧床单,任他动作,不再说话了。

我从没想过性事会是这样让人痛苦的东西,从前对这桩事的幻想只有洞房花烛、红枣莲子,郎情妾意时吹熄的喜烛,没想过会这样沉默、这样安静、流这样多的血和眼泪。一张小小的床,红色不在床单和床帐,在我的下体,在夏鸣星的唇边,在我和他的眼睛里。痛感和快感相交织,那感觉很扭曲,像一对畸形的双生儿;夏鸣星锲在我体内,紧紧抱着我,也像一对畸形的双生儿。他把头埋在我赤裸的颈窝——那里被他吮咬出许多鲜红的斑痕——他低声问我:“姐姐,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抬起头,和他对视,他的瞳孔是很清透的绿,一眼就能望得到底似的,但我知道那只是表象,他根本是一片不可测的海。我原本以为,我们之间有最基本的默契,遵守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即使恋人的表象已经被击碎,隔着血海深仇做这样亲密的事,也至少还能给彼此留一分体面。可他却在此时问我有没有爱过他,在他杀了我的父亲、气病我的母亲、把我软禁在这里,并强要了我的身子之后,竟然还向我索求一份爱情?我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只觉得他要么是太过贪婪,要么就是太过愚蠢了。
他被我望着,下半身抽插的动作并不停,汗水从额角滑落,仍旧看着我,等我给他一个回答。我将手放在他肩膀上,感到自己正随他浮沉,一下、一下,被锲进更深处的海底。

我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他闷哼一声,身体像是僵住了,被我这句话蜡在原地。我感觉到一股温凉的液体被射进我的体内,随即脸上有更加滚热的触感——夏鸣星在哭,伏在我身上,默默无声地,只有眼泪滴落下来。

我不知道他在哭什么,无论如何该哭的都并不是他,但我还是安静地等他哭完,甚至还给他擦了擦眼泪。他情绪平复得还算快,从我身上起来,穿好自己的衣服,伸手试图帮我收拾身上的一片狼藉,我下意识往后缩了缩,他的手便也很快退了回去。夏鸣星收拾停当,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沉默着转身走了,原本笔挺的制服现在看上去有些皱巴巴的,或许怪我,刚才不小心压着了。

其实我有点担心,他这样子回去,旁人一看便知发生了什么,只怕要打趣他,甚至要把玩笑开到我头上。我讨厌被人开玩笑,往常他会替我挡,如今不知道还会不会了。他的皮靴一步步踩在地上,声音听起来很清脆,最后带上门的声音就更显得闷闷的。我抱着被子,赤裸着坐在床上,衣服坏了没法再穿,下身黏糊糊的,血和体液混在一起。我知道很快会有人来送热水和新的衣服,可能也会送避孕药,但老实说没什么必要,即使真的有了,我大概率也活不到十个月之后。说起来,即使在交往的时候,孩子也从来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甚至连结婚也不在我们的考虑范围内。我没想过和他长久,我所谓的爱不过是见到他的时候就想拉住他的手,而在他那边或许是见到我的时候就想到我的父亲,所以说孩子是很不妙的东西,会将让人伤心的事情和让人恶心的事情一同延续下去。

失去了另一个人的体温,我感觉有一点冷,把被子往上拢了拢,好遮住我满是吻痕的上半身。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反抗到底,或许是因为被他亲吻时察觉到他整个人都在发抖,他在害怕什么呢?我低着头,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也哭了,眼泪顺着脸颊流到唇边,咸咸的,和血的味道很像。他是在害怕自己意识到,对我做出这些事情的动机,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爱吗?
其实没关系的,我想,爱与恨有什么区别呢?反正一切都要结束了。

抬头看见那个小小的木制相框,手工痕迹很重,带着粗糙的毛边,我还没有见过那张相片。好想知道那时的我在他眼里究竟是什么样子,可惜没有父亲的小孩许再多愿望也不会有圣诞老人来填满挂在床头的袜子,没有恋人的女生即便把空的相框盯穿,也无法看见别的什么了。



6.
人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确实是这个道理,外头正下着雨呢,我便感觉天气愈发冷了。最近外头不太平,两方势力正激烈博弈,连山会这边应该正焦头烂额,故而对我要懈怠得多。一日三餐直接从酒楼里买来,食盒也换成印着店家名字的,用完饭之后统一回收;每日的报纸跟着停了,许是坏消息太多,无论是夏鸣星还是连山会的其他人都不愿意让我看见;越冬的衣物也并不给我,眼下天气转凉,我那一两身就显得有些单薄。这房间不朝阳,现如今冷得像冰窖,坐在桌边久了会觉得手脚冰凉,只得长时间地蜷在床上。先前和送饭的人提过一次要厚一些的衣服,却没有下文,怕是都觉得我活不过这个冬天,省得白折腾一番。坦白说其实我也这么觉得,但不管今后还能活多久,哪怕只有一天,我也希望这一天至少是要体面些的。

所以夏鸣星来的时候,我就很有一些无地自容。从前约会的时候,出门前我要对着镜子收拾几乎半个上午,从妆容到发型再到服饰搭配全都一丝不苟,即使是后来被关在这里,我也总是衣衫整齐、神色自若,坐在桌边安安静静读书的。可是现在太冷了,我裹着被子倚在床上,素着脸披着发,连自己都以为自己是个久病的药罐子。他推门进来,制服笔挺,面容染着外头的水汽,我飞快从床上下来,低头穿鞋,不敢看他。直到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降落在我肩头,我才听见他极轻的一声叹息。

这举动很体贴却很白费工夫,并未让我感觉到被关怀,只让我感觉到被怜悯,从而更显出我的不体面。我很难说出感谢的话,只匆促穿好了鞋,披着外套站起身看他。他比我高一个头,所以我必须用力抬起下巴,才好让自己显得有气势一些。

距离上一次见面的时间并不长,夏鸣星却瘦了很多。从前脸上是有肉的,开玩笑的时候伸手拧他,脸颊捏起来也很软和,如今凸显出颧骨,眼窝也陷进去,看上去很憔悴的样子。政坛就是这样的,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他才十八九岁,就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被折腾成这副样子也是意料之中。他把外套脱给了我,身上只一件衬衫,我认出来这还是之前我送他的。当时是请了人,照着他的尺寸定做了,但他现在瘦了,这衬衫便撑不起来,松垮垮挂在身上,让人看了觉得难过。我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着我,眼圈渐渐地红了。

我猜想,他这次来,或许是想要和我说一些狠话,做一些薄情的事情,好让我更恨他一些,他也更方便对我动手——早在弯腰穿鞋时我便看见他腰间的枪套,或者说是在更早之前,我得知我的存在竟然成为他最大的污点,却没有选择跟着小方哥哥一同逃跑的时候,就料想到了会有今天。我知道他不会让别人来的,尽管他骗过我太多次,我已经不知道真实的他究竟是什么样子,但我总觉得他不会甘心让我死在别人手里。但我没想到他进门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脱了自己的外套给我披着。他自己或许也没有想到,所以现如今只是沉默着看我,原本要说的话、想说的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最后还是我先开口:“好久不见。”
他抿了抿唇:“我以为你不会再想见我。”
“想不想的,也由不得我,”我笑了,“这世道向来如此,赢的人才有选择权。”
“所以我赢了吗?”他问,睫毛垂下来,“但我也没有选择权,我原本以为走到这个位置上就有了,可是真走到了才发现,很多事情依旧是不由自主的。”

“等你赢了更多人的时候,或许会有吧。”我裹紧他的制服外套,上面有一股我熟悉的、清淡好闻的橙花香,夹杂着外头的冷雨、湿润的水汽,和一点点我想要拼命抓住,却正飞快消散的他的体温。尽管多了一件外套,但我还是有点冷的,于是突然很想让他最后抱一抱我,只不过他看上去比我更冷,所以这显然不太可能了。

“这几天,你是不是过得很不好?”他又问,“大家都太忙了,我也是。我没空盯着他们好好照顾你。”
“怎么还像个小孩子。”我没有回答,而是走过去,像和他恋爱的时候一样,顺手帮他理了理鬓角,他脸颊的触感果然是冰冷的,看来外面的气温应该很低。这个问句没什么意义,好还是不好,总归都要结束了。

夏鸣星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在努力调节情绪。我知道,等他准备好的时候,他就会从后腰的枪套里掏出手枪,或许正是杀死我父亲的那一把,装了消音器,按下扳机的时候只会发出一声闷响。然后一切就都可以结束,一切谎言、一切欺骗、一切虚与委蛇和逢场作戏的过去,发烫的枪管冷却下来之后夏鸣星会拥有坦荡的仕途,我也可以和这个让人厌恶的鬼天气彻底说再见。
但他的手在抖。

他干脆利落地拔出手枪,对准了我,肩膀沉下去,手臂抬起来,动作标准漂亮,显然是训练过很久,但他的食指搭在扳机上始终按不下去,五秒、十秒,于是整条胳膊开始抖,整个人开始抖,悬在眼眶里的泪大颗大颗滚落,好像如果他杀了我,他自己也要死上一回。他依旧对我下不了手,这让他显得很软弱,而处在他这个位置上,软弱将会是最致命的东西。

“杀了我吧,”我说,心情异常平静,甚至有一种即将要解脱的感觉,“对我们都好。”
“姐姐……”他的表情看上去像一个迷了路的小孩,他小声地,非常依恋地叫我,我原以为他还有后文,结果也并没有。他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假装我们还在热恋,低声叫我姐姐。我想到之前我问他有没有爱过我,而他却并不回答,又想到后来他问我有没有爱过他,而我也并不回答,我们好像一直在玩一种奇怪的角力游戏,彼此都尽量避免在虚伪的关系里流露出真实的感情。
当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明白这次是我赢了。

夏鸣星似乎很痛苦,他望着我,漂亮的眼睛里盈满泪水,像两块被水养着、晶莹剔透的祖母绿。可这仅仅是个开始而已,未来的漫长人生里,他会体验到更多次的“不得不”,连我自己都觉得这句话听起来像是诅咒,但他选了这条不回头的路,便再没有其他路可以走了。
我握住他拿枪的手,试图替他扣下扳机,而他惊骇地睁大眼,用力将枪管朝下,不让我得逞。我力气没他大,自然抢不过他,只好叹一口气,垂下手,轻声对他说:“别让我恨你。”

尽管我们的恋情像一场笑话,但毕竟朝夕相处这么久,我确实也还算了解他。这句话对他来说很恶毒,像火药堆边缘连着的一根导火线,所以下一秒,我就听见一声轻微的闷响。
说实在的,没有想象中疼,只是很冷,体温被血液带走的感觉不算好受。夏鸣星看上去像刚从梦里醒了,他看着我跌坐在地上,表情凝固,手里还拿着那把枪。天气太冷了,枪管发烫,冒着白烟,其实小时候学过射击,父亲说子弹是射中目标后再爆炸,弹头在人体内无规律冲撞,挖出一大块空腔。我对着沉默的白色靶子,很难想象那个血腥的场面,在心中将其美化为一朵小小的烟花。这么想来,夏鸣星也是在我身体里放了一朵烟花,灿烂的、滚烫的,只是在烟花熄灭之后,便只剩无尽的寒冷了。

我看见夏鸣星跪在我身边,嘴唇张合,像是在号哭,看上去十分孩子气,丝毫没有革命党领袖该有的样子。他的声音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我费了很大力气,才听出来他在一遍遍说“对不起”,我很想告诉他没关系,但是我太冷了,说不出半个字,哪怕是披着他的外套、靠在他的怀里也无济于事。这样的天气里两个人只有一件冬衣,如果继续下去,只会一起冻死。我很希望他能把外套拿回去,但好像被我弄脏了,也没办法再给他穿。现在甚至还没有立冬呢,我走了,就只剩下他,还有漫长的一整个冬天要慢慢熬,这么一想,又觉得他很可怜。这世界一点都不好,活着也一点都不好,但他却要一直一直、长长久久地活下去了。
如果只能这样的话,希望他能活得幸福一点。
我抬手,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帮他擦了擦眼泪。



7.
今日降温,早晨还出着太阳,午后便下起连绵的雨,一路下到夜里。梁来找我时见我穿得单薄,要副官去给我拿大衣,被我拦下了。我说我不冷,他皱起眉,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放了一把小巧的黄铜钥匙在我桌上。
“都清点完毕了,该上缴的上缴,该充公的充公,只是她自己还留有一点私产,都是些不值大钱的小玩意。上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就去银行租了个保险柜存着,这是钥匙,你拿好。”

我不想接,他也不强求,放下钥匙便走了。我叫副官把那钥匙收起来,继续低头批公文,世道不太平,常有地下交易和人命案子,民国政府先前从来不管,如今却全都丢给我来整治,故意给我出了好些难题。我被许多双眼睛盯着,出不得半点差错,本该谨慎些行事,但我不想再戴着面具过日子了。上学时教授教过的,真实、准确、客观,为民众发声,新闻课的道理在此依旧适用。改革制度、从严管理,使些强硬不讨好却有效的手段,后果却也不像我想象中那样糟糕。短短一两个月犯罪率下降不少,革命党原本岌岌可危的声望也随之水涨船高。原来“真”没那么可怕,“假”才容易被拆穿,这道理我终于懂得,只是晚了一些。

工作完已是深夜,外头雨还未停,副官替我撑起一把黑色雨伞。不穿大衣多少是有些冷的,一踏出门,被寒气扑了一脸,倦意就消散不少。黑色的吉普车在警察局外头等,车身被雨水冲刷得锃亮,不久之前我还是给别人拉开车门的那个人,现如今换成副官一手撑伞,一手替我开车门,后座只我一人,总觉得宽敞得过了头,让人有些无所适从了。

回了家,洗漱躺下,床也空得可以让人迷路。闭着眼雨声就更清晰,这雨下得并不大,只是很用力,一滴滴砸下来,要把地面砸穿似的。听着这样的雨声入睡,连梦也会被砸得很密实,像一块松软的棉花糖被压成脏兮兮的黄色糖块,我讨厌雨天也有这一层原因。

果不其然,又梦到她,穿着那身很漂亮的礼服裙,吸着气将头发拢到一边,让女佣给她拉上后背的拉链。这是她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也是她活在美丽童话中的最后一天。其实那天我有给她准备礼物,就在我的裤子口袋里,是一枚小小的中指戒,金丝绕成一朵盛开的雏菊。雏菊很衬她,娇小、柔嫩、美丽,刻意避开了无名指,怕给她带来负担,但梁说中指戒是订婚戒的意思,我之前从来不知道。或者可以说男生送女友戒指本来就是件太有象征意义的事,所以如果没那层含义,无论如何都会显得冒犯,不过没关系,反正也送不出去。

梁给她的礼物是一对隆昌祥的耳钉,最普通最朴实的款式,其实不适合她这样的大小姐,但她原本也没机会戴上这些。装耳钉的丝绒盒子里海绵垫被挖空,底下塞了遥控的引爆装置,威力不大不小,恰好够她一只手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挽着父亲。这是最后的计划,如果一切行动都失败,只能用她的命把她父亲一同拉进地狱里。
但我后悔了。

她的手包也在我这里,前几个星期陪她逛商场,她去里头试衣服的时候我趁机往里边放了窃听器,现如今又趁她换衣服的时候再和礼品袋一起放在梳妆台上,假装忘记了,专心致志整理服装和发型。她走过来,替我打好领带,柔情蜜意同我接吻,吻到唇妆花了,伸手去我裤子口袋摸那枚戒指。金色的雏菊,小小一朵,盛开在她无名指,她伸手按按花蕾,声音就变成一种扬声器中传来的电子质感。断断续续地,我听见什么“备选计划”、什么“刺杀”、“革命”,我的声音、梁的声音、许多革命党成员的声音,她冷冷地看我,目光像冰冻的雨,一颗颗砸在我身上。她说:“我要结婚了,政治联姻,是高嫁。”

我来不及说恭喜的话,四周就变成血一样的大红。层层叠叠的帷帐、雕龙刻凤的喜床,床单上铺了红枣、莲子、花生、白果,寓意是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她穿着大红的嫁衣坐在我身边,妆容明艳,红着脸拉我的手,美得不似人间。倒在床上的时候她说硌得腰很疼,问我为什么不给她换衣服,委屈得几乎要哭了。她哭的时候很可爱,两只手拽着我的衣角,细声细气地掉眼泪,被亲得喘不过气也要哭,被握着肩膀倒在床上也要哭,她躺在我身下,双手箍着我的腰,抽抽噎噎地问我:“夏鸣星,你爱过我吗?”
哪怕只有一秒钟?

我问她:“那你呢?”
她的眼泪一下子停了,甚至连泪痕都不见踪影。她面容沉静,浑身赤裸,皮肤上布满或深或浅的吻痕,像一道道触目的、因我而起的伤口。她低头,先是看了看自己,又抬头看向我,然后没来由地笑起来,眼神穿过我,望向很远的地方。我很想伸手碰一碰她,低头亲一亲她,但我只是用双手撑在床上,像小时候隔着冰面看游鱼,不敢再靠近她一点。她颈后是大红的枕巾,绣了戏水鸳鸯,此刻我目光晃动,它竟然也微微泛起涟漪,涟漪变成波光再变成风浪,像是一对鸳鸯在血池中游泳。我要拿掉枕头,可是拿不掉,红色包围着她,很快也吞噬了我。我早就清楚这是一场梦,是日复一日的诅咒和折磨,但我看着她,美丽、娇艳、鲜活,又觉得折磨也未必是折磨。

她躺在血海之中,开口又问了我一遍,每个下雨的深夜,她都要再这样问我一遍。
她问:“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床单上的处女血、地毯上的动脉血、我唇边的血、她胸口的血、舞会上的血、房间里的血,一开始是温热的,尔后飞快地冷了。灰白的皮肤装进棺木,偷偷摸摸出殡,冒着雨前行,雨滴砸下来,像要把棺材都给敲开。我抚着坚硬的木头,摆不出多余的表情。雨往耳膜里砸,血往喉咙口涌,指甲掐进肉里也感觉不到疼,只觉得心里空空的,像被一枚子弹击中,旋转着带走大块血肉。空腔效应,我明白的,我的心被挖走了,睡进棺材里,埋进泥土里,长久地彻底地安眠,而我活着,活得不如死了。

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醒来的时候后背全是冷汗,原来雨声离我很远,不是在我耳边而是在一墙之隔的室外,水汽很重却不会让人淋湿,只会有一种受潮的感觉。额角和眼尾都受潮了,五官洇开,一切都笼着雾一般。坐起来,趿上鞋,起身往外走。雨扑面而来,门口值勤的兵士原本要追上去给我撑伞,见到我的样子,犹豫再三,最终没有跟来。穿过庭院,沿着雕花回廊,上两步台阶又下两步台阶,由正厅到偏厅,再转至后院的小房间,深吸一口气终于停下来。在这个门口我驻足过无数回,进去过三回,第一回伤她的心,第二回夺她的身子,第三回取她的性命。这是第四回,但她已经不在了。

她走之后没人再来过这里,所以一切陈设都一如从前,只是不过几十天工夫,却已经薄薄积了一层灰。床是橡木床,不加雕饰,简单朴素,床单是淡雅的素色,枕头和被子也是配套的,没有大红更没有戏水鸳鸯,走过去,在床边坐下,被子随便叠了叠,丝毫不规整,几乎以为她只是暂时出去一会儿。伸手去摸枕头,用手指代替鼻子,试图嗅到她的气味,当然无论是指尖还是鼻尖都会无功而返。意外的是再按一下居然按到硬物,掀开枕头,见到一把雪亮的匕首躺在那里。
我仔细端详那匕首,刃是精钢,柄是黑铁,上头刻了她的姓氏,应当是他们家的东西,不知道是她带进来的还是有人给她送的。知道这里的人并不多,和她有交情的更是只有一个,比那一次我来要更早几个时辰,是遵照我的嘱咐要来带她走的,却不知为何她并不肯走。也就是说,在她被我压在床上之前不久,这把匕首才刚刚躺在她的枕头底下。别人冒死带给她,是为了要她有东西防身,却不知为何最后也没能用上。

手指上传来尖锐的痛感,这才意识到不知什么时候竟把自己的大拇指按在刃上。这匕首很锋利,我用的力气并不大,伤口却很深,血涌出来,在床单上洇成一小块圆形,触目惊心的。

好在口袋里有帕子,粗略包扎一下,勉强止住了血。匕首收到怀里,想了想又拿出来,放回原位。桌上那本歌剧魅影还摊开着,看了一大半,不知为何有一种红楼未完的遗憾。旁边的法文词典太厚,没办法平摊,左右合拢咬住中间夹着的的一支钢笔,纸张被自身压得变了形。笔肚内墨水也干了,拿起来试图写点什么,纸面上只留一道刻痕,以及一种很叫人不舒适的手感。想到上学期的选修课,教授拿粉笔写板书,下笔有时过于用力,黑板会发出尖锐的声响,感到头皮发麻时捂住耳朵的手不是缩回来而是伸出去,食指按住耳孔,拇指滑过细嫩的耳垂,能碰到两枚亮晶晶的钻石耳钉。

她惯常戴这一对耳钉,钻石不算大,小小一粒嵌在耳朵上,阳光恰巧照到侧脸的时候就会很闪,像有星星停在上面。那天下午她坐在桌前写字,窗外日头斜照,于是星星在她耳畔跳舞,天气很好,温度很高,汗水浸湿衬衫后背,心脏几乎跃出胸腔。当时其实早有预感,为着这一幕,我恐怕从此会痛苦余生,但还是忍不住看她,忍不住举起相机、按下快门。

那张照片如今夹在我的日记本里,尽管我早就不再写日记。曾经还为它花了不少时间,做过一个木头的相框,手被木刺扎得肿了,去上选修课时只得背在身后。伤是小伤,但那时候觉得很疼的,被发现了会苦着脸抱怨,低下头凑得很近,看一根银针小心翼翼把刺挑出来,一双嘴唇又小心翼翼吮上去。现在被割伤了,一手的血,却也没什么反应,眉毛都懒得皱了。我猜想恐怕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伤,匕首划过去,血流出来,伤口再深总有一天会愈合,但一根刺扎进肉里,如果没人将它挑出来,它就会渐渐和皮肤血肉长在一起,成为一生也无法治愈的顽疾了。

那个小小的相框还放在桌上,似乎被人精心打磨过,不再像我刚做出来的时候那么粗糙。原本空白的相框里也放进了一张明信片。我认出来那是歌剧魅影的明信片,随书赠的,之前一直被我拿来当做书签,如今却被人珍而重之放进相框里。上头印的是一个金属的面具,我以前在巴黎演音乐剧常戴这个,用来遮住皮囊,只留声音给观众听。这辈子应当不会再演音乐剧,但这辈子都需要戴着面具,像是那根刺永远扎在我手心里。

我从相框中拿出那张明信片,细细摩挲端详,纸面的光滑更显出我指尖的粗糙。其实曾经真的想过请她来看我的音乐剧,我们乘上飞机,飞往大洋彼岸,远离不堪而混乱的一切。我比她想象中更爱音乐剧一些也更懂音乐剧一些,只需要一个舞台、一束聚光灯、一位观众,就能做最好的男主角。
这么想着,觉得很荒凉,房间空得可怕,气温低得吓人。无意间发现卡纸背面有凹凸的触感,于是翻转过来,看见一行字,再熟悉不过的字迹,娟秀清丽,一朵含苞的雏菊。
是姐姐在祝我:年年有余,岁岁平安。

椅子托着我,好让我不往下落。我低头看自己的手,右手是握笔的手也是拿枪的手,攥着明信片的时候却有一点抖,左手受伤了,被匕首割破,或许是拳头握得太紧,包扎好的伤口再度裂开,鲜红的血又一次洇出来,浸透帕子,在地上滴出一个小小的圆。一切都很好,红是喜庆,圆是圆满,年年有余是祝愿,岁岁平安是……
是诅咒。

从此以后,我在这世间,永远是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