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王也乙女】蝴蝶
作者:台风接待室      更新:2023-03-05 19:12      字数:15190
1.

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九岁的王也被下放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的白音宝力格公社插队。出发的时候他连这一串地名都记不住,只能对照着发给他的通知慢慢誊抄给父母,因为离别的气氛太令人窒息,他写错了两次,撕掉两张稿纸。第三页纸露出来,一大片密密麻麻,是他自己写的小说。去了那边肯定也没空再写,况且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被抓到搞不好要被批斗一番。所以王也将那纸简单对折揭到背面,一字一句地,把地址抄上去,把文学藏起来。然后,他站起身,和家人以及故乡都说了再见。

坐了六天半的火车他才到内蒙,换乘大巴车的时候他就有些晕车,谁知道下了大巴还有几辆马车在等。长途跋涉后王也几乎快要虚脱,但组织上并没有给他预留足够的休息时间。抵达目的地四个小时后,他被通知和其他知青一起去参加当地老乡为他们举办的招待会,他吐了一回,因此错过了午饭,空着肚子和大家坐在一起,面色格外惨白。什么时候能结束呢?他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问的究竟是这场招待会,还是这看不到尽头的人生。

内蒙没有楼房,蒙古包又场地有限,所以招待会开在室外,大家围成一圈坐着,酷烈的阳光晃得他眼前发黑。老乡们很热情,给他们这些知识青年挨个发放点心。他安静地坐着,手里捧着不知谁塞给他的一个木质小碗,碗里头是一种叫乌日莫的东西,他猜测这是某种奶制品,白色的,很粘稠,有一股牛奶发酵后的酸味。他闻不习惯,所以更想吐了,但这个时候吐很不礼貌,何况他的胃袋此刻空空如也,根本吐不出别的东西。

等大家差不多都坐好了,王也才发现自己右侧的位置是空的,巨大的圆圈里一个小小的缺口,显得很突兀。再右侧是一对中年夫妻和一个跟他一般大的女孩,看起来像是一家人。离他最近的女人察觉到他的目光,对他笑了笑,用不熟练的汉话解释道:“泊海放羊去了,马上就来。”

渤海?他知道这是一个地名,从他家坐车到渤海只要花上几个小时,小小的一湾内海和这偌大一片草原完全是两个世界。这里居然有人起这样的名字,或许是这家的儿子,在草原上做羊倌。王也点了点头,勉强回了个笑,把手里那碗乌日莫放在一边的小桌上,那桌上还有些其他吃食,他不认识,也不想认识。他感觉自己的食欲被留在北京并将永远留在北京,牛奶应该装在家门口报箱里每天早晨定时出现的玻璃瓶,出门拿的时候能看见邮递员骑着单车离开的绿色背影。但这里没有邮递员、没有单车、甚至没有玻璃瓶。

重新抬起头的时候,王也看见远处走来一个穿蓝色蒙古袍的女孩,因为太远了,所以一开始只看见衣服,亮丽的扎眼的蓝,像草原上的天空一样,不是灰蒙蒙的,而是锐利得几乎扑面而来。走近一点,能看出对方纤细高挑的身形,不是城市女孩那种白天鹅式的纤细,而更像是一棵杨树,年轻、挺拔、生机勃勃。她留着短发,规整的齐刘海,发型有点像高中班里的乖乖女学习委员,但神情却没有半点大城市里笼养动物的温驯。女孩朝他走来,坐在他右侧唯一一个空位,把大圆圈的缺口填满。他听见女孩的声音,或许因为年轻,汉话说得比她母亲流利许多:“你好呀,我是鄂尔泊海。”

原来是鄂尔泊海,蒙古名,是蝴蝶的意思。泊海笑起来很好看,细长的眼睛弯成两轮小月亮,王也一下子坐直了,发现自己心跳变得很快,自我介绍也有些磕磕绊绊。泊海听他说了自己的名字,眼睛睁大,笑意愈发明显:“原来是你!”

此刻圆圈中央有政委在发言,不过他们坐在政委的背面,所以旁人倒也没在意这边在做什么,只有泊海的母亲觉得不妥,伸手拽了拽她的袍角。泊海吐了吐舌头,肩膀耸耸,乖乖闭了嘴,于是反倒是王也起了好奇心,悄声问她:“你知道我?”

泊海小心翼翼看了眼自己的母亲,发现对方正专心听政委发言,这才说:“你住的是我们家。”



王也来的路上看见正在修建的好几排蒙古包,公社派来接人的老乡说这是修给他们这些下来插队的知青住的,只是前段时间天气不好,耽误了工期,所以这几天会先把他们安置在当地人家里。马车经过一个个雪白的蒙古包,把车上的年轻人一粒粒放下来,王也进了其中一间,当时里面没人,所以他也不敢乱动,行李将就放在地上,找了一把空椅子坐着休息。

因为蒙古包的流动性大,所以牧民们家中的陈设都很简单,几乎没有什么不必要的装饰。王也一抬眼,很轻易就看见桌面上摆着一块小小的琥珀,在朴素到极致的环境里显得格外扎眼。草原上不会有这种东西,一定是外头带回来的,王也想,目光长久地凝视着那块琥珀,以及里面被凝固成标本的蝴蝶,它和他一样是异乡人。

如今王也得知自己住的就是泊海家,而这姑娘的名字恰好也叫蝴蝶,这么说来,那琥珀应该就是她的东西。会在家里收藏琥珀的小姑娘,王也抿了抿唇,感觉这片草原似乎也没那么糟糕。政委还在说一些鼓舞人心的话,知识青年要放下脸皮和架子,撸起袖子劳动起来,而老乡们也要理解和包容,把来插队的年轻人当成家人一样对待。他在前面说得慷慨激昂,泊海在后面偷偷地笑:“他也是上面派下来的汉人,来了好几个月还是不会穿蒙古袍,你看,他的屁股都歪了。”

王也一看,确实如此,政委的外袍歪歪扭扭,本该在大腿外侧的中线此时卡在臀上。他拼命忍着才没有笑出声来,比刚才忍住想吐的感觉更辛苦几分。想到这里,他意识到自己不知何时起没那么想吐了,反而是有一点饿,空荡荡的胃抢先叫起来,代替他的嘴发出声音。这声音大到让他觉得有些尴尬,因为泊海的母亲又一次看了过来,用气声说了一句蒙古话。

这话是对泊海说的,王也猜想应该是让她给自己弄点吃的,因为这姑娘应了一声,就手脚麻利地动作起来。她拿了王也先前放在桌上的那一碗乌日莫,又用勺子挖了两勺王也不认识的、金灿灿的东西倒进去。对上王也迷茫的眼神,她一边搅拌,一边解释道:“这个乌日莫要拌炒米才好吃。”

原来这是炒米,王也想,伸手要去接,但泊海说还没完:“还要再稍微加一点糖,不然很酸的。”说着,她去糖罐里又挖了满满一大勺白糖,小山一样堆在碗里,连搅拌的动作都要小心翼翼,才不至于让糖撒出来。

“稍微加一点?”王也瞠目结舌,不知道是他们对分量的定义有偏差,还是泊海的汉话水平有待提高。在北京的时候,他们家一整年做菜加起来都用不掉这一勺糖,这对他而言显然有些太超过了。但是泊海三两下拌好了,双手捧着那小碗,高高兴兴地要递给他,他又说不出什么拒绝的话了。

王也最终还是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接过来硬着头皮吃了一口,但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香脆的炒米中和了奶腥味,或许是乌日莫本身太酸了,所以大量的糖放进去也不觉得过甜,反而激发了奶制品特有的浓厚和香醇,味道居然很是不错,他吃完第一口,很快又往嘴里接着送第二口。或许是见到他的表情,泊海也跟着笑起来,笑容里很有些得意:“很好吃的。”

政委还在絮絮叨叨地讲那些令人头疼的套路话,王也还是第一次不觉得这类发言这么烦人。事实上他没空搭理,因为他有很多别的事情要干,嘴巴忙着吃东西,耳朵忙着听泊海小声给他介绍各种各样他不知道的吃食。桌上那些黑黑硬硬的其实是风干的牛肉干,制作之前就拌了辣椒面进去,放羊的时候带上,一丝一丝地吃,一块儿能吃一下午,是最打发时间的零食。那一盘不是包子而是羊肉饺子,草原上的饺子就是这么大一个,因为这样方便拿取,赶时间的时候可以直接带上就出门,不用坐在餐桌前慢慢吃。可惜现在凉了,要刚出锅的时候,热腾腾地吃味道才最好,一口气可以吃三个。

“三个?”王也问,“你这么瘦,吃得下这么多?”
“我不瘦,”泊海说,看起来有些不服气,“我力气很大的,骑马也很厉害,下个月那达慕大会,我还要报名骑马比赛呢。”

王也伸出手,和她的胳膊比了比:“比我细一圈。”
“因为你是男孩!”泊海没忍住,声音高了一点,这下连政委的演讲也暂停了,空气里弥漫着一种让人无地自容的沉默。泊海的母亲伸手过来,用力拧了一下她的腿,王也看见泊海咬着嘴唇,涨红了脸低下头去,原本讲小话被发现的窘迫在看见她这幅情态之后一下子变成唇角压不下去的笑意。政委没有回头,只是顿了顿,又继续他的发言:“希望大家和谐、团结,我们不同民族要像家人一样亲密。”



2.

泊海所说的那达慕大会是草原上每年最盛大的集会,王也觉得有点像娱乐性质的运动会,就是大家聚在一起比比赛马射箭之类的运动项目,成绩好的讨两个彩头,成绩差的也能乐呵乐呵。虽然王也来的时候距离那达慕大会还有一个多月,但或许是牧民们的生活实在太过贫乏,节日气氛早在这个时候就已经蔓延开来,报名还没开始,人人就都在讨论到时候要参加的项目了。

王也这段时间一直住在泊海家,听他们家人讲了很多关于那达慕大会的事情。泊海有个姐姐,叫伊娜嘎,比泊海个子低一些,性格也更内敛,就是那天招待会的时候,和泊海的父母亲坐在一起的那个姑娘。她俩一个报了骑马,一个报了射箭,二人都立志要赢得头筹。王也本来对这些不感兴趣,但见到大家都这么期待,加上公社也号召他们这些知青要多多参与融入进去,所以也凑热闹报了个蒙古棋。他以前在北京的时候常和父亲哥哥一起下军棋象棋,且下得很好,所以尽管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蒙古棋,但上起手来却很快,只是简单熟悉了一下规则,没几天就已经可以下得泊海抓耳挠腮了。

那达慕大会的每项赛事都有几个彩头,用来奖励给比赛前几名的优胜者,蒙古棋这边第一名的彩头是个小挂件,手打的彩色穗子,很精致漂亮,用来挂在马鞍上。王也平时不怎么骑马倒是用不上,但泊海看上去对这个很感兴趣,只是没开口提过,他便上了心,想着努努力弄一个第一名出来,把彩头拿去送给泊海。

这比赛一共五轮,他下了四场赢了四场,正休息的时候听说骑马那边已经要决赛了,便站起身来去看那边的热闹。泊海跟他说过,自己从十一岁开始报名以来就年年都能进决赛,只是还从来没有拿到过冠军。之前还可以说年纪小,没法和其他人比,但她今年已经十七岁,完全是个大人了,今年就是奔着第一来的。

赛马向来是大会的重头戏,所以彩头也格外吸引人一点,这次是一整只羊,虽然说现在情况特殊,牲畜都是公有财产,到最后估计也不会真落在谁手里,至多是杀了全公社一起吃肉,但如果能拿到这个彩头,还是很有些荣耀在的。王也站在终点线,远远看见泊海的身影,身上的衣服被草原上猎猎的风吹胖,短短的头发也在空中飞舞,她抬起手来扬鞭,神情张扬。明明她是在骑马,王也却觉得她自己就好像是一头神气的小马驹一样,一时间看得有些移不开眼了。

可惜泊海最后没能拿到第一,差了几步,输给一个叫巴特尔的男孩子。尽管第二也是了不起的名次,泊海骑在马上,拉紧缰绳停下来,看上去也依旧是笑眯眯的,但王也知道她心里肯定有些失落。头一天晚上睡觉之前,他洗脸的时候听见外面泊海和姐姐在聊天,用的是蒙古话,一大串对话里王也只能听懂两个单词,一个是“泊海”,而另一个是泊海常常挂在嘴边,也教过他好几次的,那个词是“赢”。

可是她输了,王也想,却没时间去看他们的颁奖仪式,被人叫去蒙古包里下最后一局棋。为了更有效果,棋盘上方就悬着第一名的彩头,一会儿谁赢了,伸手就可以摘下来。穗子晃晃悠悠,狮子前兵,骆驼斜行,王也运筹帷幄,很快就杀得对方丢盔卸甲,泊海输过之后他不知为何变得更想要赢,当时只是要赢,没想那么多因果动机,后来他回想起这一幕,才明白自己或许是不想看她失落,要拿这个彩头去哄她开心。

他赢得还算顺利,虽然北京来的高中生赢了目不识丁的牧民同胞也没什么了不起,但彩头总归是被他摘了。他摘下那穗子的时候就听见外头一阵欢呼——蒙古包太小了,观众不得进场,只能在外头看着,所以看不见棋局,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胜负。王也一扭头,看见泊海探一颗脑袋进门,笑得比刚才在马上的时候更加灿烂几分,于是也跟着笑起来,一扬手把穗子往她怀里扔。泊海眼疾手快接住,惊讶地问:“送我?”
王也扬声道:“送你!”

和泊海一起往外面走的时候,王也看见一个高高壮壮的男孩骑着马迎面而来。王也认识这个男孩,是刚刚骑马的时候拿了第一名的巴特尔,他看起来春风得意,胸口别着一朵象征第一名的绢花,隔了老远就喊泊海的名字。泊海和他关系应当不错,很熟稔地应了一声,然后王也就听见对方讲了一大串蒙古话,先指了指胸口的花,又指了指远处,正在宰羊的几个牧民,最后应当是示意泊海上他的马,他身下的骏马配合地打了个响鼻,好像也和泊海是老朋友了。

他对王也没什么善意,明明知道这张陌生面孔是城里来的知青,听不懂蒙语,却偏偏不肯说汉话,要在王也面前彰显和泊海的亲密。王也仰头看着他,突然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感觉,好像他们俩和这匹马、这片草原一起组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而自己是一个硬插进来的外乡人。然后,他看见泊海先摸了摸马儿的头,又抬起手,给巴特尔看自己手里、王也送给她的穗子:“我也有彩头。”这话说的是汉语。

巴特尔说:“这是他的彩头。”
泊海说:“他的就是我的。”

这话一出口,连王也都愣了一下,他猜想泊海可能想说这个彩头自己已经送给她了,所以就是她的,可能是话赶话了,也可能是汉话不熟练,表意不够精准。总之,泊海的脸一下子红了,她急急往前走了两步,去解了自己的马,翻身坐上去,一夹马肚子走了,把两个男孩留在原地。巴特尔用不太友善的眼神打量了一下这个新来不久的知青,欲言又止的样子,随即哼了一声,也调转马头,不知往何处去了。

他们都自己骑马走了,没人愿意载王也一程,他只好去找来时的马车,和其他不会骑马的知青一起乘车回去。这草原辽阔,其实远远就看到马车,但走过去还有好几百米。他慢慢走着,看到天边暮色西沉,夕阳把一朵云染成粉粉的红,想到泊海粉粉的、透着红晕的耳朵尖,脚步虽然未停,唇角却抑制不住地扬起来了。



3.

再后来,给知青们住的蒙古包搭好了。这东西本来就是为了方便搭建而设计的,之前是材料不够,重新送到草原来,才在路上费了些工夫。王也很快搬出了泊海家,虽说他一直记着对方骑马远去的背影,三不五时也会梦到那天泊海飞红的耳朵尖,但他不准备把这件事对任何人说。有什么好说的呢?他甚至不愿意自己往深里想想,自己对泊海究竟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反正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他们只是短暂地相识一场,今后也没什么见面的机会了。

天气渐渐冷下来了,这里比北京要更冷一点,他带来的衣服不够穿,成天套着公社给发的军大衣,于是整个人看起来也暗暗的。偶尔去公社里领东西会碰到泊海,两个人简单点点头打个招呼,也没有更多话可说,通常是出了公社门就各自骑上马走了。有一回泊海倒是叫住了他,问他是不是学会了骑马?问完自己也觉得滑稽,改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的骑马?”

“刚搬过去的时候,”王也坐在马上,对着她笑了笑,“到公社的路太远了,只能骑马来。”
泊海于是也笑了笑:“它很乖的。”说的是王也身下那匹白马,泊海认识整个公社的每一匹马,并且能和它们都相处得很好,马儿看见她,扬了扬头,一副想要被抚摸的样子,但泊海没有过去摸它,只是在原地静静看着。

王也于是也没有多说话,向她道了别,一夹马肚子走了。他知道泊海每周一会来公社,所以他今天特意骑了这匹白马,如果是城市里的女孩,一定会联想到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但泊海却只是说“它很乖”,王也叹了一口气,缩缩脖子,围巾遮不住的上半张脸被冷风刮得有些疼。白马的马鞍上挂了两大袋东西,是公社发的肉和羊奶,快要过年了,组织上说让大家伙都吃点好的,上一个年他还是在家过的呢,王也想,今年倒是轻松,不用帮妈妈包饺子,也不用陪爸爸喝酒了。

虽然不用陪爸爸喝酒,但在这片草原上,有集会的地方总是逃不掉烈酒的。除夕夜全公社的人都聚在一起,桌上摆满了白酒和自酿的羊奶酒,看上去甚至酒水比菜色更丰盛一些。王也酒量不好,本来不打算举杯,可老乡们盛情难却,倒不是非要把他灌醉不可,只是要他开席的时候干上一杯,也算有个气氛。
这要求也不算过分,况且他看见泊海就在他对面,隔着好些人笑意盈盈地看他。总归不能丢了面子,王也想了想,还是倒了杯羊奶酒,和大家一起喝了一杯。白酒味儿太冲了,这羊奶酒闻起来一股奶香,应当会和缓一些。

但没过几分钟他就发现不对,之前垫下去的几块羊肉在胃里翻滚,头也变得晕晕的,看东西几乎有了重影。他知道自己醉了,弯下去干呕两声,重新抬头的时候视野里已经找不到泊海的身影,只能欲盖弥彰地骗自己她没看见自己这副狼狈的样子,飞快地提前离了席。他准备骑马回自己住的蒙古包,这里的马儿都认识路,他只要不让自己醉到从马上摔下去就行。

但他一出去,就被一道女声叫住:“王也。”他还没回头就知道那人是泊海,在原地等了两秒,泊海果然从后面冒出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喝醉了?”
王也的脸被酒精染的有些红:“我不太会喝酒,回去休息休息。”
“我们这里的羊奶酒特别容易醉,”泊海说,理由很正当,声音却好像也在欲盖弥彰,“我有点不放心你,就出来看看。”

王也于是笑起来,他猜想自己现在这个笑容或许有一点傻,因为泊海看了他一眼,就被他逗乐了:“你这个样子,还怎么骑马?”
“不骑马吗?”他小声说,“可是……可是走路回去,就太远了。”
“谁让你走路回去了!”泊海说,瞪他一眼,表情像是懒得和醉鬼多说,但最后还是解释道,“先四处走走,醒醒酒,之后再去牵马。”

王也点了点头,裹紧了围巾和帽子往外面走,他来的时候外面就开始下雪,吃了大半个小时的席,地面上积的雪已经很厚了,把枯黄的草地染成晶莹的白色。他一脚踩进雪里,靴子陷进去的比他想象中深,费了点力气才拔出来。他不知想到了什么,站在雪地里,自顾自又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泊海不解地问他。
“不知道,”他诚实地答,“可能因为我喝醉了,所以觉得很开心。”
说着,他歪了歪头,看向泊海:“你怎么也笑了,难道你也喝醉了?”

泊海没说话,而是蹲下身,不知道在捣鼓些什么,王也觉得奇怪,往回走了两步,想要过去看她那边的动静。但他还没走到泊海身边,就被兜头盖脸砸了一捧雪——原来泊海蹲下去,是在团一个大大的雪球预备偷袭,他这么走过来,是正中下怀了。

王也小时候也打过雪仗,只是北京的空气不好,所以雪也是暗暗的灰色,积不了太厚,只能捏成一小团,没什么杀伤力,看上去也脏脏的,不能玩得尽兴。内蒙草原上的雪倒是干净,白得晶莹剔透,积得也厚,但泊海是个女孩,他也不能真的像小时候打雪仗一样狠命追着人跑。王也脑子里转过这么多想法,再加上喝醉了,思维又很迟滞,所以一时间被泊海连砸了两三下,看起来几乎像是被砸懵了,连粗黑的眉毛上都挂了冰碴子。

泊海看着他笑了老半天,他才慢慢回过神来,顺手团了一个雪球去砸她,只是他没有刻意瞄准,用的力气也不大,所以泊海只是一让,很轻易就让开了。两个人就这么在雪地里玩了一会儿,追着跑着越走越远,直到天色渐渐暗下来,蒙古包也变成小小一个白点的时候,王也才终于停下来求饶:“歇一会儿,歇一会儿。”

泊海撇撇嘴,虽然停了下来,但依旧是一副精力很旺盛的样子。王也有时候觉得她像一只小羊,或者是小马驹,总是很热烈,好像永远不会累一样。

但王也是真的累了,他喝多了,又跑了这么一会儿,运动起来心跳一快,酒精在血管里乱窜,醉意就愈发往脑子里涌。反正穿得够多,他干脆往厚实的雪地里一躺,双手双脚张开,摆成一个“大”字型。泊海在原地看着,王也以为泊海要笑他,但泊海却只是想了想,就在王也旁边,学着他的样子躺下,摆成另一个“大”字。

“天要黑了。”泊海说。
“等天黑了我们就回去。”王也说。
“那我希望天永远不要黑。”泊海说。

王也笑了笑,没有接话,两个人一起沉默地看着太阳收起最后的余晖。然后,王也率先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又朝着泊海伸出手,要她借着自己的力起来。
“开春后你会去哪块草场放羊?”王也问,他第一次握住泊海的手,凉凉的,软软的,奶豆腐一样,“到时候,我可以来找你吗?”



4.

开春后王也果然经常去找泊海。他被公社安排放羊,政委说他们这些城里来的年轻人没经验,要跟着牧民们多多学习,他便趁机说他想跟着泊海。泊海年纪虽小,却是公社里出了名的一把好手,所以旁人听他这么说,也不觉得奇怪。

他们常常在同一片草场放羊,这个活计还算轻松,只有一早一晚赶着一大群羊挪动的时候,王也因为经验不足会有些手忙脚乱,但羊进了草场便会自顾自吃草,剩余的大半天时间都可以自己安排。他偷的清闲,常常叼一根草秆在山坡上一躺就是一个下午,有时候泊海会在他身边和他一起躺着,像除夕那天在雪地里一样,但更多的时候,泊海会自己四处跑马。

泊海最爱骑的是一匹黑色的马,叫阿丽亚,是淘气的意思。和名字一样,它总是闲不住,每天都要出去溜达一圈才肯回来,如果不带它出去跑马,它就会打着响鼻拱泊海的后腰,看起来像在撒娇一样。之前王也不在的时候,泊海只能等每天晚上把羊群赶回家,再去马厩带阿丽亚出来玩一会儿,但现在王也能帮她看着羊群,所以隔三差五的,她可以趁天气好的时候骑一会儿马。

王也翘着腿,慢慢撕一块风干牛肉,这是泊海给他的谢礼,一块儿能消磨一下午的时光。其实对他来说,这种时候比起发呆吃东西,更适合坐起来看一本喜欢的书。但他本来就是下放来插队的,不敢读那些风花雪月的小说,更不敢自己写,怕被人发现,惹上不该有的麻烦。泊海不跑马的时候,躺在他身边,他尚且能给她讲讲各色民间传说、鬼怪志异,还有些自己胡编的故事,换一点惊叹的眼神和感动的眼泪,但泊海不在的时候,他就只能看羊、看草原,天长日久的,把这么一片油画般的风景也一点点看得平淡了。

所以巴特尔来的时候他还挺开心的,刚好零嘴也要吃完了,来个人陪他说话,总聊胜于无。但巴特尔看起来很不开心,他被分配到隔壁的草场,一开始不满意,闹到政委那里去,说自己喜欢泊海,所以想要和泊海一起。但政委说就是因为这个才不准他们俩一起,说是影响不好。王也在一边听见了,巴特尔和政委闹起来,他反而不知为何暗暗松一口气。

巴特尔这次来,很显然是要找泊海,所以上来就问他泊海在哪里。王也慢悠悠又吃了一丝牛肉:“她去骑马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

“你帮她放羊?”巴特尔皱起眉,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他。巴特尔这次是抽了时间偷偷溜出来,没见到人,自然心情不好,再加上他高高壮壮的,肤色也深,这么看着就像一尊煞神。王也对他本来也没什么好感,见他这样,语气也变冷了:“关你什么事?”

一言不合,巴特尔瞪了眼睛就要跟他吵,好在这时候泊海骑着马回来,见到他们正在僵持,很快过来问情况。巴特尔见到泊海,声音才软下来,故意又说了蒙语,王也好歹也在草原上待了大半年,现在多多少少能听懂一些,他是在问泊海,王也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王也佯装不经意的样子,低头揪了一根酢浆草,用指甲一截一截掐断草茎,和巴特尔一起等她的答案。但泊海只是翻身下马,又走到巴特尔身边去,摸了摸他身下马儿的脑袋,小声说:“回去吧。”也不知究竟说给谁听。

等王也再抬起头的时候,巴特尔早已不见人影,阿丽亚独自被拴在一边吃草,而泊海朝他走过来,枕着胳膊躺在他身边。

“你上次跟我讲的那个故事,还没有讲完。”泊海说。
“你是说,梁山伯与祝英台?”王也问,“那就是结局了。”
“这么简单的结局吗?”泊海睁大眼睛,“不对,你说过故事里有蝴蝶,还没讲到蝴蝶呢。”

王也想了想,说:“梁山伯后来真的上门去求娶了祝英台的妹妹,盖头揭开发现是英台本人,原来她一直女扮男装,在书院念书。最后他们成亲,洞房中飞出一对儿蝴蝶,缠缠绵绵,一直飞到天上去了。”

这是他美化过的版本,不知为何,见到巴特尔之后他就不想再给泊海讲那些悲情故事,蝴蝶应该是浪漫而自由的,飞在广袤蓝天下的,而不应该是脆弱、悲剧、朝生暮死的。泊海听了,并未怀疑,只是感叹道这两人的爱情真是美好。王也笑了笑,问她:“你和巴特尔……”

“我和他没有关系!”泊海飞快地答道,脸颊红红的,眼睛却很亮,“是其他人总爱开玩笑,他脾气不好,但人不坏,你不要在意。”
她看起来像是在为巴特尔说话,但王也知道,她这番话是说给自己听。泊海伸手进蒙古袍的内袋里,掏出一块琥珀给他看:“这是我出生的时候,我爸爸从一个游商那里换回来的。他被骗了,以为是什么很贵重的宝物,换了好几头羊出去。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个其实不是太值钱,好像都不是天然的,是用松香人工做的。”她笑起来,把琥珀举起来,让阳光从它身上透过来,“不过,它确实挺好看的,对不对?”

王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原本有些刺眼的阳光穿透琥珀,被折射成更加温润的颜色,里面是一只蓝色的蝴蝶,翅膀舒张成美丽的角度,就像还活着一样。他看着那只蝴蝶,想到不久之前,泊海骑在马上朝他奔来,穿着第一次见面时那一身亮蓝的蒙古袍,蓝得像此时此刻广袤晴朗的天空,即使隔了那么远,他还是仿佛能听见从她那里传来的、猎猎的风声,她美丽、舒展、自由,就好像草原上的一只蝴蝶。
那是他心动的瞬间。

意识到这一点时,王也心里涌上一阵说不出的怅然。他偏了偏头,去看泊海,对方恰好也正在看他,明亮的眼睛弯起来,平时盖住额头的刘海被风吹开,他想起来泊海还在等他的答案。
王也说:“嗯,很好看。”



5.

都说北京的春天太短,寒冷的冬天才刚结束,转眼又开始流汗。但王也觉得内蒙的春天也长不到哪里去,他和泊海只相处了那么短短的几天,新的调令就下来,原来让他放羊只是组织上的暂时安排,他是高中生,文化水平高,不该把青春浪费在草原上。一百多公里外新发掘出来一座矿,地形复杂矿石成分也复杂,急需有文化的高水平人才。王也被调过去,像把蚱蜢从一片草叶安置到另一片草叶,由不得他拒绝。

矿产基地没有马,物资补给有专人送下去,不用他们派人来公社领。于是王也吃住都在基地里,一个月只有半天假期,但这半天也没什么地方好去,他本来就是来插队的知青,一起下乡的同伴基本也都在基地里,熟悉些的牧民只有泊海,但他是个男孩,半天假期还坐一两个小时的车去找女孩儿,难免招人非议。所以之后的一年多,他只见过泊海三四回,从来没说上话,每回都远远看一眼又自己回去。这个年代注定无法让人得偿所愿,他喜欢文学,文学被收走了,他喜欢草原,草原也被收走了,所以他不敢说自己喜欢哪个女孩,这想法或许很幼稚,但他是真的这么认为,只要不说出来,她就永远躺在他心底了。

第二年的夏天,泊海的姐姐伊娜嘎结婚了,嫁给基地里的另一个知青,所以婚礼就在基地里举行。婚礼前夜王也甚至比新郎还要忐忑,因为他知道泊海肯定会来,她会穿什么衣服?带什么头饰?他们能说上话吗?见面的时候,又该说什么呢?

但是真见到泊海的时候,他发觉自己原本的预判统统都失效了。他根本说不出话,几乎是张口结舌地愣在原地。泊海穿了一件更深一些的蓝色蒙古袍,袍子上的花纹隆重繁复,显然是特意准备的新衣服,她头上缀了许多好看的头饰,耳朵上也戴了沉重的玛瑙坠子。脸上或许是擦了粉,又涂了口红,眉毛仔细修过,整个人像是一下子盛开了,变得明艳照人,几乎让人移不开视线。

婚礼开始前,泊海给即将出嫁的姐姐唱了一曲送别的长调,曲调悠扬婉转,配上她柔美的声线,听得在场许多人都湿了眼眶。伊娜嘎在一边,早已靠在新郎怀里泣不成声,泊海自己唱着唱着也哽咽起来。王也下意识要过去安慰他,但回过神来后还是坐在位置上没有动弹。他想到上一年,草原上的春天,泊海叼着草秆在他身边哼她们蒙族的民谣。和现在这曲长调不一样,是放羊跑马时唱的、轻快的小调,王也闭起眼睛,感觉身边飞着一只可爱的小百灵鸟。伊娜嘎嫁给了知青,万一以后政策变动,十有八九会跟着丈夫回城,王也知道这就是泊海伤心的原因。

婚礼结束之后伊娜嘎留在了基地,组织上批准给了他们一间单独的房间用做婚房,新郎不必再和其他人一起挤集体宿舍。泊海去马厩牵了阿丽亚,拖着步子从马厩走出来,王也以为她要回去了,鼓起勇气上前去和她道别,但泊海却说:“你能不能陪我走走?”

原来她为了姐姐的事情心情不好,又不想让父母察觉,给他们的喜悦泼冷水,所以就想和王也一起,牵着马走一会儿,等情绪淡了再回家——就像那次除夕一样。

除夕,几乎是上辈子的事了,王也想,低着头陪她慢慢地走。泊海说:“我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王也问:“为什么,就因为你姐姐嫁人了?”
“不全是,”她小声说,“昨天晚上我和姐姐聊天,姐姐跟我说,即使不嫁给那个人,她也想去大城市看看。”

“大城市有那么好吗?”她叹了一口气,问,“北京好吗?”
王也想了想,说:“也好,也不好。”

“北京有高楼大厦,有马路和汽车,有很多书和很多图书馆,”他说,“但是没有草原,没有马,也没有羊奶酒和乌日莫。”
“那有没有蝴蝶?”
“很少很少。”
“那我不要去北京,”泊海说,“我喜欢蝴蝶,也喜欢阿丽亚,还喜欢爸爸酿的羊奶酒和妈妈做的乌日莫。”

王也说:“嗯,我知道了。”
泊海看着他,笑了一下,说:“你不知道。”
王也说:“我知道的。”

泊海很久很久没有说话,王也几乎以为她永远不会说话了,他们两个人和一匹马,慢慢地、慢慢地走着,周遭只有轻轻的脚步声和马儿清脆的蹄声。他们走了几乎有一辈子,泊海才说:“你会回北京吗?和姐姐要嫁的那个人一样?”

她停下来,转头看着王也,这是一年多以来王也第一次离她这样近。她又长高了一点,头顶已经到王也的眉毛,头发也稍稍留长了,不再是毛毛躁躁的样子,而是精细地打理过,服帖地绕过耳后,露出精巧的耳骨和美丽的耳坠。王也原本心里早就有一个答案,但是他看着她,感觉四周的背景统统褪成黑白照片一样黯淡的灰色,于是他原本的答案也褪掉了,他垂下眼,不忍心说任何会让这一幕失效的话,却也说不出任何违心的话。

最后,他说:“我不知道。”

后来王也回想起这一刻,突然意识到这不仅是一年多以来,更是在他漫长的人生中,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距离泊海这样近,这里的近说的不是物理意义上的近——尽管确实只要他上前半步,他们就可以接吻——更多是一种精神意义上的近,他从未如此接近过爱情,在他和他的女孩之间。

但是,随着他这句话说出口,泊海轻轻往后退了半步。

“我送你回去吧,”她矫健地翻身上马,动作轻盈,像身后长了翅膀一样,“我们走出去太远了,你走路回去不方便。”
王也闻言,讷讷应了一声,一脚踩在马镫,另一条腿小心翼翼从背后跨过去,他本来就只是勉强学会骑马,又一年多不曾再骑,如今骑术生疏也是在所难免。泊海察觉到他的局促,笑了一下,说:“你可以抱住我的腰。”

王也下意识要拒绝,但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他小心的环住泊海的腰,女孩的腰肢盈盈一握,他只是松松环着,生怕把人弄疼了。他闻到少女身上特有的那种甜美的香气,心跳比过去二十余年的每一秒都要更快,心情却比过去二十余年的每一秒都要更糟。阿丽亚脚步飞快,往基地里拔足狂奔,而在这达达的马蹄声中,他和泊海之间有什么东西永远地死了。



6.

再后来,时间变得飞快。王也后来会在科幻小说中读到,有一种说法是黑洞会吞噬光线,从而扭曲时空,所以在距离黑洞最近的地方,时间会慢到几乎停止。他的人生也是一样,泊海的马背后面是一个巨大的黑洞,离那一瞬间越近,他的时间就被无限拉长,而离那一瞬间越远,一切就好像被按下加速键,骑着一匹不回头的快马,驰往下一站的月台了。

他在草原上并没有呆多久,比起动辄十年八年,把整个青春甚至整个人生奉献在这里的大部分知青来说,他显然是当之无愧的幸运儿。在他来到内蒙的第三年,搬进基地的第二年,政委收到一封公函,通知全公社的知青们可以自由返乡。大家依旧围成一个圆圈,政委在圆圈中央语气高昂,给他们画一个个饼,返乡、平反,不久的将来,甚至可能要恢复高考,开放大学。知识和文学不再是资本主义的糟粕,重新成为对社会、对人民最有用的东西。

这次的圆圈依旧有个缺口,只是缺口不是泊海,而是变成了王也。他没有出去和大家一起庆祝,独自躺在窄小的单人床上发呆,本来应该高兴的,一切比他想象中来得更早,他才二十二岁,还有无尽的可能和光明的未来,但不知为何,他心里像是压了一块石头,他看向窗外,天气一如既往的好,碧空如洗,明亮得很锐利,几乎扑面而来。

被这样的天空注视着,他发觉自己躺不下去了,身体自己从床上坐起来,而后站起来,再然后,他发现自己正穿上外套和鞋,从宿舍里走出去。他的动作由慢到快,最后变成狂奔,他跑到马厩中,解开那匹通体雪白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等他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的时候,他已经下了马,站在秋天的草场上,而他的蓝天在他对面,微微颦起秀丽的眉。

“泊海。”他急促地喘着气,不知是真的赶路太急,没办法呼吸,还是借此填补他们之间让人难堪的沉默。
泊海静静地看着他,应了一声,没有说多余的话。

“我……我要走了。”不知过了多久,王也终于开口。
泊海问:“你要回北京吗?”
“是,”他抿了抿唇,拳头握紧又松开,“政策松了口子,公社里让我们都报名,如果一切顺利,下个月就要走了。”
“你报名了,”泊海说,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样的话,等你回去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乌日莫了。”

王也不知道自己此时该说什么好,他只是垂下目光,避开泊海的眼睛,去看她的下半张脸。他以为泊海会生气,或者掉眼泪,或者质问他,或者随便什么,但总归不是现在这样平淡无波的表情。但仔细想想,他和泊海,他们之间什么也不是,什么关系也没有,所以现在这样反而是最合适的表情。泊海见他不说话,反而笑起来,张开双臂,轻轻抱了抱他。他的视线越过泊海薄薄的肩膀,看见漫山遍野的草微微发黄,他意识到那个夏天已经过去很久了。

“其实我知道,”泊海说,“梁山伯和祝英台,他们最后都死了,对不对?蝴蝶不只是爱情的象征,还是他们死后的鬼魂。这不是一个好结局的故事,故事里的蝴蝶是想象的蝴蝶,”她察觉到王也的欲言又止,但并没有因此停下,而是继续说道,“但是,真正的蝴蝶不是这样的,它在草原上飞来飞去,找到一朵野花,吸一口甜甜的花蜜,就会很幸福了。”

“王也,”她退了半步,微笑着说,“我也会很幸福的。”

王也觉得自己眼睛很干,不是那种想流眼泪的感觉,而是恰好相反。他有很多话想要说,但他早就看见了不远处坐在马上的巴特尔,很礼貌地没有过来打扰,而是远远地等在那里,旁观了一整个拥抱。王也于是也笑起来,说:“再见。”
泊海挥了挥手,说:“再见。”

王也上了马,像一个真正的白马王子一样,气宇轩昂地从巴特尔身边经过。泊海始终背对着,没有回头看他,他也强忍着,不曾回头看一眼泊海。他明白自己在干一件蠢事,但无论是谁都没有拆穿他纸糊的、幼稚的体面。王也突然觉得很伤心,因为他是离开的人,而巴特尔始终在原地等待,他们之间是一只鹰和一棵树的区别。他用了三年就击溃巴特尔比他早来的十几年,但他要走了,而巴特尔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他毫不怀疑,只要泊海不转身,巴特尔就会一直这么等待下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回京的生活按部就班,王也重新开始看书、学习、准备高考,顺利考上大学又顺利毕业,顺利离马背后的黑洞越来越远。他重新拥抱知识和文学,和许许多多返乡的知识青年一样,对那段被流放的青春闭口不言。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他想,一切都非常非常平淡,没有恋爱,没有承诺,什么也没有,连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都显得不够格。他完全无法确定泊海是不是喜欢过他,时隔这么多年,他甚至快要忘记自己是不是喜欢过泊海,他只是往前走,把黑洞留在草原,吞噬所有情感、回忆和时间。

大学毕业后,他继续做好父母身边乖巧的小儿子,在家附近的中学找了一个语文老师的差事。开学第一天,新生还没有拿到校服,都穿着各自的常服,他因此发现班级里有一个蒙族小女孩,也许是借了改革开放的东风,才跟着父母来了北京。女孩一身蓝色蒙古袍,齐耳短发、平刘海,眼睛明亮,怯生生看着他,像一匹刚出生的小马驹一样。

“王老师,”女孩的汉话很不熟练,所以咬字慢慢的,“请问课本在哪里领?”

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有特别的教材,王也领着她去了其他窗口,给她拿到一套带蒙语注释的教科书。女孩道了谢离开,王也处理完别的事务,回头看见她仍然坐在教室里靠窗的位置,认真地裁报纸、包书皮、在课本扉页写自己的名字。

王也看着她蓝色的侧影,突然又有一种四周景物都褪色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部电影,现在是记忆回溯时间,导演的手法俗套却有效,是让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在他身边飞速倒退,他好像一个被高速前进的火车留在月台上的旅人,沿着铁轨往回走,发现轨道的缝隙间不知何时已经长满杂草,荒凉一片了。

离开内蒙的那一天,泊海来送他,他没想过泊海会来,故而也没有任何准备,穿着暗暗的军大衣,戴一顶宽檐帽,脸色是失眠一晚后郁郁的青灰,背着行囊傻傻站在原地,并不值得被任何人喜欢的样子。

而泊海,她简直比在她姐姐婚礼上还更美丽几分,她穿着那身梦一样的蓝色蒙古袍,娉娉婷婷地站在王也面前。她应当是精心打扮过,化了淡淡的妆,风吹动她的裙角,让她看起来像一朵花一样。
她那个时候应该只有二十出头,外表看上去甚至更小,在和她对视的短短几秒中,王也用目光将她的轮廓描摹了无数遍。他把自己当成一部照相机,一眨眼睛就是按一下快门,把女孩美丽的脸藏在内心深处的底片,不会再进行二次曝光,也没有准备银盐,这是一张永远不会冲洗出来的底片,无论是知青王也、高中生王也、大学生王也还是教师王也,当他在梦里穿越时空隧道,回到黑洞中那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他总是能看见这张脸,永远年轻、永远美丽的脸。

泊海送他的临别礼物中有一封信,严格意义上说算不上一封信,因为没有信封只有信纸,信纸上也只有寥寥几行字,第一段用汉语写,用词很朴实,笔迹一字一顿,认真得像小学生。泊海说:祝你健康平安、万事如意,考上好大学,然后成为大作家。

第二段用蒙语写,王也在车上打开,发现自己看不懂,过去这么多年,也并没有勇气去查阅翻译。他觉得或许看不懂才是对的,如果泊海想让他看懂,就不会用蒙语,可是,如果泊海不想让他看懂,她应该根本就不会写上去,这样想来,泊海当初应该也很矛盾,为什么在这里会用“也”,教师王也揉了揉太阳穴,很挫败地笑起来,因为他当年也是一样,车子往前开,泊海往后退,既想留下来,又想快点离开。

眼前的小女孩还在写名字,一笔一画,但是离太远了,看不清姓名。很快有其他学生找他帮忙处理其他事情,王老师下意识把手揣在口袋,端一副温和可靠的教师做派。右手食指指节碰到硬硬的东西,宽大的外套口袋里装了一块儿琥珀,五年前和简陋的信纸躺在一起,由另一个小女孩塞到他的怀里。那是块人造的琥珀,不值什么钱,却很漂亮,通透的黄褐色松香凝固了,里面躺着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