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
作者:台风接待室      更新:2023-01-04 20:33      字数:26440
1.

等行李的时候我就看见杨戬,站在出口的门边对我翘首以盼。我从未如此希望转盘的传送带能够慢一点、再慢一点,但我的箱子仍旧不容抗拒地被推出来,不肯多给我一秒喘息的时间。他实在是太高了,我甚至没有办法假装自己没发现他,只好尽量控制步速,让自己看起来不要太狼狈。
推着箱子出去,他热情到几乎是谄媚地迎上来,接过我的行李,反而夸我“又长高了”,我们都知道这只是一句客套话。十八岁之后我就没有长过,身高永远停在一米八三,这数字足够我被大多数人仰视,但见到他的时候还是不自觉低人一等。他看我的时候需要垂下眼睛,这会让他的神情显得格外柔和,带着一种令人痛恨的慈爱,小心翼翼的。

去停车场的路上他一直注意着我。即使他只是走在我身侧,平和地看向前方,我却总觉得有探寻的目光一道一道往我脸上投掷。行李进了后备箱,我进了副驾驶,这才发现驾驶座上已经坐着一名戴白手套的司机。杨戬似乎以为我是要刻意避开他,独自打开后排车门时脸上淡淡笼一层难过的表情。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或许这样更好。低头系安全带的时候杨戬喊了一声Aquilaria, 是这么多年以来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依旧很好听,低低的、成年人的声音。我恍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原来已经没有会叫我中文名字的人了。

我应了一声,没有回头,而是从车内后视镜里看他。他看上去有些局促,像一个不知道该如何和叛逆期晚辈相处的家长——尽管我早就过了最叛逆的年龄。
“你妈妈临时有个会,所以我来接你。”他向我解释,左手扣着右手,小臂肘在腿上,如临大敌的样子。他终于肯把我放在眼里,我没想到是在这种时候。

“我想吃红油抄手。”我说。
他很明显地愣了一下:“可是你妈妈已经……”
“我开玩笑的,”我打断他,“太辣了。”
“你不是能吃辣吗?”
“用进废退嘛,”我说,“在那边天天都是汉堡薯条,慢慢就吃不了辣了。”

他笑了笑,但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气氛就这么尴尬地僵持了几秒。最后我伸手,把车载音响关小了一点,说我先睡一会儿。他松了一口气,说坐了这么久飞机,是该好好休息。我没搭腔,只是闭上眼,话头掉在我这里,不必他再苦思冥想该如何应对。
不用看我也知道他应该长出了一口气,而后他会放松地向后仰,身体陷在座椅靠背里,左腿搭在右腿上。这车是特意打的专车,不像他之前常开的那辆,后座要宽敞很多,足够他折腾那双长腿。其实前座也很宽敞,宽敞到我伸直腿也觉得没着没落的,宽敞到甚至不该说是宽敞,而更该说是空旷。

好几年没有回家,国内的科技进步很多。小区门口安了电子门禁,车子开进去之前扫二维码登记,楼下也装了感应门,需要面容识别才可以打开。杨戬站在我前面,对着摄像头刷脸,屏幕里的他被冷光照得有一些过曝,我看见一行绿色的欢迎回家,与此同时感应门发出咔嗒的声音,这声音听起来很清晰,或许因为空气太过沉默。
杨戬三两步走过去,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拉着门把手,示意我快些跟上。我路过摄像头时门禁系统识别到我,发出低沉的嘟声,一个红色的大叉往外跳,原来欢迎的是杨戬而不是我。他注意到我的目光,连忙说:“今天太晚了,将就一下,明天带你去录人脸信息。”

我点了点头,跟着他进门,一路无言地进了电梯。家里的装潢倒是没怎么变,进门就看见餐桌,菜炒好了端在桌上,用保鲜膜盖着,但看上去还是冷了。
“饿不饿?”他问,“不太饿的话,等你妈妈回来,热一下再吃。”
我又点点头,说好。

妈妈很快就回来了,风尘仆仆,脱掉大衣和高跟鞋之后连忙和我拥抱。我闻到她身上好闻的香水味,轻轻拍了拍她的背,透过她的肩膀看见杨戬正拿着那件女式大衣慢条斯理地挂起来。玄关的衣架像一棵树,上面长满了他们的衣服,彼此交错、纠缠在一起,就像他们一样,相依为命的两兄妹,分不开的血肉亲情,永远永远。

他们在厨房里忙活,我被安排坐在餐桌边等。暖黄的灯光从头顶洒下来,不像雨而像浴室的花洒,是放射状的一束。我听见妈妈在抱怨,说我们不该等她,我赶了那么久的路,肯定早就饿了。杨戬则说等几分钟又没什么关系,我回家的第一顿饭,当然要一家人一起。微波炉两分钟叮一次,妈妈两分钟出来一趟,端一盘热好的菜在我面前。直到最后他们在我对面坐下,桌上的菜也变成放射状的一束,我是暖光灯泡、浴室花洒、众星捧月的客人。

刚才在厨房,杨戬给我下了一碗阳春面,此刻就热气腾腾地端出来。他说之前不知道我已经不能吃辣,所以妈妈做饭时还是按照原本的口味,放了很多辣椒。如果吃不惯就先吃面,填饱肚子好睡觉。我知道杨戬厨艺向来不好,只会做两样东西,辣的是红油抄手,不辣的就是阳春面。我吹开上面绿绿的葱花,喝了一口面汤,味道比记忆中好,可能因为我不在的时候他煮过无数碗类似的面,但更大的可能是因为我真的饿了。

妈妈做的菜勉强吃了一些,辣得嘴唇发痛,喝了好多水。面倒是一口气吃完了,连汤也喝得很干净,不辜负他的一片好心。饭后杨戬洗碗,我去阳台上吹风,本以为外面会很黑,但是并没有。路灯照亮了几乎每一条路,前面在盖新的楼,应该是小区的二期甚至三期,已经盖了大半,绿色的脚手架立在那里,乍一看像整栋建筑长满爬山虎。更远一点,原本是我曾经很爱去的商业街,有偷偷接收未成年人的黑网吧和长期招暑假工的奶茶店,但现在全变成更加宽敞的国道和茫茫的绿化带,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右手下意识伸进口袋要摸烟,却想起早在上飞机之前,打火机就已经被扔进安检口的垃圾桶,只好又把手拿出来,空空垂在大腿外侧。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早就不再是我记忆中那个样子。原来我不是搬家,我的家消失了,只剩一张单薄的底片拓印在我脑海。这是杨戬家,也是妈妈家,却不是我家——我后知后觉意识到这一点——从十八岁的时候,离开这里的那一天起,我就永远无家可归。

“Aquilaria, ”我回头,看见妈妈走到阳台上来,神情和她身上的白色羊绒衫一样柔软,“在看什么?”
“随便看看,”我说,“一回来发现好多东西都变了。”
“太多年了,”她说,看我的时候微微仰起头,“你过得好吗?”
“其实还不错,”我老实说,“学业很顺利,他虽然不怎么管我,但生活费都会按时给。”

“那就好,”妈妈说,不知为何,听到这个答案之后她反而看上去很失落,“在那边有没有恋爱?”
我摇摇头。
“怎么不谈一个,年纪也不小了。”
“没碰到喜欢的,再说吧。”

“不着急,”她说,“男孩子,先立业也可以。”
我笑了笑:“嗯。”
“只要不像……我和你爸爸就行,”她仔细斟酌着用词,“能互相照顾就好了,不要总是一个人。”

她的神情很复杂,我不确定她到底只是随口说说还是已经发现了什么,不知道该选择使用什么表情来回应,只能低着头,安抚地握了握她的手。妈妈反过来,更紧地握住我的,她向来体寒,冬天总是四肢冰凉,手搭在我的手上,有种凉凉的、软软的触感。
“妈妈只希望你能幸福快乐。”

幸福快乐,我咀嚼着这四个字,像吃了一块劣质的巧克力,代可可脂糊在上颚,有些张不开嘴:“嗯。”

她又摸了摸我的脸,我才发现自己的脸比她的手更凉。“早点休息。”她笑了笑,转身回了房间,关门的力气并不大,声音也轻轻的。我长长吐了一口气,去卫生间用冷水抹了一把脸,也准备回去睡觉了。

下意识进了右手边的主卧,踏了一步看见杨戬靠在床头读书,才意识到自己走错,把虚掩的门重新带上,退回自己的房间去。他看的是一本绿色封皮的书,我没有看清书名,只看清了他望着我的眼神,像尚未凝固的松香一样,在温柔的灯光下流转。这就是杨戬,琥珀一样的我的舅舅,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被子和枕头都被洗晒过,散发着好闻却陌生的气息,他们把洗衣液也换了。

睡不着的时候我还在想杨戬。他看书的时候不再戴他那副银边眼镜,之前听说等老花了可以和近视眼相互抵消,不知道是真是假。睡衣是没见过的一件,应该是新买的,很正常,已经……三年了,哪有一件衣服穿三年不换的道理。他的眼角好像生出一点细纹,这也没什么奇怪,他比妈妈还要长几岁,或许早就有了,甚至是早在我离开之前,只是我到现在才发现。
从前他在我心里,一直是个最完美的“成年人”的象征,是站在成长的终点线永远等待我的那个人,所以我下意识忽略了长大的下一步就是变老。这东西很唯心主义,在我认为他完美无缺时他就能始终像一尊无坚不摧的神像,而在我发现他长了皱纹的那一刻,他才是真正老了。



2.

和杨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对我的称呼还是沉香。那时候我十七岁,天气热得很让人心浮气躁,下飞机的时候脸色就不是很好。见到杨戬的时候我耳机里在放摇滚乐,电子吉他的声音吵得像这个闷热的夏天。
但杨戬显然被排除在夏天之外,因为他甚至穿了一件长袖衬衫。他像竹子一样杵在机场的到达层,头发和衣服都毫无皱褶,只有眉毛纠成一团。他伸手接过母亲手中的行李,又看了我一眼,叫了一声沉香,我花了三秒钟才意识到他叫的是我,又花了三年才意识到他永远不会再这么叫我了。

我猜想杨戬一开始可能并不算喜欢我,我完全不是他期待中那种乖巧懂事的晚辈,但那又如何?后来我受到过一些诋毁,发现中国人攻击别人的时候不爱直接说“没礼貌”,而喜欢批评对方“没有家教”,对我而言这不是攻击,只是个平铺直叙的陈述句,因为我妈甚至等不到第二天就又乘上了另一架飞机。她有一趟紧急的差要出,送我只是转机时顺路,我父亲也没空管我,他正在筹谋怎么在离婚前转移掉所有的财产,来供养他那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新欢。

在这种情况下,我被当成垃圾一样丢给杨戬照看。其实那时候我已经快要成年,并不需要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长辈被道德绑架而来的关怀,但我妈觉得我需要,杨戬又从不会拒绝他妹妹的任何请求,所以我就这么住进他的家里,占据了一间原本空置的卧房。

无论是Aquilaria还是沉香,听起来确实都像是女孩的名字,但我没想到杨戬对我竟然真的如此一无所知,我的床单和枕套全是娇嫩的粉红色,床头柜上甚至摆了两个毛绒玩偶,杨戬领着我进房间,替我放好行李,观察到我的表情,小声说了一句抱歉。

“我妈妈从来没向你提起过我吗?”我忍不住问。
“我们平时联系不多,她只说过她有个孩子……”杨戬说,又道了一次歉,“我明天去给你买新的。”

按照礼貌,我应该说“不用了”,但我确实不想继续和这些粉红色带花边的床上用品为伍,所以只是沉默地点了点头。他叹了一口气,伸手想要摸摸我的脑袋,但我闪了一下,他的手便尴尬地垂下来:“你饿不饿?我煮点东西给你吃。”
“你会做饭?”
他于是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一点点。”

确实只有一点点,面皮是现成的,肉馅是剁好的,一次包一大盒抄手丢进冰箱,要吃的时候抓两把扔进锅里煮,煮好再拌一道红油调料汁就能吃,没什么技术含量。

“技术含量都在调料汁里,”他一本正经道,“这可是杨家独传秘方。”
“但我吃不了辣。”我说。
“没事,不算太辣,你尝尝看,”他补充,“你妈妈小时候很爱吃。”

他拿出妈妈说事,我没办法再拒绝,看着那盘吓人的红油抄手,最终还是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又意料之中地被辣得到处找水喝。杨戬忍着笑,给我倒一杯冰水:“有这么辣?”
我嘴里含着水,没办法说话,只能瞪他一眼。
“多吃几次就好了,杨家人哪有不吃辣的,”他笑眯眯地,“这东西就是用进废退。”



或许是因为妈妈的嘱托,杨戬很努力地想要和我搞好关系,第二天我的床品全都换成清爽的米色,毛绒玩具也收走了,变成机械键盘和头戴式耳机。杨戬走过来,把它们递给我:“用这个是不是会方便一点?我去商场逛了一圈,也不知道你们小孩子都喜欢什么,昨晚看你一直在打游戏,去问店员,人家就给我推荐了这个。”

我突然有些烦躁,其实我并没有多喜欢打游戏,只是想找些事情消磨时间。他和妈妈一样,和所有自以为是的大人一样,总爱像这样暗暗观察我和揣测我。我接过他的礼物,说了一声谢谢,又当着他的面随手把这些东西放在一边。穿鞋的时候他在后面问了一句你去哪里,我没有回头,只说出门随便逛逛,就把门从外面带上了。楼道风有些大,关门的声音很响,所以听上去像是我带着情绪摔门离开,杨戬或许误会了,但没关系,也不全是误会。

那时候,杨戬家小区的外面还有一条旧旧的、嘈杂的商业街,在那条街上我生平第一次进了网吧,发现国内的中学生们居然在和我玩一样的游戏。我很快和他们成为朋友,融入一个牢不可破的小团体或许很难,但当你家境优渥、出手大方、时间充裕,这一切就会变得简单很多。

只用了两三天时间我就变成网吧的常客,醒了就出门,困了再回家——或许不能叫家,那只是杨戬家,我暂时居住的地方。杨戬劝过我,让我不要和那些人厮混,但他并不是那种很擅长和青少年沟通的大人,也没有粗暴到会把我强行关在家里的地步。简而言之,他和我没那么熟,所以不方便管我,大多数时间只能望着我的背影,慢慢地叹一口气。

老实说,看着他束手无策的样子,我并没有半点解气的感觉,三不五时就会有家长冲进网吧抓人,暴怒的要打人的父亲和哭泣着劝架的母亲,在拳头和眼泪之后反复对他们的孩子说这都是为了你好,我的那些朋友们都不想要这种“好”,但没有人为了我好。杨戬至多只会在网吧门外等我,站在马路对面坏掉的路灯下,纯黑的衬衫几乎和夜色融为一体。我走过去,因为看久了屏幕,脸上泛着不健康的油光,我们之间的沉默听上去比我的脚步声更响,他却只是对我笑着:“玩累了?回家吗?”

再后来,不出半个月,我就被小团体轻易地抛弃,准确地说是我从来没有被真正接受过。某个傍晚我路过一家大排档,看见他们坐在一起吃烧烤喝酒,这是一次聚会,但没有人邀请过我。背对着我的那一个是和我关系最好的人,我们一起双排过、头碰着头吃泡面、甚至共享同一张网吧会员卡,但他尖声大笑,说我是他遇到过最蠢的冤大头。我耐心地听着他对我的判词,没爹没妈但是有钱、打游戏菜还爱装、感觉还在含奶瓶。他并未意识到其他同伴的突然沉默,调笑的声音越来越夸张:我第一次见到去个网吧还要家长来接的,真是有毛病!

我抓起桌上的酒瓶,在一片尖叫声中朝着他的脑袋砸下去。

后来的事情我有点记不太清楚,好像是和他们几个狠狠打了一架,他们是一起的,而我只有自己,自然挂了不少彩。但我小时候学过柔道,那帮人又猝不及防,所以倒也没有吃太多亏。再然后,他们骂骂咧咧地走了,我被烧烤店老板抓着掏空钱包付了这一桌的帐,自己开了一瓶啤酒喝。

这是我第一次喝酒,味道很怪,涩涩的,不好入口。但我还是坐在满桌残羹冷炙旁边,仰着脖子灌了大半瓶下去,仿佛这样就能证明我已经是个大人。酒意很快往我头上涌,世界旋转成扭曲的形状,呼吸也变得很不通畅,我的脑海中闪过很多人,丢下我的父母、鄙夷我的朋友和沉默地等着我的杨戬,这么看来杨戬好像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愿意陪在我身边的人,尽管他只是受人所托。我没有余力再往深处想,也不愿又一次反刍我毫无价值的人生,似乎是流了几滴不痛不痒的眼泪,理智和意识便渐渐走失,随即伏在桌子上,彻底地醉倒了。

醒过来的时候周遭一片惨白,手背上扎了针眼在吊水,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这里是医院。杨戬搬了把椅子陪床,眼睛闭着,上半身虚虚趴在我腿上。他睡得很浅,我稍微动一动他就醒了,第一眼去看我吊瓶里还剩下多少药水,第二眼才看我,一半是担忧,一半是谴责:“你不知道自己酒精过敏吗?”

他打了个盹,所以头发有点乱,熬了一个大夜,下巴上的胡茬也长出来,和平时很不一样。不知为何,我感觉他一下子变得顺眼许多。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其实我自己也知道雏鸟情结这个词很不恰当,但我中文太差,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词。这还是第一次,我在生病的时候一觉醒来,身边居然有人陪着。他看我不说话,似乎误以为我是不想理他,肩膀塌下来,又叹了一口气:“不要拿身体开玩笑。”

我想解释我不是故意让他担心,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会过敏,在人生的前十七年我从没有接触过酒精,但这个解释听上去实在太过牵强,所以最后我什么也没说,只抬着头去看吊瓶的液滴。之前的很多次,我生病了独自去医院,怕针头回血,犯困了又不敢睡的时候,就靠数这些液滴消磨时光。很少有人知道一瓶盐水打完要滴五千多滴,一、二、三,杨戬欲言又止地看着我,七、八、九,他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他因为我而皱眉的样子,十五、十六、十七,他更不知道的是,在我睁开眼而他还睡着的那一刻,阳光是怎样透过窗玻璃洒下来,又是怎样恰恰好落了一线在他的脸上。

“杨戬,”我说,“我喜欢你。”
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杨戬说:“啊?”
我说:“你听不懂中文吗?我喜欢你。”
他没有再继续说话了,看上去有一些茫然。
四十九、五十、五十一。
随着我的沉默,他的茫然渐渐变成无措。
他说:“你……”

我看着他,露出一个恶作剧得逞的笑容。
我说:“我开玩笑的。”



3.

三年后我妈妈的工作依然很忙,她顺利和我爸离了婚,虽然在财产上吃了一些亏,但由于提早把我送回了国内过暑假,所以并没有给我爸利用我来威胁她的机会。她是很了不起的女人,运筹帷幄的、优秀的企业家。她忙碌到我早上醒来睁开眼永远见不到她,但她不是个坏妈妈。我已经大学毕业,起床时仍然能看见桌上留有她亲手做的早餐,旁边贴了字条,提醒我一定记得吃早餐,不然对胃不好。

说实话我对所谓“妈妈的味道”没有什么概念,非要说的话,辣得我头疼的那碗红油抄手或许更让人印象深刻一点。这顿早餐当然也没有什么妈妈的味道,相反的,似乎为了迎合我的口味,她做的是很典型的西式早餐:酸奶、麦片、班尼迪克蛋。甚至连水果也洗好精心摆盘,蓝莓和树莓在镶金边的小瓷碟里混在一起,像一团彩色的马赛克。我坐下来,感觉自己在五星级酒店二楼的餐厅,一切精致得很冰冷。

早餐吃到一半,杨戬拉开大门进来,大衣上沾着料峭的寒意,碰到温暖的室内空气,轮廓就变得有些模糊,把外头的晨雾也一起带进门了似的。他手里提着两笼包子,热腾腾的,半透明的塑料袋里蒙着一层水珠。他把包子放在餐桌上,语气有些犹疑:“我出门的时候你妈还没起,我不知道她要给你做,就买了两人份……”
我没说话,伸长胳膊,用食指勾了一袋过来。他于是笑了一下,在我对面坐下,又从昂贵的大衣口袋里摸出一袋两块五的豆奶给我:“热的。”

我以前很爱喝这个牌子的豆奶,在国外的时候从没见过,甫一回国尝到新鲜东西,几乎当成水来喝。杨戬也顺着我,一箱一箱地往家里搬,但这东西毕竟是豆制品,凉的喝多了对肠胃不好。我因此闹了一回肚子,杨戬后来就不再买纸盒装,而是买那种袋装,每次放一盆热水,隔着袋子泡一泡再给我。

那时候是夏天,干坐着都能冒汗,我最讨厌在这种天气喝热的东西,他又不肯让我再靠近冰箱,我嫌他烦,索性就不喝了。他预言道等天冷了我就会喜欢喝热豆奶,因为他小时候老是在放学路上和我妈一人一袋,揣在怀里当暖手宝,回家以后再咬个小口子喝掉。我表面上嗤之以鼻,其实很好奇那是个什么样的场景。小时候的妈妈,小时候的杨戬,在他嘴里格外生动的童年,我不曾参与的一切。

现如今我捧着那袋热豆奶,咬开一个小口,里头的液体就顺着那个缺口被挤进我嘴里。夏天没法喝热饮,因为不是合适的时候,眼下冬天终于来了,却好像也不是合适的时候。我垂着眼睛不敢看他,豆奶袋子软趴趴的,没地方放,只好一口气全都喝完。捏着它的尸体去找垃圾桶,听见杨戬对我说话:“你走之后,它们都过期了。”

我知道他在说冰箱里的豆奶,保质期十二个月,撑不到第二个没有我的冬天。但我不明白他在这个姗姗来迟的时间点突然说这些话的意义何在。我一松手,干瘪的塑料袋轻飘飘坠进垃圾桶,回头看见他坐在餐桌边吃包子,灌汤的小笼包,长得很小巧,倒一碟醋在旁边,轻易就一口一个。

我坐回去,慢慢地解塑料袋,用筷子的姿势很不熟练,小笼包在醋碟里被夹破了,浮着油花的汤汁从缺口处被挤出来。我盯着那碟醋说:“你怎么不把它们喝了?”
他知道我说的是豆奶,他说那是小孩子才爱喝的东西。

我想反驳他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但我连一个小笼包都夹不起来,这种话就没法说出口。我没有接话,专心和筷子搏斗,又过了半分钟,终于把它夹起来,用手垫着塞进嘴里。里面汪着一包醋,入口就酸得我皱眉,杨戬见状,抽了一张纸巾要给我擦嘴,我避让开,终于说出那句话:“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

他顿了一下,站起来,身子往前探,继续帮我把嘴擦干净。
“但我还是你舅舅。”

我看着他平静无波的脸,突然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他是一片广袤的海而我只是一颗小石子,哪怕不顾一切地投身海底,也只会让他泛起稍纵即逝的一点点涟漪。面对这样的人,对他说真话会很难堪,最安全的办法是和我一样,翘起嘴角说“是啊舅舅”,然后他就会陷入漫长的沉默,睫毛轻微抖动,像一对欲飞的蝶。

他问我:“你过得好吗?”

这句话很耳熟,我看着杨戬,感到他的面容和昨天晚上的我妈妈微妙地重叠。我把手里的筷子放下,竹筷碰到大理石桌面,发出“啪”的一声脆响。我预感到我接下来的话会让他受伤,但我仍然这么说了:“如果你真的那么想知道,那你为什么从来不联系我?”

话一出口,我才感觉到这原来是一柄让我们两败俱伤的双刃剑。我很清楚地感觉到他生气了,但他并没有对我发脾气,而是垂下眼睛,轻声说:“你也从没有联系过我。”

“我为什么要联系你?”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把后半句话掷出去,“我们已经分手了,舅舅。”

他没有再说话,慢慢地吃着剩下的半笼包子,这回连醋也不蘸了,夹起来,递到嘴边,咬一小口,先吸掉里头的汤汁,再一点点吃掉皮和肉馅。
直到最后一个包子也被他细细咽下去,他终于抬头,问我:“你能陪我去一趟超市吗?”



三年不见,连小区门口的超市也换了新的,熟悉的那家倒闭了,新的一家在原地建起来,更宽敞、更明亮,东西也变得更贵。我推着购物车,压一半的体重上去,让它载着我滑行,杨戬走在我身边,时不时拿起一些东西放进推车里去。

这曾经是我很渴望的场景,大学的时候我独自去中超,看见亲亲密密的留学生情侣,头挨着头核对一罐辣酱的生产日期,偶尔也会有些不合时宜的期待。但整整三年里杨戬不曾来见过我一面,现在再和他一起逛超市,就总像喝下一袋过期三年的豆奶。他像我想象中的一样,举着两袋速冻食品,笑着问我喜欢水晶虾饺还是松子烧麦。他笑得很好看,我因此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我其实都不喜欢,只好说:“都可以。”

速冻柜扫荡过一遍,蔬果区再扫一遍,把番茄当成水果做糖拌西红柿,把梨子当成蔬菜炖雪梨肉饼汤,再然后是零食区、生鲜区、日用品区,我几乎要以为我们和从前一样亲密无间。稍稍抬头就能看见他温柔的眼睛,一层一层在货架间逡巡,挑选任何他觉得我会喜欢的东西。

他和我不一样,他是被爱过很多次的人,自然不需要拼命去学习爱的本领。一切对他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在他选择爱我的时候,他会给我世界上最好的爱、最多的陪伴、最真切的关怀,而当他决定不再爱我的时候,收回这一切也像卡牌游戏结束后收拢废牌一样轻易。

我念大学的时候住的公寓在机场旁边,每个傍晚抬头都能看见飞机在晚霞中起起落落,没有一趟航班上载着我想要见到的人。出国后我的电话卡没敢换,而是折腾了很久,换了一部能插双卡的手机,但我期待的那个号码却也始终不曾出现在来电提醒。这时候,杨戬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手里握着一瓶包装鲜艳的鸡尾酒饮料,问我要不要喝:“新口味,看起来不错。”

一时间,我觉得自己方才的那一大堆心理活动简直像个笑话。我握紧了购物车的扶手,好让自己看上去不至于太过狼狈。我知道的,面对这样的人,对他说真话会很难堪,即使只在脑海里说也不行。我的怀念、我的想念、我不成体统的期待在他理所当然的问句面前都显得很难堪。我尽力平淡地反问他:“我酒精过敏啊,你忘了?”

杨戬脸上的笑容渐渐收了回来,我明白这又是一次两败俱伤。他抿了抿唇,说了一句抱歉,随即讷讷地将那瓶鸡尾酒饮料放了回去。但此时我们已经走到下一个货架,所以杨戬没能将它放回原位,一面墙的旧包装鸡尾酒中插进一支花哨艳丽的新品,格格不入的,像我一样。

回到家,我打开购物袋开始整理买回来的东西。常温的放一边,需要冷冻和冷藏的单独保管。拉开冰箱发现里面几乎没有半点食材,这不奇怪,妈妈一天到晚不在家,杨戬也不会做饭,奇怪的是甚至连饮料和零食都没有。我把可乐、果汁和豆奶依次往冰箱里塞,突然意识到这些东西其实从头到尾都不是他的喜好,这是他买来的、以为我会喜欢的东西。但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我整理完食材,把购物袋团了一团,又随手扔在餐桌上。杨戬叫了我一声,表情像揉皱过的购物袋,一点点在空气中舒展:“Aquilaria. ”

“你要喝可乐吗?”冰箱门关到一半,又被我拉开,“还是吃点什么?”
“不是,”他说,下了某种决心似的叹一口气,“其实我给你打过电话。”

“只是那时候你好像在洗澡,所以没有接,”他认真地说,“你的手机在沙发上,所以是你室友接了电话,只不过我英文不好,他可能没有听懂。再后来,我也想过要去找你,但我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见我,毕竟我们已经分手了,就算我是你舅舅,也没理由管你太多。”

我问:“所以呢?”
他看着我,瞳孔像一对迷人的琥珀,让人觉得我们之间的所有金色时光都被封存在他的眼睛里。他的视线平和,并无半点躲避和隐藏,只是坦坦荡荡地看我,好像中间的隔阂从未发生过一样。

他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把你丢下。”

我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转身回房间的时候他又叫了一句“Aquilaria”,但我并不打算再继续这场没有意义的交谈。二十一岁的Aquilaria不再会毫无眼色地把别人家当成自己家,更不会把愧疚、怜悯和责任当成爱的表现,十七岁的刘沉香已经消失了,和黑网吧以及大排档一起,和我吃辣的能力一起,不会再被人提起,也没有人真的想念。



4.

和杨戬相处得更久一点之后我渐渐学会吃辣。他总说这是杨家人的天赋技能点,我吃辣的能力不是被他“训练”出来,而只是被他“激发”出来。他是我见过的最爱咬文嚼字的人,但我正满头大汗,忙着解决掉最后一个红油抄手,没空细想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他见我不搭理他,也不恼,笑着抽了两张纸给我擦汗:“吃慢一点。”

“饿了,”我含含糊糊地说,囫囵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把碗往他身前一推,“还有没有?”
“有倒是有,”他说,“但你已经吃了两碗了。”
“我还在长身体,”我说,“饭量大一点不是很正常?”

他于是笑,站起身来,预备去厨房再给我煮一点抄手吃,路过我的时候他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那你努力长,争取长得比我还高。”
我记得当时我很不屑地回了一句“那当然”。当然要超过他的,当然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十七岁的我以为自己会像一棵拔节的竹子,永无止境地这么生长下去。我从一米六五长到一米七九只花了大半年,从一米七九到一米八三更是只花了一个夏天,但我不知道一切会在夏天结束的时候戛然而止,我的成长也是,我的食欲也是。

我轻手轻脚,溜到厨房去看杨戬,锅里煮着抄手,碗里拌着调料,蒜蓉葱花白芝麻和红艳艳的辣椒油搅在一起。我站在他身后,目光堪堪越过他的肩膀,感觉宽宽的半边肩膀像门边一道长长的刻度线,现在与我的眼睛平齐,下个月或许到我的鼻尖,再过几个月就是嘴唇甚至下巴。他留意到身后的动静,回头看了我一眼,要笑不笑的:“就馋成这样?”

我欲盖弥彰地点点头,凑过去看在滚水里翻腾的抄手,小时候只知道中餐厅有卖Dumpling,回国后遇到杨戬才知道原来还分成饺子馄饨抄手,据说再南边一点还有一种叫扁食,他答应得空了带我去吃。显而易见的,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扁食究竟是什么味道,或许真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又或许其实是一种东西,只是各地说法不同,我可能永远没办法得到确切的答案了。我只记得那一天的红油抄手我足足吃了三碗,吃得额角后背都在冒汗,吃得胃很胀,嘴唇发麻,杨戬坐在我对面看着我吃,表情柔软得像一副刚画好的油画,连上头的颜料都还很湿润的样子。

碳水摄入过量就很容易犯困,我打了个哈欠,说今晚要早睡,去刷牙的时候听见杨戬在后面小声说我是猪。这本该是一句骂人话,但他的语气并没有嫌弃,更多是逗趣儿,仿佛我在他眼里真是一只贪睡又贪吃的小动物。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了,忘记自己含着满嘴牙膏沫,没留心咽了一点进去,手忙脚乱间电动牙刷又捅深了,轰鸣着在嗓子眼一搅,装满整个胃袋的食物就不可逆转地朝着食道奔涌出来。

抱着马桶吐得昏天黑地,吐完才发现杨戬正蹲在我旁边给我拍背,另一只手端了一杯水。见我回过神来,他把水递给我,让我漱漱口,嘴里笑我都多大了还吃东西吃到积食,抚过我后背的动作却很轻。我漱了口,打算重新刷个牙,他反复确认过我没事,这才转身回厨房去洗碗。
后来我想这一次呕吐可能别有用心,是我的肠胃无法继续自我欺骗,要把我强行吞下去的、虚伪的幸福重新吐出来。杨戬洗好碗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家里了,我知道一切并非他的本意,就像浪费掉那三碗抄手也绝非我的本意。公寓楼的大门是一张嘴,我是不受欢迎的客人,沿着食道一样曲折的楼梯,脚步踉跄地被呕吐出来。



比电动牙刷先响的是我的手机,来电显示是一串陌生号码,我接起来才知道是我鲜少来往的父亲。我知道他和妈妈在办离婚手续,眼下来找我必定不安好心。果不其然,他劈头第一句就是要我回去,第二句话则是谩骂杨戬和我妈妈。说起来很八点档肥皂剧,我妈把自己的财产转到了杨戬名下,又通过各种手段拿到了他转移共同财产的证据。父亲的离婚官司因此不很顺利,在他看来是杨家人联手坑害了他,而我是刘家的人,不该和他们沆瀣一气。

我当然知道他这番说辞很没有道理,但我一时间竟然想不到该怎么反驳他。我的确不是杨家的人,我的名字前面永远冠着我父亲的姓氏,而他年纪大了,无论以后还会勾搭多少个年轻漂亮的新欢,也大概率只会有我这一个儿子。而杨戬,他是我的舅舅,我妈妈的哥哥,他当然永远站在妈妈这边,在各种协议书上签字的时候也从来不会犹豫。父亲说杨戬拿走了他和妈妈的婚房,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我知道他只是为了我妈妈的利益,好心地暂时收留这份财产,就像他收留我一样。

我第一次抽烟就是在这天,网吧旁边的烟杂店每天接待太多未成年,出售蓝莓爆珠时并不检查身份证。我蹲在马路边,抖着手点了一根,入口的味道没有想象中呛人,而是凉丝丝的,带着一股水果味儿,几乎像是在吃糖。

我突然觉得很没意思,原来抽烟也不过如此,含着滤嘴吸一口,再松开滤嘴吐一口,白色的烟雾就会往上升,像是提前到了冬天一样。我学着电影里的样子,试图吐一个潇洒的烟圈,嘴巴撅成金鱼的样子,吐出来的烟雾却依然不成形状。
我失败了好几次,一根烟就这么快要燃尽了,吸了一些被宣传成洪水猛兽的尼古丁进去,也并没有不适的感觉。如果是别人做出这样的事情,在国外可能要和烟杂店老板一起进拘留所,在国内也要被父母家长老师当成最反面的反面典型,但抽烟的未成年人是我,所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想到禁烟公益广告上那些坏掉的、黑色的肺,那或许就是未来的我。

我踩灭烟头,重新点一根,继续把自己当成金鱼,蹲在地上撅着嘴吐烟圈。做鱼很好,只有鳃没有肺,抽再多烟也不用担心癌变,记忆也只有七秒,不必存储那些不想记住的糟糕事情。唯一不妙的是鱼没办法离开水,不能像我一样逃出鱼缸蹲在路边。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吐出一个圆润的烟圈,它晃晃悠悠地上升、放大,一直没有散掉,我的目光追随着它,看它慢慢圈住杨戬眉头紧皱的脸。

我不知道他发火是这个样子,一双手像钳子一样架住我,把我整个儿毫不留情地拎起来。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但直到这一刻,我对他毫无还手之力,这才明白自己和真正的成年人之间隔着多少距离。直到我站好了,他才松开一只手,另一只手仍然死死攥着我的胳膊,视线投向我的脚边,声音里有浓重的、蓄势待发的怒气:“你不知道自己过敏?”

沿着他的目光,我才看见地上散乱的绿色啤酒瓶,下意识解释:“这不是我的……”或许是之前有人蹲在路边喝酒,又或许是有人吃完夜宵出来乱丢垃圾,我不清楚具体的原因,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如此慌张地想要解释。见到他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根本无法怪罪于他。他全身紧绷,眉毛紧紧皱着,五官结了一层冰,但他的眼里却没有半点的厌恶或是嫌弃。他或许对我很生气,可能也还有很多的失望,但他不讨厌我。他的手握着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有点痛了也不肯松开,而是拽着我往公寓楼的方向走。他不是来责骂我的,他是来带我回家的。

他没有问我为什么突然跑出来,也没有问我为什么抽烟,杨戬一直是个很知道怎么给人体面的人,他只是很快地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问我:“你喜欢蓝莓味吗?”

过了好几秒我才反应过来他是在说烟,老老实实说是随便买的,他嗯了一声,说那东西对身体不好,以后少抽。他不是我妈那种用刺耳的话包裹担忧和关怀的大人,更不是我爸那种打着为我好的名号做伤害我的事的大人,他的关心就是关心,柔软而不加矫饰的关心。我们走到商业街的转角处,那里有整条马路上最亮的一盏路灯,灯光洒下来,连空气里的灰尘都看得一清二楚,他的侧脸被暖黄的灯光镀上一层金,我几乎可以看见他脸上细软的透明绒毛。

我的心跳霎时间变得飞快,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在这个时候做,于是,我停下脚步,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杨戬。”
他回过头,原本或许是想维持严肃的表情,但不出两秒钟,他就憋不住似的,轻轻笑起来:“臭小子,叫舅舅。”

“杨戬,”我又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你。”

这次他学聪明了一点,没有变得手足无措,而是继续笑着看我,举重若轻的样子:“这个玩笑不好笑。”
“我不是开玩笑。”我说,然后吻住了他。

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没有第一时间把我推开,我的泪水得以有机会沾在他的脸上。他的嘴唇很柔软,比我的体温高一些,亲上去的时候就觉得很温暖。后来的很多个晚上我都用来怀念这个吻,倒带过太多次的回忆会变得失真,所以我也记不清我们那天到底吻了多久,一秒钟还是一辈子?对我而言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分别,我的一辈子被浓缩成这一刻的高光,而余下的时间都用来反刍。反刍这个词也是杨戬教会的我,引申义是反复怀念,听起来很文艺,但是原意很恶心,是形容牛吃草,反复咀嚼,反复呕吐。

回家之后杨戬给我做了小半碗阳春面,据他所说他会做的不辣的东西只有这个。我说我不想吃,但他说我刚吐过,胃里反酸,需要垫垫肚子再睡,不然对身体不好。我在餐桌边等着,看他把面端过来,他的面色一直平静无波,我反而感到非常忐忑。

我强吻了我的亲舅舅,并且那样冒犯地向他表白,却事到如今才后知后觉地考虑起后果。我知道我之前做过很多混账事,为了躲他成天泡在网吧、和人打架还酒精过敏把自己弄进医院、今天又这样突然跑出去,蹲在马路边抽烟,一系列事情下来他已经对我攒了非常多的失望,那么这个吻,或许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趴在餐桌上,右脸枕着右手,看着他一步步走过来,把面碗放下,随即深深叹了一口气,一副下定决心的样子,几乎以为他要不顾妈妈的嘱托宣判我的死刑。但下一秒,他俯下身,温热的嘴唇扫过我的脸颊。一切像是漂浮在空中,被烟圈圈住的梦境,杨戬轻轻吻了我的脸,对我说了晚安。他回房的时候半碗阳春面仍在餐桌上冒着热气,像此刻的我一样。



5.

本地新闻说今年的初雪来得要比往年稍晚一些,但我之前从未在这座城市见到过雪,所以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感觉。今天是工作日,家里没人,我独自出了门,无所事事地淋着雪在街上闲晃。我没有目的地,自然不知道该乘哪一趟公交或者地铁,只是双手插着口袋到处乱走,发现原来不借助交通工具的时候,仅凭一双腿真的走不远。一整个下午,我吃了陌生的饭店,去了藏在小巷子里的咖啡馆,又打开导航软件,拐去宠物用品店买了猫条,再拐回来喂了在路上碰到的、被冻得瑟瑟发抖的流浪猫,一回头还是能看见杨戬家所在的那栋公寓楼,静静矗立着,像如来佛的五指山。

天色渐晚的时候我预备回去,此时太阳下山了,雪却没停,所以气温一下子变得很低。我出门没围围巾,内搭又是圆领,冷风往脖子里钻,只好在大衣里缩成一只鹌鹑。冬天穿大衣是我后来才养成的习惯,以前嫌它太长了,穿着笨重,行动不便,只肯穿短款外套。上大学之后我买了人生中第一件大衣,配上深色内搭和工装靴,站在镜子前几乎以为自己看见的是杨戬。这是另一种五指山,不是固体而是液体,不是矗立在某一个街区而是流淌在我的血管里,它是组成我的一部分,所以我永远都飞不出去。

我淋着雪继续往前走,眼前的一切都既陌生又熟悉,每一条路我都在十七岁的夏天和杨戬一起走过,但每一条路又都不是当时的那个样子。没有东西会停在原地等我,连“原地”本身也不会。走到一处转角,我停下来,发了一会儿呆,才想起这里是我和杨戬第一次接吻的地方。

这是唯一一盏我熟悉的路灯,也是当时整条马路上最亮的一盏路灯,但其他老旧的灯杆都依次换掉了,在一片宛如白昼的灯光之中,它就变得平平无奇。我抬头,望向水泥的灯杆、暖黄的光源、拥抱一样的灯罩。光路中有小小的雪花飞舞,但不再有被照成暖色的皮肤,没有镀金,没有心动,没有吻,只有反刍。反复回忆,反复呕吐。

我蹲下去,地面上积了薄薄一层雪,南方城市的雪最大也就是这个样子,只有最上面一层白,底下沾了灰土,就显得脏脏的。我的大衣好像拖到地上了,但我懒得管,捧起一捧雪,压实了就开始堆雪人。准确地说不是雪人,是雪做的一只小小的狗,因为雪不干净,所以小狗也跟着灰扑扑的。

反应过来的时候给小狗捏了半截尾巴,于是它不再是一只随手捏就的小狗,而变成一段回忆的象征。小狗叫哮天,杨戬在路上捡到的,还没断奶,眼睛都睁不开,浑身脏兮兮的,尾巴也被人弄断了,看起来很可怜。那一天他带着狗回家,打了好几个电话到处找送养人,我忍不住在他两个电话的间隙中问:“为什么我们不自己养?反正家里够大。”

杨戬把手机举在耳边,心不在焉地回我:“我要上班,你走了以后我一个人照顾不来。”话一出口我们就都陷入短暂的沉默,好在电话那头很快有人接起,他找到切换话题的理由,迅速和对方去沟通送养的问题,只剩我蹲在纸箱搭的狗窝边,伸出一根手指,帮小狗扶住针管做的奶瓶,脑子里闷闷在想:他为什么觉得我会走呢?

杨戬没想过和我长久,他总认为我是小孩子贪新鲜,所以在我玩腻之前陪我做一场扮家家酒的游戏。恋爱也是,养狗也是。我不让他把狗送人,他就真的没有送,还让我给狗起个名字。我说就叫哮天吧,刚好你叫杨戬,和二郎神同名。

他大笑,说那你呢?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该怎么回答。二郎真君的故事里没有我,封神榜上也没有我,明亮的路灯把他塑成镀金神像的时候好像直接略过了我。我是没有定性的小孩、麻烦的未成年人、不得不照顾的外甥。我没有看过封神演义,上面有没有提起过二郎神的恋人是谁?总归不会是Aquilaria.

我走之前小狗已经有三四个月大,很黏人,尤其爱黏着杨戬,或许因为它睁开眼的时候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杨戬。这才是真正的雏鸟情结,也就是所谓的印刻效应,小动物换到陌生的环境,会“承认第一且无视第二”。我想到我初次心动的那个清晨,想到坐在病床前趴在我腿上的那个杨戬,好像心里有一块结痂的伤口被人撕掉血痂,露出新生的、没有完全长好的皮肤,又软又疼。

这次回来没看见狗,看来我走之后杨戬没有独自养狗,或许真像他说的,他要上班,一个人照顾不来。他是比我想得更远,也比我看得更透彻的大人,时间会证明他总是对的。即使我勉强争来了一个美丽的夏天,但之后的无数个冬天会证明他总是对的。我认真看过本地的大学,研究透彻外籍学生的就读政策,甚至思考过要怎么向妈妈坦白我们的事情,但是三年以后雪掉下来,落在脏脏的地面,我捧起来,捏了一只断尾巴小狗,于是我知道他总是对的。

我对哮天的记忆很稀薄,比起记得哮天,不如说更多是记得和哮天待在一起的杨戬。夏天的清晨我们一起去跑步,小狗腿短跑不快,我们就也只能慢慢并肩而行,狗绳在他手里,早餐在我手里。午觉睡醒偶尔能看见他还歪在沙发上打盹,狗趴在他肚子上打呼噜,他被吵得皱紧眉头,把脸埋进抱枕里。下雨天我们会一起看电影,我连听普通话都还有些费力,那时候却很愿意陪他看几十年前的港片,暗暗的色调,陌生的语言,两个男人相拥着在厨房跳舞,嘴唇对上嘴唇之前狗摇着半截尾巴钻到我们之间,杨戬捂着眼睛倒回沙发上,笑着骂了一句小崽子,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在骂谁。

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他我那个时候是认真的,但我们确实很快分手了,这种不必要的剖白就显得很滑稽。又或许,十七岁的认真根本不算是认真,就像我更小的时候还认真地说自己长大要当宇航员,本质上是一样的道理。如他所料,故事的最后我不回头地走了,只留下他和狗。在陪我扮完两个月的家家酒之后他还是按照原计划把狗送了出去,一切顺利回到正轨,我竭尽全力也只不过拖延了一个夏天。人都说虚掷光阴是件可耻的事,但如果把它理解为送给外甥的成人礼,那浪费的时间也不能完全称之为浪费。

这是杨戬给我的礼物,我想,至少我拥有过整条街上最亮的路灯,和全世界最好的恋人。

直到攥着雪的手指被冻得通红,我才抬头,发现杨戬不知何时站在那里,肩膀上甚至薄薄落了一层雪。其实雪早已经停了,我望着他,感觉一切都重叠,就像是我们还停留在那个夏天。灯光洒下来,连空气里的灰尘都看得一清二楚,他的侧脸被暖黄的灯光镀上一层金,我几乎可以看见他脸上细软的透明绒毛。

他不知所措得很明显,眼神也有些慌乱,像一个完美的机器人接受到程序设定外的指令,无法果断地做出反应,而是蜡在原地反复缓冲再重启。他沉默地看着我用雪堆出来的那只断尾巴小狗,我不知道他此刻想到的东西是否和我一样,又或者他甚至根本什么也没有想。这种时候我显然该说些什么,但我并没有做好被他看见这一幕的准备,出口的话就显得很语无伦次:“我随便堆的,我没有看过这里的雪,我本来想堆的是今天在路上碰到的小流浪猫,哮天……哮天还好吗?被送到哪里去了?”

说到后来,我的声音愈发地小,连自己都觉得是在胡说八道,但杨戬却露出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我猜想当年,他不问我为什么抽烟而问我喜不喜欢蓝莓味的时候,被留有一些体面的我露出的应当也是这种表情。他说哮天通过了体检,训练两年之后现在去做了导盲犬,变成很了不起很厉害的狗狗。他说起哮天的时候表情很慈爱,眼睛很亮,带着笑意,于是我跟着他一起笑起来。我说真不错啊,他也说真不错啊,金色的路灯照亮我们的背影,我们一起回到杨戬的公寓楼,彼此的肩膀隔了三十公分,在我们接过吻的那条路上。



6.

十七岁到十八岁是人生的一道里程碑。尽管我从来没有过生日的习惯,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成长会在这一刻突然阶跃,头一天还是小孩,十二点一过就会直接变成大人,但杨戬为我的生日准备很久,所以我也跟着他隐隐开始期待。

我不知道杨戬会给我送什么样的礼物。这段时间我给他买了很多东西,牙刷、拖鞋、睡衣,每一样都是情侣款,怕他嫌女气不肯收下,粉红色那份只能留给自己。我用粉色胖丁的电动牙刷刷牙,把限量款的皮卡丘留给杨戬,他却不识好人心,站在洗手间门口看着我直乐,说早知道就该留下先前那套粉色的床品来和我搭配。我面色不善,抽一张棉柔巾擦脸,刘海用他买的粉红色发卡夹起来,被他说我不是Aquilaria而是Cinderella. 我想要生气,但最后不知怎的,还是笑得和他化在一起。狗在旁边歪着头看,不懂我们为什么这么快乐。其实我现在回想起来也不懂,Cinderella会在十二点之后被打回原形,这个比喻不适合用来形容寿星。

我妈妈的离婚官司赢了,婚姻却输了,她的工作和财产分割都暂时告一段落,这才终于回国,没通知任何人去机场接她。门铃响起的时候我脸上还残留着笑容,拉开门见到她沉郁的面色,那笑容一时间就结了冰,不合时宜地冻在脸上。杨戬在厨房里头忙活,他不会做饭,所谓的忙活其实也只是把在饭店里订好的菜一样一样摆好精致的盘,但他太投入了,所以没能听见妈妈的声音。妈妈轻轻给了我一个拥抱,又轻轻在我耳边说:“孩子,我只剩下你了。”

我原本还对我的家庭关系抱有一丝幻想,妈妈这次突然回来,可能是为了给我过生日,但妈妈一进门就把我的幻想踩在地上。她看了一眼丰盛的餐桌,和一手一盘菜从厨房出来的杨戬,有些迟疑地问了一句:“怎么做这么多菜,你们知道我会回来?”

杨戬想要说话,我在妈妈身后对他摇了摇头,他于是短暂地沉默三秒,笑着说也许是一家人心有灵犀。我们三个心怀鬼胎地在桌边坐下,妈妈和杨戬坐在我对面,我独自一人坐在另一边,和他们隔着珍馐之河与佳肴之界。杨戬欲盖弥彰,给我夹菜之后要给妈妈再夹同样的一筷,显得他并不暗藏私心,他是温和可亲的大家长,值得我们信任和依靠的人。

妈妈如往常一样,在短暂的相处中对我嘘寒问暖,我乖巧地一一作答,杨戬在旁边言笑晏晏。场面看上去很温馨,因为这是最老套的剧本,而每个人都是经验丰富的演员。肥皂泡泡破掉是在饭后,杨戬主动去洗碗,好让妈妈能和我度过一些亲子时间。偌大餐厅里只剩我们两人,妈妈坐直身子,小心翼翼开口:妈妈跟你说个事情,不管你答不答应都不要生气,好吗?

后来我明白,会在话语之前加一句预警的人,其实早就做好了伤害对方的准备。这句话不过是用来包裹真相的漂亮糖纸,剥开会发现里面的糖果早已过期。我当然知道妈妈的目的不是伤害我,她只是做了自以为对我最好的决定。她问我要不要回去念书,留在父亲身边把本科读完,而后,顺理成章地,我会接管他的公司,拿走他没能被妈妈拿走的剩余的财产。她觉得这样很好,父亲也觉得这样很好,对成年人来说这是笔相当划算的买卖,但那时的我甚至还没有满十八岁,所以我看着她脸上殷切的表情,就只有一种又一次被抛弃的感觉。

“你要赶我走吗?”我问,几乎不敢置信,“你大老远回来,就是为了赶我走吗?”

杨戬听到声音出来的时候我和妈妈已经大吵一架,妈妈的眼里含着眼泪,指着门口让我滚出去。我毫不犹豫地滚了,杨戬毫不犹豫地追出来,妈妈需要一个台阶,需要有人替她出来拦我而她不必向我低头,所以并没有看出不对,或许还暗自感谢她哥哥的体贴。在她眼里我一定是一个糟糕透了的儿子,但如果她口渴了,打开冰箱,就会发现冷藏室的隔层被拆掉,饮料通通拿出来,为了放下一个大大的奶油蛋糕,蛋糕上写的不是生日快乐,是杨戬对我的祝福,但回想起来,也可以说是诅咒。

他说,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杨戬找到我的时候我坐在街角的路灯下发呆,他追出来得很快,所以我甚至还没喘过气来,胸口急促地起伏。他也还在喘,跑得太急了,站了一会儿才在我身边坐下,掏掏裤子口袋,递了一根烟给我:“抽点?”

我认出来是他从我这里收缴走的蓝莓爆珠,愣了一下接过,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
“不是那一包,那包早被我抽完了,”他说,“不过这个烟不错,能解瘾也不上头,我就也换了这个牌子抽。”
我“哦”了一声,将滤嘴含在嘴里,又把爆珠咬碎,蓝莓香精的味道在嘴里晕开的时候杨戬凑过来帮我点火,脸离我的脸很近。随即他给自己也点上一根,我意识到我们嘴里此刻是一样的味道,和接吻的时候一样。

“你怎么想呢?”我抽完一根烟,问他,“你希望我去吗?”
“去哪里?我没听清楚你们吵架,”他笑了笑,把捻灭的烟屁股小心地用纸包起来,“但我觉得你该体谅体谅你妈妈。”
“可是她想让我滚,”我说,“她要我回去,去我父亲那里,花很长很长的时间争夺财产,把她走过的路重新再走一遍。”

杨戬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给自己又点了一根烟,白色的烟雾缓缓升起来,横亘在我和他之间。
“你妈妈也是为了你好。”
“从小到大没管过我,把我当成垃圾一样在不同人的家里丢来丢去,现在我好不容易有想要留下的地方,又因为一点钱,要把我送到她最痛恨的人那里,这就是为了我好吗?”

“你不要这样说你妈妈,”杨戬叹了一口气,“你去你父亲那里,确实比留在这里对你更好……”
连他也这样觉得,我一时间觉得很无助,又是这样,全世界都站在我的对立面,打着为我好的幌子,不顾我的意愿将我随意处置。我原本以为杨戬是唯一一个不会这么做的人,但我忘记了他原本就没把我和他的关系认真当一回事,更忘了他在是我舅舅之前先是我妈妈的哥哥。

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伸手去他裤子口袋里掏烟盒,他愣了一下,任凭我又拿了一根烟,然后帮我点了火,我们两个像比赛一样,一人一根,又一人一根,最后居然把一整盒烟都抽完了。他把所有的烟屁股收集在一起包在纸巾里,又把纸巾塞回空的烟盒。他做这一切的时候表情很严谨,让我也不好意思乱扔烟头再用脚踩灭,学着他,把烟头捡起来,用纸巾包好,和他的一起塞进空烟盒里去。

“心情好点没有?”他终于开口,伸手摸了摸我的头,“本来要十八岁才能抽烟的,偷偷早给你了几小时。”
似乎是察觉到我的抗拒,他刻意不再提妈妈的事情,但我们都知道没有人可以一辈子坐在这盏路灯下抽烟。烟已经抽完了,这一夜什么时候结束取决于我们之中什么时候有人屁股坐麻了站起来,然后问对方一句“回去吗”。走进公寓楼,防盗门打开,妈妈会坐在客厅里等我们,像被丢下的人反而是她一样,脸颊上挂着两行干掉的眼泪。

“你是怎么想的?”我问他,“如果不考虑我,也不考虑我妈妈,只考虑你自己,你希望我走吗?”
他没接我的话,而是低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先别说这些了,只剩半分钟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见他手机屏幕上显示的、精确到秒的时间。十一点五十九分三十秒,这是我成年前的最后三十秒,我全用来看他。柔和的眉毛、微微下垂的眼尾、亮晶晶的瞳孔、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嘴唇,好看到让人移不开眼的杨戬,笑盈盈地看我,对我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他一手拿着金属火机,大拇指在开关处划了一下,像划亮火柴一样,橙色的火苗窜出来。我看见他琥珀一样的眼睛里倒映着那簇火苗,像是要把它永久地封存收藏。火苗也很温暖,路灯光也很温暖,但我坐在他身边,却觉得很冷,他示意我许愿,然后低头吹灭这火苗,像吹灭生日蜡烛一样。

我说:“要不我们断了吧。”

我很怕他说出一些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话。比如问我是不是认真的,或者笃定地认为我在开玩笑;比如执着地问我原因,或者说出自己擅自揣测的我的原因;比如绕开这个话题让我说自己的生日愿望,或者问我,难道这就是你的生日愿望?
但以上的话他都没有说,他是最体贴最深谋远虑的大人,我简直怀疑他在和我在一起的那一天,甚至第一次见我的那一天就预言了此刻此事的发生,因为他并没有半点惊讶的表情,而是甚至轻轻地笑了,像是已经等待这一天等了很久一样。

他说,好啊。



7.

杨戬问我:“你想不想去看看哮天?”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在打游戏,从前在网吧常玩的那一款,这游戏质量不错,所以直到如今依旧还算热门,只是玩家换了一拨。毕竟很少有人能长情到几年如一日,除了我之外。

我没有当即回应,而是任由他站在我身边等,直到这一局结束,金色的胜利字样跳出来占满屏幕,才抬起头问他:“它在哪?”

“被人领走了,”杨戬说,“如果去的话,就早点出发。”

杨戬的车还是之前那一辆,旧旧的,也不够宽敞,我坐在副驾,连腿都伸不太直。他看了我一眼,说可以把座位往后调调,我说算了吧,我也就坐这一回,之后别人再坐还得调回去,麻烦。他于是不说话了,空气里流淌着让人窒息的沉默。我不确定他是否和我一样联想到过去的他自己,但我知道即使我故作轻松地把自己剔除于他的生活之外,也并没有成长的感觉。有个词叫揠苗助长,直到现在我也不会写那个揠字,我仿佛从十七岁一下子被拔到二十一岁,杨戬是那个毫无经验的农人。“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

我不知道哮天现在还叫不叫哮天,其实它是一只小母狗,叫这个名字就有点奇怪。况且哮天犬要配二郎神,但它的新主人肯定也不叫杨戬。我查过的,全中国叫杨戬的人没有几个,叫刘沉香的人倒是有一些,可惜里面没有我,我现在是Aquilaria Liu, 这里也不是我的故乡,而是另一种他乡。

尽管哮天不是真的哮天,杨戬也不是真的杨戬,但在离开他们之后我还是会祈祷二郎真君保佑。我曾经在唐人街发现过二郎神的雕像,小小的,躲在财神爷后面,不太有战神的样子,反而显得很可爱。中餐厅老板娘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说二郎神主姻缘,她顺带着拜拜,发财之余也想在人生的后半程谈一场恋爱。我跟着她一起,虔诚地点了一柱香,即使只在心里说,也不敢过于大声。我偷偷地问:杨戬,我能不能再爱一场?

不知道是因为二郎真君不许人直呼大名,还是因为我舅舅没有庇佑信徒的本领,总之我的生活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改变。大学一年级的秋天一大群朋友一起去郊外野营,有女生趁着天黑单独约我出来表白,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紧张而是抱歉。任何爱投掷到我这里都像把石子丢进无波的大海——意识到这个譬喻非常熟悉的时候,我再一次感受到在我血管里流淌的五指山。

女生走了之后我独自留在那里,看见她站过的地方长了几株藤蔓,藤蔓上长着荚果,荚果里长着红豆,我知道这是相思豆,杨戬曾经告诉过我,连同许多诗书和典籍。如果我从小在他身边长大,像真正的亲人一样,他对我的中文教育应该是“人之初性本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但我十七岁才遇见他,会在书桌前和他接吻,在阳台上和他拥抱,所以他教我的是“玲珑骰子安红豆”,是“鱼沉雁杳天涯路”,是“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将这些红豆摘下来,仔细揣进口袋,并在后来的一千多个日夜,把用它们做成的红色手串戴在手腕上。我抬头去看郊外的月亮,银色的月光看起来很冷,但整个地球上的人都淋着同一片月光,就莫名有一种共同取暖的感觉。月光淋在我的脸上、身上,铺天盖地,一视同仁,我的双手插在口袋里,一颗一颗反复摩挲那些坚硬的红豆。
此物最相思。

二十一岁的冬天没有月光,甚至连日光都显得惨淡,我思念的人就在我身边,但我也并没有那种思念被填满的感觉。我低下头,用左手去抠右手的手串,一颗颗相思豆,串在一起,上了蜡,坚硬光滑,三分之二是红色,三分之一是黑色。离他越近我就越想念他,或者说,其实是在想念我的十七岁,在我还没有成为大海,而只是一颗决心填海的小石子的时候。

哮天被送去了隔壁城市,车程大概三个小时,虽然我早已拿了驾照,但全程开车的都是杨戬,我蜷着腿坐在他的副驾驶,感觉一切都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他大部分时候沉默,偶尔也和我聊天,是长辈又是老师,给我讲这条公路沿着哪一条江,这条江又会汇入哪一片海。这是个内陆城市,海其实离我们很遥远,他目视前方,若无其事地问我:你在国外的时候,是不是常常能见到海?

我摇摇头,说我学业太忙,很少出门。其实海离我很近,但我从来没有主动去过海边。我不喜欢,那一片的沙滩很脏,海水也暗暗的,被人类污染过,失去本来的美。杨戬以前跟我一起读书,读到书里说“游到海水变蓝”,我们像两个纸上谈兵的人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战场一样,惊讶到甚至有点慌张。作者一定自己感受过,才能写出这样的句子,他说,掐了掐我的脸,就像我形容可爱的小孩子,会说他像一只小河豚,戳一下脸蛋子就气得鼓起来。

其实后来我梦到过那个场景,我一步步从沙滩走向大海,随着水越来越深,行走的动作变成游泳,游到无人的深海,在正中央是漂浮在蔚蓝海水里的杨戬,又或者他根本就是海本身。他朝我伸出双手,似乎是想要拥抱我,但我突然意识到我是一只小小的河豚,淡水生物,短暂入海,长大后就要洄游到出生的江河。我不是属于海的,就像海不属于我一样。

杨戬后来还问了我一些问题,大抵是“你过得好吗?”这句话的变种,他不敢直接问,所以旁敲侧击,装作是在向我打探风土人情。那边的人都喜欢吃什么?合不合口味?国外的大学是不是课程很难?四年的东西三年学完,会不会吃力?我听说留学生都会去兼职赚生活费,你呢?会去洗盘子吗?辛不辛苦?

“舅舅,”我打断他,“我不是留学生。”
他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对哦,你在那儿长大的,是我瞎操心了。”

看着他的笑容,我突然觉得很难过,因为现在的我居然可以轻易从他脸上找出情绪的破绽。他看上去像一座年久失修的神像,镀金层被剐蹭掉了,露出里面的黄铜来。前几天他在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咖啡洒在身上,要我给他送一套干净衣服过去,我打开他的衣柜翻到最底下两套睡衣,一套粉红一套粉蓝,都是XXXL号,不是因为穿的人太胖,是因为世界上少有一米八的女人和一米九的男人。我把睡衣放回去,把叠好的西装和衬衫装进袋子里交给闪送,无论是表情还是内心都没什么波澜。成年人不会做无用的事情,即使那一对睡衣时隔三年看起来依旧如此般配,即使我想要再次成为Cinderella, 但距离十七岁最后一天的凌晨十二点,也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车子终于停下来,却并不是某个小区,而是一家宠物用品店。杨戬一边把车倒进车位,一边说前面过个马路就是哮天新主人住的地方,空手上门不太好,所以尽管对方再三强调说什么也不用带,至少还是给狗买点东西。

听说哮天过得很好,狗粮和零食它肯定都不缺,所以我们挑来挑去,决定给它买个玩具。店员热心推荐了几款,杨戬什么都想买,五六个毛绒玩具抱了满怀,顾上这个顾不上那个的样子。

店员很机灵,立刻跑去拿购物篮,等她回来的时候我从杨戬手里接过两个玩偶,好帮他分担一点:“买这么多?”
他笑了笑:“见一次少一次了。”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说双关语,所以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店员很快回来,把我们手里的东西都装进购物篮,一个小狗抱枕装不下,就仍然窝在杨戬怀里。我说劳烦您帮忙结一下帐,于是店员拎着东西很快又走了,我和杨戬跟在她后面慢慢走向收银台,中间隔着那只巨大的小狗。

我说:“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我这次回来,就是看看妈妈……也看看你。”
他说:“我以为你要说,你只是回来看你妈妈。”
我说:“怎么会呢,你可是我舅舅。”
他说:“走支付宝吧,稍等我拿一下手机。”
店员点点头,露出甜美的微笑,我转过头,看着小狗抱枕黑色的塑料球眼睛。

店员结账的时候杨戬把怀里那个小狗抱枕递过去让她入账,她伸长胳膊来接,露出手腕上的红色手串,留意到我的目光,她有些无措,但还是礼貌地笑了笑:“请问怎么了吗?”
我说:“手串很好看。”

她的神情于是放松下来:“是相思豆,我男朋友送的。”
“这是……相思豆吗?”我问,“不应该是带黑色的吗?”
“带黑色?”她有些疑惑,抬起手腕看了看,每一颗珠子都是均匀光滑的鲜红,“不好意思,我不太清楚。”

“那是相思子,”杨戬说,伸出手机扫了付款码,“相思豆是树生,相思子是藤生。据传闻,古时候有男子强征戍边,久久未归,妻子在树下泣血而死,树上便生了树藤,上头长的荚果就是相思子。”

杨戬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明白,对任何我不知道的知识他都信手拈来。店员把装满玩具的购物袋和钦佩的目光一同递过去,他接过,和我一道走出店门。原来思念本该是树而不是绕树而生的藤,原来我一直把自己的情感托付在这样错误的、悲剧性的东西之上。杨戬还说相思子有剧毒,虽然被坚硬的外壳包裹,但还是要小心为好。我随口应了一声,像在听一件与己无关的传闻,大衣里的手缩了缩,藏起那一条包裹着毒药的手串,以及我三年以来,假冒伪劣的相思。



8.

我和杨戬一起走在陌生城市的陌生马路上,因为离得很近,所以我们没有去开车,而是打算步行过去。这是我第一次来这个地方,唯一熟悉的居然只有身边的杨戬,这很像一些公路爱情片的展开,分手的恋人一起去往未知的城市,然后在漫长的旅途中破镜重圆。

但杨戬是我舅舅,所以我们显然不会重圆,因为甚至没有破镜——我们中间永远连着一条看不见的红线,我的妈妈永远是他的妹妹,不管我们是否仍然相爱,这个事实都不会改变。

杨戬手里拎着大大的购物袋,于是搂着抱枕的人变成我,那个抱枕很蓬松,虽然体积不小,但是却一点不重。我像抱着一朵云一样抱着它,听到杨戬突然问:“什么时候走?”

“下周吧,”我说,“也可能再下周,还没想好,机票也没买。”
“你妈妈怎么说?”
“我还没告诉她,走之前再跟她说吧,省得她拦着我不让我走。”

杨戬停下来,看着我:“如果她不让你走,你也还是要走吗?”
“不然呢?”我无所谓地说,“当初我不想走,是她要我走的,现在又要我回来,哪有这种道理。”
杨戬好一会儿没说话,而是慢慢地叹了一口气,视线看向我的脚下。看到他这种反应,我浑身不自在:“你别想太多,我不是在阴阳怪气。”

他笑了笑:“我知道。”
见我沉默,他又说:“其实你妈妈也是为了你好……”
“打住,我不爱听这种话。”

他于是不再说话,继续和我一起往前走。现在是冬天,树叶都掉光了,我们走在光秃秃的行道树下,吹着冷风,就有种萧瑟的感觉。没走几分钟,我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穿着素雅,却戴了副很大的、不合时宜的墨镜,沿着斑马线慢慢从我们眼前经过。她手里牵着一只狗,白色的,体形很细长,狗看了我们一眼,像是认出来了什么,断掉的半截尾巴突然摇得非常雀跃。但它是导盲犬,此刻正在工作,所以它没有朝着我们冲过来,而是又看了我们一眼,随即就很敬业地扭回头去,步伐稳定地继续往前。

“是哮天,”我小声说,“也不知道它现在还叫不叫哮天。”
他问我:“怎么不过去?”
我反问他:“你怎么不过去?”
“我不敢,”他老实说,“我怕它其实不想看到我。”

“为什么?”
“因为我把它送去基地了,”他笑了笑,“尽管我觉得我是为了它好,但它可能会觉得我把它丢了吧,我怕它怪我,”他顿了一下,还是接着说,“像你一样。”

“什么呀,”我跟着他一起笑,锤了他一拳,“少拿我当狗,别以为我听不出来。”
他很配合,往后退了两步,好像真被我砸得不轻。我看着他手里的购物袋:“可是,既然你不敢去看它,为什么又要来呢?这么远,还买了这么多东西。”
他想了想,说:“因为我做这一切的时候,没有想过我会不敢。”

他说完这句话,就一直看着我,我抱着那个巨大的抱枕,感觉自己的心跳得飞快。这样是不对的,我想,率先开口:“你再这样,我会以为你想要接吻。”
“小崽子,”他一下子错开眼神,抓抓头发,扬起嘴角,“哪里学来的话?太土了,这样以后泡不到女生。”

没多久,刚才的女孩打电话来,问杨戬大概什么时候能到,杨戬一本正经,对着电话那头道歉,说临时有事情就忘记告诉她,今天可能来不了了。我安静地看着他撒谎,在他挂断之后说:“我饿了。”

他眉眼弯弯,表情慈爱,伸手揉揉我的脑袋:“带你去吃饭。”



杨戬说他之前出差需要,经常来这座城市,所以这回熟门熟路地带我进了一家火锅店。点鸳鸯锅的时候店员奇怪地看了我们一眼,杨戬解释我是外地人,吃不了辣,我半开玩笑地说其实我不仅是外地人更是外国人,于是我们三个一起笑起来。

杨戬问我他能不能喝一点酒,说是天气太冷了,喝酒驱寒。我点点头说没问题,回去的路可以我来开车,我已经长大了,在国外的时候也经常连开几个小时车去距离最近的中超。他听了皱起眉:“这么不方便,怪不得你妈妈说那边不如家里好。”

但他们还是把我送了出去,我想,杨戬自己或许也意识到这一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示意我扫码点餐。我扫了桌角的二维码进去,看见他的微信头像出现在购物车里,原来现在还有这样的功能,能看见每一桌是谁点了什么东西。他点了很多肉,一些蔬菜,酒倒是不多,两瓶啤酒和一壶水酒,似乎是这家店自酿的招牌。

虽然之前告诉他自己饿了,但我其实没什么食欲,只是不想这么早回去,所以我只是加了个果汁,就点了提交订单。因为是火锅,菜上得很快,我们隔着朦胧的雾气各自往锅里下食材,红锅归他,白锅归我,非常泾渭分明。

“真的不吃红锅吗?”杨戬问我,“毛肚、鸭肠和黄喉,这三样东西一定要在红锅里煮才够正宗。”
“那我就不吃这些好了,”我说,“我真的不能吃辣。”

见我坚持,他也没有勉强,只是独自默默煮着小山一样的毛肚,我以为那是很大一盘,但其实只有表面一层是食物,底下是一座巨大的冰山。火锅店的伎俩永远花样百出,我想,不过这样也好,不用担心他一个人吃不完。

这店里很吵,旁边的每一桌都觥筹交错,大声喧哗,只有我们这桌永远是沉默更多。遇到杨戬的时候我总是不爱说话,以前是只想要拥抱接吻,不想浪费时间说多余的话,现在则是只知道看着他,语言功能像被关掉阀门,有很多东西想问,却说不出一句话。

杨戬低着头喝酒,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喝酒,并不知道他酒量究竟如何。他喝得很快,只拿起两次酒瓶,就解决一瓶啤酒,我忍不住说你喝慢点,他说好,把酒瓶放下,开始给自己涮肉。

牛肉在红汤中翻滚,过一两秒颜色就变深一点,杨戬说吃火锅就是要点这种熟得快的东西,几十秒钟就可以捞起来,带着最新鲜的食材本味。我慢吞吞往骨汤锅里加冻豆腐,心想我们的饮食习惯或许和性格相反,干柴烈火的变成他,慢条斯理的反倒是我了。

“不爱吃?”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被热气熏得,杨戬的脸渐渐变红了,“早知道带你去吃西餐。”
“吃西餐做什么,”我说,“这个挺好,走了就吃不到正宗的了。”

他嗯了一声,又开了一瓶啤酒,开始给我讲上脑和吊龙的区别。我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他或许也一样,但我们没法聊别的,只能聊火锅本身。我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发微信给妈妈报备,说我和杨戬去了外地,所以今天要晚一点回家。妈妈的电话很快打过来,声音焦急,几乎像是质问:“你们在哪里?”

“在吃饭啊,”我不明所以,“吃好就回来,怎么了?”
妈妈顿了一下,语气突然变得温和:“没什么,早点回来,注意安全。”

我挂了电话,发现杨戬正在看我,手边啤酒瓶又空了,反射着头顶上洒下来的灯光。我说电话是你妹妹打的,不知道为什么,她知道我俩一起出来了,会吓成那个样子。

杨戬也许真的喝醉了,一反常态地嗤笑一声,伸手去拿那壶水酒:“她怕我把你拐跑。”
“什么?”
“没什么。”

我抱着胳膊,气得要笑了:“你们真是亲兄妹。”
他往自己杯子里倒酒,倒满了,一口气喝掉,又倒下一杯:“我和你妈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她当初为了嫁给你爸,一个人跑到国外去,和我们所有人都不联系,我可没那么勇敢。”

“但我爸不是好人。”
他笑了,定定地看着我:“但你是。”

我一时间说不出话,但他好像也并不期待我的回答,只是独自喝着酒,一壶水酒很快见了底,他像是完全醉倒了,软绵绵地趴在桌上。我叫了他两声,他模模糊糊地应,也不动弹。我很羡慕他,想逃避的时候可以直接把自己灌醉,在很多事情上我也想要直接醉倒过去,不去考虑任何需要面对的问题,但我是酒精过敏的人。

食材还剩下一些,一半还没下锅,一半浸在红汤里。他这样子显然是不会再吃了,我伸筷子过去,在辣锅里夹了一片牛肉吃掉,意料之中地被辣到一气喝掉大半杯果汁。我食欲全无,放下筷子,安静地看着他。他趴着,只露出半张侧脸,我看见他眼角深刻的细纹,意识到我成长的代价或许就是他的老去。我想到那一天,我和此刻的他一样趴在他家里的餐桌上,他端着一碗阳春面走过来,轻轻吻了我的脸。

我把他当成一座残破的神像,在喧嚣的火锅店里虔诚地许愿。
我问:“杨戬,我们能不能再爱一场?”

他原本趴着,听到这句话,抬起头看着我,脸上露出茫然的神情。
他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下意识说,发现自己和他、和妈妈说出了一模一样的话,突然觉得很滑稽。那块牛肉实在是太辣了,喝了很多果汁,嘴唇还是辣得发疼。我抹了一把被辣得通红的、湿润的眼睛,心说自己果然还是不适合吃辣锅,虽然说用进废退,但这未免也退步太多了,三年直接退回到零。

我说:“哎呀,我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